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宜治县办〔2024〕10号)要求,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对照宜良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认真总结,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梳理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共有118项,并公示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61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权力4项,无委托权清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宜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制度》《关于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修订和完善一系列不动产登记清单指南,确保登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持续开展水、电、气联动过户工作,按权籍调查审核工作要求严把审核关口,加强权籍审核及勘测定界报告审查工作。2024年共审核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勘测定界报告6190件。完成2024全年“打造温馨春城,争当营商环境排头兵竞赛(营商环境进位争先)”考核工作,在19个参赛县区中均排名第一档次,二季度取得全市排名第一。8月8日完成YTC2024-04地块“交地即交证”工作,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月21日开展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宜良自然资源在行动”活动,落实“三个听取”行动有关要求,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宣讲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及时助企纾困解难。参加宜良县开展第五期“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局长一对一“坐诊接诉”,现场“挂号问诊”解答6家企业提出的土地要素保障、小区车位配比、办理不动产权证等问题,同时解读登记中心“企业专窗”最新惠企政策。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渣土等砂石资源管理,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优化营商环境,防止国有资源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宜良县实际,宜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草拟了《宜良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含土)管理的实施意见》。
按照县司法局要求,每季度梳理县自然资源局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制定《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及时清理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避免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损害公民、组织、法人合法权益等情况发生。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围绕组织人事、财务支出、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46期,集体讨论决定302个“三重一大”议题,做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对涉嫌犯罪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移送县公安局4件。办理转来的扫黑除恶件2件。办理收到检察建议书3份、司法建议书1份、公安提示函1份,通过办理“三书一函”,及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深挖突出问题,进而完善对违法领域的相关制度。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宜良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16日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共进行法制审核40件,其中行政处罚26件,行政许可14件。行政处罚案件1件,行政许可案件14件已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云南昆明)系统进行公示。
案卷评查情况:共参与市县部门组织案卷评查4次,参评案卷共10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100%,均已按评查反馈情况进行整改。通过评查,对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办案水平进行全面体检,并总结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切实加深办案人员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有效提高办案水平。
培训情况:2024年,参加自然资源部、省、市、县业务培训学习共30余次,参训人员共300余人,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重要法律法规学习情况:3月13日,局行政执法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权基准解读视频培训会;4月30日,局行政执法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自然资源部执法局组织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法律法规视频培训会;5月15日,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部自然资源大讲堂“法治自然”系列直播培训会;5月14日上午,邀请上海行仕律师事务所张树龙律师,对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复议法》专题法律知识讲座,强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8月1日-2日组织自然资源所人员及近两年新招录、调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规范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行为,确保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4年,使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案件17件。
“五张清单”落实情况: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监管模式,严格执行“五张清单”制度及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根据《昆明市推行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宜良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及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工作数据动态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并在宜良县政府网站公示。“五张清单”共涉及130项,其中,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5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0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72项、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0项。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违法行为类型、适用情形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做了明确规定,解决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刀切”等问题。2024年,使用从轻处罚事项清单案件5件,免于行政处罚清单案件3件。
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原则上要求在职在编人员取得执法证,现有在职在编人员77人(其中:6人为2024年新招录公务员,尚未参加执法证考试),现共69人取得执法证,持证率90%。对调离、转岗、退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离开行政执法岗位的共6人,已办理注销手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到位。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严厉打击遏制违法占用耕地工作要求,对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保护好耕地。
2024年,到各乡镇(街道)进行土地巡查165次,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下发书面停工通知2份,下发书面整改通知29份。依法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1件,结案14件(撤案1件),收缴罚款240.92万元。
2024年度变更调查转接到国土调查云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模块图斑1589个(包含分割图斑、自主提取图斑),面积6623.05亩,耕地面积1696.1亩。其中,未变更为建设用地图斑984个,面积3817.67亩,耕地面积782.28亩;变更为建设用地图斑605个,面积2805.38亩,耕地面积913.82亩。
(2)紧盯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执法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2023年开展“禁磷”行动以来,共查获涉嫌非法开采磷矿的违法犯罪线索27条,查扣涉案货运大车13辆,挖机2台,装载机2台,已做矿产品价值鉴定25起,后续将配合公安机关继续开展侦查工作。2024年,到各乡镇(街道)进行矿产巡查81次。对发现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下发书面停工通知1份。依法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件,均已结案,收缴罚款3.23万元。对涉嫌犯罪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着力补齐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普法方面的短板,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为贯彻落实好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制定了《宜良县自然资源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自然资源各部门职责分出不同普法对象,以召开集中培训会和现场普法的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宣传。为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把法治宣传工作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制定了《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恐怖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决守住宜良县自然资源系统不发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线。宜良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印发了《宜良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反恐怖工作实施方案》,组成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反恐工作计划,并成立了由副局长为组长,年轻退役军人为成员的反恐应急分队。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调处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宜良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每月报送《宜良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计表》和《宜良县矛盾纠纷调处登记表》。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调解成功案件2件。
行政裁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裁决事项主要为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2024年无行政裁决申请。
