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防震减灾局承诺
宜良县防震减灾局承诺 : 一、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的法定权限依法行政。 二、行政审批方面。将行政审批事项从现有的4项减少压缩为3项:建设工程 防震 选址 意见书 ,审批时限由 7 个工作日压缩为 4 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与地震安全性评价 审批,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 7 个工作日;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审验,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 3 个工作日。 属于我局权限内的审批,限时办结,属于上级部门的权限,我局积极引导、协调配合办理。 三、收费事项方面。所有审批事项 均 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优质服务方面。实行首问首办负责制,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用语、耐心解答,不与服务对象争执。所有审批事项,保证在承诺时间内办结。 五、廉洁高效公开透明方面。公开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有关规定,公开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 六、保障措施方面。建立工作人员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管措施;由局长亲自受理举报投诉,电话是 7599276 。受理投诉的办理反馈时限为5天。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对不按规定办理业务,服务上不作为,管理上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宜良县防震减灾局 2008年3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