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根据《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卫健委的指导下,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昆明“六个春城”建设工作要求,宜良县卫健局始终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现将宜良县卫健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健全政府清单管理
2024年县卫健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根据法律法规调整以及上级权责清单变化,全面梳理、动态调整和细化形成本部门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清单、权责“两个清单”,做到职权法定。目前卫健局执法依据法律法规清单共计46部,权责清单共计151项(其中涉及行政裁决1项、行政处罚119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许可1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执法委托工作暨委托县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进行执法,形成执法委托权责清单项126项(其中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处罚119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规清单和权责清单已按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互联网 + 政务服务”,实现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2024年1-12月份共计接件2860件,受理2860件,其中即办件2860件,办结通过2860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78件,生活饮用水8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6件,诊所备案凭证25件,放射诊疗许可证16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10件,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2件,医师注册260件,护士注册441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换证、补证40件,老年优待证1744件),电话咨询139人,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1.提供咨询与引导。对于患者或家属在医疗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解释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赔偿范围等。
2.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患者或家属准备申请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并指导其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
3.参与纠纷调解。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及时报送。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制定了《宜良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卫健局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监督科法制审核人员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二)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进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明确法律顾问权利义务,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的作用。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加强行刑衔接工作
1.2024年8月2日县卫健局与县检察院首次联合印发了《宜良县开展小诊所依法执业监督检查暨打击非法行医“黑诊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重点、实施步骤。自8月起每月完成30%的检查覆盖率,11月底完成辖区195个小诊所及重点场所全履盖检查。期间,视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信息共享、集体研判工作。县卫健局与县检察院形成常态工作联系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非法行医违法行为的,启动工作机制,及时将涉嫌非法行医的相关违法证据材料移送检察机关。
2.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程序合法。县卫健局制定了《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度》《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全过记录制度》《宜良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类别在宜良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县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局6名执法人员和7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外出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均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日常监督检查、询问调查等执法程序全过程记录比率达到100%;同时设立同步录音录像室,保证执法办案、询问取证同步录音录像。
2.制定下发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暨《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定了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适用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并在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纳入日常学习必学内容,抓好落实。
3.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昆明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严控行政处罚尺度,减少了处罚的弹性和自由性,增强了可操作性。
4.开展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持续提高履职能力。每季度常态化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稽查工作,由卫健局监督科选择部分己办结的具有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发现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
在今年中共宜良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件的评查中,评查案件10件,8件评为合格,2件被评为优秀;参加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关于全市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评查,评查案件4件,优秀2件,2件简易程序案件只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未评分。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为卫健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5.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相关知识培训。宜良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人,已全员开展培训。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县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二次供水及涉水产品专项检查、口腔诊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工作、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专项检查、麻精药品使用管理等多项专项检查。2024年1-12月份共计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4件,结案33件,罚款金额共计239108.8元。其中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4件,罚款金额228398.8元;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3件,罚款金额9710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行政处罚案件3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生活饮用水行政处罚案件1件,处罚金额1000元;学校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通过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行业场所树立了依法经营意识,积极营造安全规范的市场环境,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制定普法计划,列出普法清单。县卫健局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印发了《宜良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每月普法主题、责任科室。如在“3·24”结核病防治日、“4·25”预防接种宣传日、“5·12”国际护士节、“5·15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宣传日、“5·29”计生协会会员日、“7·11”世界人口日、“8·19”医师节、“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宪法宣传日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和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2.明确普法责任,建立1+5+N普法工作体系。“1”即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实体化运作专班”,确保工作指挥调度及时有力;“5”即建立全县卫健系统普法“五级网格”,由局长任一级网格长,其他班子成员任二级网格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人,村卫生室负责人分别担任三至五级网格长,理清网格工作职责,明确普法对象和普法重点,让大家明白自己应该要干什么、要找哪一类人哪一类群体普哪些法。“N”即组建16人专项普法工作队,普法工作队由监督执法、医政、中医、妇幼、疾控、应急、健康教育等不同专业领域骨干人员组成,多元化的队伍建设确保普法工作有人干,普法质量上得去,普法对象听得懂。
3.结合行业特点,精准普法对象。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开展相关的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住宿业、美容美发业、KTV、足浴等行业场所业主、二次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职业病防治企业有针对性开展法治讲座宣传培训。各医疗机构结合义诊活动,家庭医生签约,儿童、老年人体检,预防接种,孕产妇随访工作宣传医疗卫生法律知识。通过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形式,开展以案说法,实现以法论事、以事晓理,大大增强了以案释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下发了《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卫生应急队伍的通知》(宜卫健通〔2024〕12号),明确了应急队伍主要职责,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演练。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宜良县卫生健康局持续推进落实《宜良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每月及时报送《云南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计表》。
(二)成立了专门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形成工作合力。
(三)根据《昆明市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解读,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决议等方面进行讲解。
(四)2024年,宜良县卫生健康局没有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类别,在宜良县人民政府官网全面公布权责清单,包含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文书等执法信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咨询窗口,明确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
(三)在信用公示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数据,提升信用建设“双公示”数据质量,提高报送质量,力争“双公示”信息的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迟报率、瞒报率“双清零”。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工作,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均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录入。同时,在信用公示系统及时准确录入数据,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县卫健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领导干部垂范带头学法,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专题学习,党组会集中学,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党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将每个党支部作为一个学法阵地,将学法作为党内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法普法用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系统中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二)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卫生健康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宜良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召开年度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一年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报告,其他党政领导干部对照述法职责清单撰写述法报告。
(四)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相关知识培训。宜良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6人,已全员开展培训。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县卫健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
(二)继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
(四)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继续加强卫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