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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502-95797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2-11 11:43
名 称: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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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1 11:43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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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秉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文旅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为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文旅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由领导班子带头主动学法、知法、用法,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力求学深悟透,做到学用结合,通过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增强依法履职本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做好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组,明确了1名专员负责法治工作,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工作组制定详细的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切实将法治建设融入到文化和旅游的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项目审批等各个环节,保证法治建设与文旅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时明确文旅领域的法律责任清单,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职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研究制定了《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行政决策制度》等制度,明确各项行政决策均按照制度严格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局行政事项重大决策水平。同时坚持重大决策集中制,制定了《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决策流程和监督反馈机制进行规范,凡涉及到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方可按流程进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

2.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做到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对涉及文旅工作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

1.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继续实施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健全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通过公职律师建设以及法律顾问一体化平台统筹安排,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深度和广度,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防范法律风险,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咨询论证项目共6个。

2. 行政职权事项情况。县文旅局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上承接认领政务服务事项40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6项。

3.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2024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件96件,办结 96件,其中:行政许可新办12件、变更5件,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备案12件、注销件5件、年检件62件、延续20件,办结率100%, 实现综窗网上办件96件,咨询件30件。

4. 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2024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

5. 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考试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2024年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人员14人,截止目前全局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共33人,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  

6. 推进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在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细化主体、权限、步骤等具体内容,依法设定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

7. 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保证执法前有计划,执法中有文书,执法后有结果,并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网上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刑事司法工作,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8.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已建立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和明确本单位的执法权限、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9. 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案件质量,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昆明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积极参加2024年昆明市、宜良县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参评案件5件,其中:行政许可案件1件,行政处罚案件4件,案件评查结果为行政许可案件1件为优秀,4件行政处罚案件为合格。

10. 落实行政应诉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规定》,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的法治思维能力,推动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

(五)推进行政执法,落实“三项制度”建设

1. 加强事前公示。一是全面准确地在宜良政府网站、省政务服务平台及省政府权力清单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范围、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项清单信息;二是编制并公开本局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流程图,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裁量权清单,并根据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2. 规范事中公示。一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随机抽查情况定期公开抽查结果。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二是在政务局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确工作人员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 加强事后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代码、处罚结果和处罚机关等信息。2024年公开行政许可案件17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

4.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记录规则和记录程序,现有执法记录仪设备 3 台。

5. 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构成,办公室下设在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局的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共审核案件19件,其中:行政许可案件17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  

(六)强化行政监督,优化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三个听取”行动,加强法治监督,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担当免责、不作为问责,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严厉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七)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建设

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和异议处理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对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评估和清理,确保广大企业和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权益得到充分体现,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对规范性文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通报制度,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八)加大政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

1. 深入推进“五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在宜良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本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裁量权清单、权责清单、重大决策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等,并充分运用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民意诉求,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2. 建立信用信息报送常态化机制。按照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求,推进“3个工作日内完成“双公示”制度建设,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3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确保“双公示”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推动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实现“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2024年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17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行政监督检查信息160条,无迟报、漏报行为。

(九)完善调解机制,增强化解能力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联动制度解决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二是以“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为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着重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传,宣传材料有营商环境、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本部法律法规等;三是聚焦文旅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持续开展社会矛盾治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做好重大舆情、重要社情的正面引导和舆论导向把控。2024年处理游客投诉95件,其中:“一机游”投诉20起,市长热线交办件60件,信访件3件,处置网络舆情1起,“30天无理由退换货”6起,电话投诉和协商退货5起,退款金额共计30164元,收处率和游客满意度均达100%。  

(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省、市取消、合并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及时对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事项清单进行承接认领,完善本地化要素并发布。

