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民政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宜良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根据《〈法治宜良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宜良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宜治县办〔2024〕10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县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快民政法治建设,现将宜良县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引领,加强法治思维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一是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学习。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职工大会等形式,结合民政业务,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等40余次,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是深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宜良县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宜治县〔2024〕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宜良县民政局2024年干部职工学法工作计划》《宜良县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考评。四是开展以案释法促学法。2024年度开展以案释法学习4次,通过以案释法让干部职工进行思辨,在解读案例、理解法律时,以案为鉴吸取他人的教训,坚持防微杜渐。
(二)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普法质效
结合“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宣传。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周、“民法典”宣传月、清明节、“6•19安全生产月”、“6 •26”国际禁毒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微信工作群、融媒体等媒介,借助户外LED、横幅等载体,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开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60余场次。二是明确普法重点群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分类、分众、分层开展普法,实现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强化日常业务与普法强基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了“阳光低保”、“情暖夕阳”、“寒冬送暖”“关爱一老一小”等一系列精准普法活动40场次,惠及服务对象2000余人。三是精准普法,强化法治宣传实效。开展民政系统“普法宣讲”“矛盾纠纷我化解”各类活动40余场次。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培训或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4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法、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制度。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证考试,目前共有持证执法人员14名。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
重点围绕社会救助政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强执法监督,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以案件评查和执法检查为手段,规范执法主体、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构建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一是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职能职责,对本部门需要执行的法律及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形成了《宜良县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及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清单》。二是制定了《宜良县民政局乡镇赋权事项权责清单》,赋权乡镇(街道)6项行政处罚事项。三是严格落实案件评查工作。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对2023年和2024上半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评查。四是完善了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和完善了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编制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等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五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在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时,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和要求执法,积极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解读政策法规,结合业务将普法贯穿于日常工作和执法全过程。六是完善了《宜良县民政局2024年依法行政权责事项清单》。2024年,我局依法办理行政许可28件、行政确认4225件、行政给付109663件、行政检查296次、其他行政职权9件。截至目前,宜良县民政局没有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事项。
(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惠民利企政策真正落地见效。一是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结果应用,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二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登记工作。现有社会组织116家,其中社会团体7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家。根据《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核对符合年检社会组织88家完成年检。充分利用“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等机制进行有效监管,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措施,确保全县存量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的纯洁,促进全县社会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三是依法规范殡葬服务市场。规范宜良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大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文明生态殡葬理念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果,引领殡葬服务改革新风尚,从而推动全县社会公益事业进步,促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四是创新启航公园式婚姻登记服务点。宜良县积极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创建了公园式婚姻登记点,成功举办了以“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爱在彩云南”为主题的集体婚礼活动,为17对新人举办宜良县2024年“七夕”集体婚礼。弘扬了传统文化,倡导了婚育新风,受到广泛好评,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婚俗改革树立了良好典范。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民政局目前还存在法律专业人才不足,缺乏专业的执法人员等问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下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推动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提质增效。一是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高质量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法律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及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