行政复议工作:2024年,宜良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1件,行政复议结果为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宜良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5件,1件由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其他4件均由分管副局长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按照要求行政诉讼案件已全部录入应诉平台。败诉1件,败诉原因为部分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案共9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5件;共办理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2件,在办件调查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在答复过程中努力使代表满意。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已全部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做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的推广和运用工作,录入行政处罚2件,行政许可14件,行政检查220件次。
(九)保障措施
宪法宣誓情况:2024年7月1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向宪法宣誓,宪法宣誓率100%。
旁听庭审情况:为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024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科室参与旁听庭审活动2次。
党组学法情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于2024年1月2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月11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4月1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7月25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于1月8日、5月6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升法治观念,树牢党规党纪意识。
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清单: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律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及《宜良县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宜良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了《宜良县自然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掌握,进一步树牢党规党纪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领导干部学规学法情况:一是集中组织学习,宜良县自然资源局领导行政办公会于2024年3月27日组织学习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7月1日学习了《反恐怖主义法》,8月13日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11月26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二是强化日常学习,及时收集整理上级政策文件转至责任科室,由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学习,并注重学用结合,运用到工作实际。印制《云南省建设项目用地指引(2023版)》、购买《自然资源基层管理法律知识百问百答》发至局领导、各科室、各自然资源所自行组织学习。执法大队结合案件评查提出的问题,于4月8日集中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并再次组织学习《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通过认真研究总结,切实强化办案人员对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的掌握运用。
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情况: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级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11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召开2023年度科级领导干部述法评议会。局长在大会上述法,其他班子成员书面述法并张榜公告。会上还对班子成员进行述法测评,测评结果平均分为94.65分。
二、亮点成效
一是制定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整治。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宜良县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调度方案》《宜良县人民政府占而未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宜良县涉及耕地占补平衡审计发现问题48个问题,占耕地面积215.39亩。已完成整改35宗,占耕地面积176.32亩;正在整改13宗,占耕地面积39.07亩。
二是建立“坚定一个目标,调度一套班子,整改一个标准”的模式,全面推进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坚决守住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49.67万亩耕地和40.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底线。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全体县级领导包保负责联系乡镇(街道)的耕地流出排查整改工作。6月6日召开宜良县耕地保护推进会,明确整改任务,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将整改任务具体到村(社区)、责任到人,必须全面、据实排查,按照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稳妥审慎的原则,逐步整改恢复。截至2024年12月底,宜良县2023年耕地流出确定整改任务图斑面积669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62.56亩;一般耕地134.65亩。已完成整改1284.59亩(其中异地补充超任务数682.71亩),整改完成率192.02%。
三是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结合宜良县实际,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公安局于2024年1月10日联合印发《宜良县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以县自然资源和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的工作专班,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措施,全面排查非法采矿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月4日印发《宜良县盗采矿产资源全链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副县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有效打击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及时扭转盗采矿产资源易发、高发的不利局面,切实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2024年2月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两会期间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全力有效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地质灾害隐患,并加强宣传,严防矿产资源领域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方案要求建立了宜良县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动态巡查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和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机制。
四是坚持破解群众身边难题。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托综合窗口开展二手房转移登记的同时连同水电气同步开展联审联批,同时持续“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实现“一网通办”。2024年,完成不动产登记23923宗。其中,首次登记12402宗,转移登记3083宗,变更登记3148宗,注销登记1758宗,更正登记58宗,预告登记152宗,查封登记813宗,其他登记109宗,遗失补证44宗,换发证2356宗。对比上半年数据,首次登记增加明显,平均每月完成1033宗。2024年度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全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颁证任务是1万宗”,截至12月31日已颁发5011宗不动产权证书,完成率50.11%。正在逐步缩小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登记消化存量与办理增量之间的矛盾。
五是持续化解历史遗留。2024年,宜良县18个项目小区问题已全部化解,小区化解率已达100%,户数化解率为100%。组织召开攻坚行动推进会13期,参与专题研究5个新问题小区化解方案的会议,草拟问题处理意见,督促指导裕国花园一期、裕国花园二期、妇幼保健院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配合开展妇幼保健院职工民情恳谈会。已完成工业园区精一电力、东晟纸业、新快长、银龙交通等历史遗留问题房屋首次登记。
六是创新工作,完成宜良县首宗标准地出让。根据宜良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安排,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产业园区板材片区作为先行试点,由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完成了地块的各项区域性评估事项。按照“5+X”模式制定控制性指标体系,实行带标出让。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无需再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实现拿地即开工,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执法人员仅对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对不属于科室业务内容,但是属于国家基本法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由于自然资源管理涉及范围广,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在学习过程中,难把握住学习重点。
二是执法不够规范严谨。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不够深入,执法程序中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等情形,极易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
三是源头治理工作有待加强。宜良县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违法工艺简单易操作,导致我县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案件处于高发态势,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为寻求短期利益走上违法道路。
四、下步打算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遵循法律规定,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总体要求,做好新时期的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重点对《行政复议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等进行学习,对案件查处、调查取证、执法文书制作等执法程序及标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三是优化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学习,加强制定自学计划和学习清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
四是贯彻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加大打击力度,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对疑难、重大的案件,及时研究解决,形成联动共管机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大经验成效宣传力度,推广基层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