2. 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推行“放管服”开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一是提升办理深度,全部事项均为四级全程网办,平均跑动次数为0;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压缩率为94.45%,已达到发达地区水平;三是精减审批要件3个;四是优化审批环节;五是以提升文旅政务效能为着力点,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以权责清单为准,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办理方式;六是为助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早落地、早营业,持续对培训机构设立推行“容缺审批+承诺”的办理模式;七是实现审批服务标准化,严格落实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制,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制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办事指南、业务手册、一次性告知书、权责清单、裁量权清单、申请材料、承诺时限及申请书示范文本,在宜良县政务服务局办事大厅、宜良县政府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及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进行公示,实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公示,广泛接受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做到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3. 当好金牌“店小二”,上门服务增实效。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省时的政务服务,针对文化市场及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县文旅局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改变以往由企业、群众自行到政务大厅我局窗口进行年检的工作模式,走出机关,主动靠前上门服务。通过这种方式减少了经营单位往返奔波的麻烦,同时解决了企业过去年检重复跑、排队等候和当天停业等问题,由我局工作人员主动开展靠前上门服务,将“窗口被动受理”模式和“帮办代办”服务延伸到一线,变企业群众“自己跑”为工作人员“帮你跑”,把政务服务“送上门”。2024年共开展上门服务62家次,其中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5家次,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7家次。通过上门服务搭建政府和企业群众的连心桥,使工作人员和企业群众零距离接触,近距离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实现政企连心,更好地助力全县经济发展。

(十一)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推行监管

1.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规范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作用,在全国信用信息协同平台和昆明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录入行政许可数据,并进行公示,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大对行业管理,深入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着重强化日常监管,根据行业特点对娱乐场所、网吧、景区、景点和旅行社营业网点等重点监管对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录入行政检查信息320条。

2. 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一是围绕重大节日及重要节点,开展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对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开展拉网式排查,由县级领导亲自挂帅召开文旅市场综合整治协调调度会2次;二是配合市文旅局联合检查组开展A级景区国庆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局、县运管分局及属地乡镇等部门到宜良世博九乡风景区进行文化和旅游行业春节、“五一”、“国庆”前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检查5次;三是联合运管分局开展旅游市场路检路查13次;四是开展全市文物安全交叉检查2次;五是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带队、县九乡风景区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交通执法大队等指挥部成员单位重点开展旅游安全检查任务,以确保所有游客在我县能够享受到既安全又舒适的旅游体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进行现场说教并要求及时整改。2024年检查出动执法车辆228车次,执法人员927人次,共检查A级景区39家次、乡村旅游点39家次、旅行社及营业网点125家次,文化市场日常检查网吧115家次,娱乐场所123家次,影院20家次,电子游戏场所12家次,排查各类隐患15处。

(十二)创新宣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

1. 建立组织机构,建全普法责任制度。一是为把普法工作落细落实,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下设在市场科,负责统筹和整体推进普法工作各项任务,并明确专职普法工作人员1名,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密切配合、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下发了《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宜文旅发〔2024〕6号),明确普法工作职责和普法工作重点,按照业务职责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以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制定了《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突出部门普法个性责任,实现普法责任制全覆盖;四是按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做好普法工作纪录。

2. 聚焦拥护“两个确立”,夯实自身学法基础

①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将“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规划,以及党纪党规教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周一学习日”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学法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2024年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县文旅局机关党支部及网络公司党支部分别开展4次支部党员大会、12次支部委员会、2次专题党课讲解、12次主题党日,并要求各支部切实应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抓好每一名党员的学习工作。

②自觉清廉履职,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一是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人讲廉政党课、执行“四种形态”和带队检查考核下属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年讲授廉政党课2次;二是坚持局党组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谈,开展“第一种形态”例行谈话12次,做到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管理层级,局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分别签订了“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同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人人肩上都有责任,个个都是当事人,全局一盘棋抓落实,全局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12份。

③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年初制定下发《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动本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领导带头专题学法8期,学习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参加人员为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三是为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要求,9月18日下午,县文旅局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局会议室线上观看庭审活动。

④推进“守护国旗 唱响国歌 致敬国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守护国旗 唱响国歌 致敬国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宜普法办〔2024〕7号)安排部署,9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进机关活动,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法律法规,以唱响国歌等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各位干部职工的国家观念。9月20日,深入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广大群众树立爱国意识,弘扬爱国精神,增强爱国情怀,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3. 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普法

①“送法进企”提高企业法律意识。为加强全县娱乐场所管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县文旅局积极对娱乐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其法治意识。5月6日、5月10日、9月20日县文旅局分别对宜良县零零柒娱乐城、宜良县好声音娱乐城、宜良县昌龙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开展了法治点单专场普法讲座,讲座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为题,围绕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安全生产为主,通过引用大量近年经典案例,采用通俗的语言、直观经典的案例进行宣讲,让企业员工喜欢听、听得懂、能接受,更直观地了解法治对其运营的影响。通过案例教学能有效提升企业对法律适用和风险预防的能力,为企业合法、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敲响警钟。

