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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1309-01477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3-09-01 00:00
名 称: 我县开通贫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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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通贫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3-09-01 00:00 浏览次数: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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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艾滋病致困人员的生活,保护其隐私,日前,我县开通了贫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的“绿色通道”,取消了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审核公示环节。“绿色通道”适用于持有宜良县户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及临时生活救济条件的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申办流程包括:由患者本人向县疾控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县疾控中心接到申请后委托各乡镇(街道)防艾办,在1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后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上交到县疾控中心,曾吸毒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的尿检报告。县疾控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调查情况附上申报材料送至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合格后,将按月拨付最低生活保障金到县疾控中心专用账户,由县疾控中心委托信用联社代为发放。曾经吸毒的感染者(病人)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尿检,若尿检呈阳性,将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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