食药监局采取措施巩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
发布时间:2014-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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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年的创建,我县成功被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命名为云南省首批“药品安全示范县”,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县食药监局采取四项硬措施,切实做好药械监管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基础数据摸底调查。为杜绝存在一些监管空白和盲区,县食药监局再次展开全面的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工作,包括全县主城区、乡镇和自然村(社区),此次摸底将为网格化监管创新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为机构重组后工作的衔接打牢基础。二是加强部门协调,深化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化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规范经营行为。三是严格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电子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强化企业自律。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宣传和培训,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通过三下乡活动和“家庭小药箱”过期药品回收等活动,增强经营企业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