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宜良县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工作,以推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把依法行政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努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现将住建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健全政府权责清单管理。2024年住建局共梳理出行政权力157项,其中:行政处罚129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住建局无委托乡镇执法事项,故无执法委托权责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推动解决执法工作中,住建局没有出现权责不清、职责不明、推诿扯皮、“多头管理”导致“空头”等问题。
2.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提升企业申报便利度。2024年5月在县政务中心一楼建立“‘水电气网’综合服务窗口”;2024年8月22日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网上受理端口,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已上线的“一件事”完成了一轮“走流程”工作,对现有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针对“走流程”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和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确保各项流程顺畅、高效;2024年9月23日制定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类事”办事指南》,加强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推动实现用水、用电、用气、通信联合报装“一张表单、一窗受理、联合踏勘、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提高服务质效和水平。
3. 探索推行极简审批。宜良县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将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政府性投资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原来的72项缩减至62项,进一步简化审批时限、审批环节,压缩审批事项、审批手续,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4. 推进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根据宜双随机办发〔2024〕1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宜良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4月2日制定下发了宜住建〔2024〕3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度宜良县住建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0项)、2024年宜良县住建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8项)共18项工作计划任务,截止11月11日,已全部完成2024年度抽查工作任务,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住建局持续滚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司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及县司法局案卷评查工作相关要求,住建局严格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执法案卷组织开展年度案卷自评自查工作,并报县司法局5卷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通过县级评查反馈,5卷行政执法案件均为合格;2024年,住建局无法院涉企生效裁判,反馈落实涉营商环境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2024年住建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6.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2024年住建局积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二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依规按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责任主体实施惩戒。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县司法局工作要求,县住建局对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包含涉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相关政策文件0件,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其中拟修订(废止)0件,已修订(废止)0件;清理出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相关政策文件0件,其中拟修订(废止)0件,已修订(废止)0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2024年住建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2024年住建局全面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复杂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截止11月12日共出具了5份形式规范、内容完备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住建局根据《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6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一是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通过建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行政执法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了组织领导机制;二是加强法治学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住建局扎实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深入落实普法责任,不断提高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晓率,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工地、进企业、进小区、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至今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9次,有效推动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推广;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满意率,结合住建局实际,制定了《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宜住建[2024]73号)的通知,按时限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文书、救济渠道等执法信息在宜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确保执法信息实时、有效;四是积极推进职权职责法定化,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职权职责法定化,根据昆明市住建局相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转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细化标准表》(宜住建[2022]135号)的通知,并根据昆明市住建局《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编制了《宜良县住建局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六是加大普法力度,切实增强以案释法工作成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围绕《宜良县住建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4年开始,利用每周例会及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法治微宣讲活动20余期。
2.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2024年住建局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42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5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5件、商品房预售许可5件、施工许可13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67件、城市道路许可41件、燃气行政许可6件),行政确认案件6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6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行政强制案件0件,行政征收案件0件,行政裁决案件0件;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2次,检查7个项目,下发整改通知2份,移交处罚3宗,开展告诫约谈9项;开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批后监管17件,城市道路许可批后监督检查5件燃气行政许可6件,燃气行政检查6次;2023年开展双随机检查10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卫健局等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8次;2024年,住建局对全县在建项目实施安全监督,新办施工安全监督14项,终止施工安全监督7项。与11家在建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组织在建项目岗前安全培训1500余人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巡查抽查记录59份,发现安全隐患260条,均已整改完成,100%做到施工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住建局从强化工作实效入手,明确“领导带班+工作专班”信访化解模式,针对重点信访任务,建立闭环式督办管理机制,坚持专班化推进、清单式落实,同时将住建领域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路径、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各主要负责领导是热线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群众反复投诉、满意率不高的事项,主要负责领导须亲自带头研究,全面分析影响工作质量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
2.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我县物业监管力度
2024年共办理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112件,办结112件,办结率为100%,其中“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103件,人民群众来信(访)9件;来电来访12件,已办结12件。针对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建立联动机制,住建局将按照《宜良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坚持“党建引领、行业指导、分类施策、现场运作、多方联动、共驻共建”的原则,结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职能,切实加强我县物业监管力度,理顺协调各级各部门共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整治物业行业乱象。
3.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能力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按照县司法局工作要求,2024年4月25日住建局组织全局38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观看了2024年云南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会;5月15日住建局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通过集中观看培训和全员开展培训班会,宜良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更熟知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内容,为积极适应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2024年住建局依法配合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在行政执法文书中明确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二是依法接收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申请权的保护,接受申请人通过当面递交、邮件等法定方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向申请人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回执。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违法增设申请条件。三是依法处理其他复议申请。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做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复议的事项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裁决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法定途径。住建局及时作出告知、不予受理、通知补正、转送等处理的,严格遵守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2024年,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有14件被复议,其中13件为2023年转结,1件为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结果纠正2件,驳回4件,维持8件;行政诉讼基本情况:2023年结转的7件行政复议维持案件中的6件被上诉,上诉结果:维持宜良县住建局答复,驳回上诉。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24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结合行政执法监督实际,进一步加强督促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案件移送制度。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和公安部门沟通对接,形成沟通交流机制,部分行政执法工作则直接联合公安部门,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与市场、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有力推进了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管理。2024年,住建局未发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行政案件,也不涉及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况。
二、 存在问题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强
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普法宣传深度不够
由于条件和人员所限,在宣传方式、宣传途径上主要还是以传统学习和宣传方式为主,存在普法的宣传面不广泛、不平衡问题。
(三)普法方式创新不够
普法工作时常还是按部就班的开展,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活力,针对不同群体法律需求,精准普法力度不够,工作亮点特色较少。
(四)综合执法难度大
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较多涉及不同行业和领域,综合执法模式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且与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紧密度较高,集中行使难度较大。
三、 下步打算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能力
加大对全局职工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法治思维,注重修炼内功,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熟悉本行业领域执法职权事项,强化法律法规在日常检查中的实践应用。
(二)优化法律顾问审核决策辅助
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做好对政府合同、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的事前法律审核,风险把控,保障政府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发挥公职人员+专业律师的组合优势,优化法律问题咨询的效率和质量,有效降低行政风险。
(三)坚持普法和业务工作相结合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行业法规宣传培训,加快普法阵地建设。坚持以案释法,在执法、接待信访的过程中实现面对面普法,提高当事人的学法意识,守法意识,用法意识,提升行业法治环境。
(四)加大执法力度实现以罚促改
树立执法意识,树立“防范在前、执法为重”的执法工作理念,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在重要时段,持续不间断、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尤其加大民生关切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的检查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大典型案件打击力度,做到以罚促改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