②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普法进校园。4月18日、6月25日分别到宜良新华小学、宜良四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参加学生共计800名,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让广大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③利用宣传节点,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日、宣传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 “4.15”、“6.26”、“科技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1100份,书籍画册300册;二是为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3月6日、7月10日分别召开了文旅行业法律法规暨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使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充分意识到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对繁荣文化旅游市场的重要性;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发挥现代媒体作用,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网络平台开展有针对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年利用公众号宣传法律法规6期;四是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制定下发了《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宣传工作及专题法规讲座中,改变以往的宣传方式,注重结合相关案例向群众进行讲解,用直观的语言表述案中情由和法律责任,并利用微信公众号转发“以案释法”典型案列8期。

④全过程普法,提高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利用上门服务年检,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一对一”送政策上门,“面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各经营单位存在问题进行对标宣讲,精准普法,帮助企业快速预警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风险,为企业提供超前、精准、高效的法规指导服务,2024年共开展上门服务面对面宣传62次。

⑤“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让法律深入群众心里,营造全社会学法氛围,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24年共开展“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普法宣传活动4次,专题讲座3次,利用公众号开展普法4次。

⑥丰富普法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结合文旅局职能职责,在普法宣传中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与传统文化传播有机结合起来,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颇具地方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系列精品活动,培育和创作了法治文化的舞蹈、快板等文艺作品,以“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四季“村晚”及春城文化节等主题活动,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开展“文艺+法治”乡镇巡回演出,通过丰富教育载体,生动直观地进行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刻感悟和体验法治文化。2024共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文化活动5场,惠及民众1.5万人次(含线上观众);开展“普法强基法治文化基层行”文艺演出宣传活动2场,惠及民众1500余人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集中宣传活动9场,惠及民众15000余人次。

(十三)夯实法治建设,提升群众满意率

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有力促进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和谐稳定,保障市场健康发展,按照要求开展法治建设群众线上问卷调查,按照《中共宜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宜良县参与2024年一季度昆明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的通报》(宜治县办〔2024〕3号)文件,县文旅局对文化旅游执法服务不满意的主要问题做了深刻原因剖析,针对性制定了整改措施,有步骤有落实的加强督促整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升行政效能。

二、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全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还不够深入透彻,在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法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提升,缺少较为专业、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

三、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职尽责

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二是第一责任人作为一名文旅工作者,必须充分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法知法、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积极参与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定期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牵头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与文旅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适时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动向、调整新策略,有效推动了文旅法治工作任务的落实落细,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完善制度建设,增强用法实效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落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制定下发了《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领导干部学习计划》等文件,不断增强学法知法、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保障文旅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宗旨,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办事,在实际工作中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杜绝办事随心所欲的现象;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警示教育,要求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务必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谋私利、秉公执法,提高依法执法的水平和成效。

(三)强化考核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健全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将工作落实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单位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通过加大考核比重,细化考核内容,完善整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 2025年工作计划和下步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对法治工作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健全和落实专题法治讲座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深入实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计划安排和统筹协调,加大系统法治队伍建设和骨干力量培育,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权责一致、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执法责任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学习,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持续加大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充实一线执法力量,通过举办文旅大讲堂、文旅市场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法律法规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全体人员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打造一支政治素养高、法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的文化旅游综合执法队伍。坚持以用促学,学用结合,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文旅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真正做到学用结合,保障文旅工作有序开展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突出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继续坚持重大决策、站所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等,规范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警示教育,要求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务必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谋私利、秉公执法。

(五)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五张清单”,严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保证执法前有计划,执法中有文书,执法后有结果,并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网上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同时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刑事司法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已建立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和明确本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常态化。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

(六)进一步创新形式,明确主题扩大宣传效益

宣传本部法律法规及与人民群众相关的各种法律知识,采取“以案释法”和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戏、小品,以演出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使宣传形式更多样,宣传内容更丰富,宣传对象更加广泛;二是深入企业开展订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项目化普法,通过普法,增强在场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员工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学会应用法律知识预见问题、避免问题和处理问题。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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