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64501000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政策和专项规划。参与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3.组织拟订贯彻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4.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推进机场、铁路项目建设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有关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参与国家、省、市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5.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6.参与国际、国内、省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参与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配合有关部门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配合做好机场行政管理。
7.提出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民航事业发展、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国际航线培育相关资金使用建议。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有关政策。
8.负责权限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9.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承担国防交通战备的运输组织、协调管理和参与国防交通保障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和行业科技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协调省、市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
12.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固定投资完成情况。县政府下达我局2023年固定投资目标任务数4个(含跨地区项目东南绕、宜石高速、福宜高速、三清高速分成数),按时完成固定投资上报任。
2.全面开展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项目申报立项建设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2023-2035年近期、中期和远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谋划事项工作,共谋划交通建设项目23个;主动对接市交运局申报了战备公路、旅游路和园区道路项目规划入库工作,积极参与县规委会组织的城乡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工作,对各委办局有关规划事项主动配合提出相关意见;主动对接市交运局争取下达我县2023年自然村通村硬化路投资建设计划75.46公里。
3.2023年自然村通村硬化路工程。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车购税补助地方资金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昆交便〔2022〕32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3年自然村通村硬化路工程共40个项目里程长75.47公里,2023 年4月19 日实施方案经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 12 次常务会批准同意实施,由我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已提前实施30个项目共47公里,提前实施的项目资金补助用于该项目实施后拖欠的工程尾款,2023年需新建10个项目约28公里,项目分布于宜良县的匡远、南羊、北古城、狗街、九乡、耿家营和竹山等7个乡镇(街道),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20公里/小时,路基宽5米-6.5 米,路面宽4.5 米-6 米,水泥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预制块路面。工程于2023年10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工期4个月,春节前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后移交乡镇管理使用。
4.统筹资源,政企合力,绿美公路初见新成效。在绿美公路打造的工程中,创新思路,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常态,统筹多方资源,加强和各职能单位的配合,联合产业园区打造宜九公路(大荒田岔口至工业园区段),将产业园区进口打造成公园式出入口;联合匡远街道办打造旅游专线宝洪公路(江头村至大村子段);尤其是联合北古城镇政府打造宜九公路(陈家渡至大荒田岔口段)的绿化美化,在现有绿化的基础上引入苗木企业入驻,以交运局免费提供路产路权范围内的土地,苗木花卉企业入驻栽种苗木花卉,道路两旁的空置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和绿化,苗木企业也解决了一些土地问题,达到共赢共享。汇东桥至古城大坝公路、68道拐公路、古城南冲小龙潭等3条绿美公路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其中68道拐公路,获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十大最美农村路,最具人气公路的称号。
5.规范路政执法及管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照《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检自查清单》,针对“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5方面问题,对标对表,逐一对照清单内容,认真排查,共梳理排查出3大方面5个单项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治,存在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实现100%销号。通过突出问题整改,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规范了执法语言和操作流程,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健全修改完善制度。今年又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路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内部管理规定、现场执法规范等52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编制成手册,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提升质量,用制度树形立像的良好局面。三是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对2022年办结的506件行政处罚案件和2023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和自检自查。今年共参加市、县级组织的执法案件集中评查4次,评查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其中参加市司法局集中评查案件1件,县司法局集中评查案件5件,市交通运输局集中评查案件2件,市路政支队集中评查案件3件,全部被评为优秀卷宗,优秀率100%。通过自检自查和参加市、县级的案件集中评查工作,对案件评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不断完善、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让路政执法案件每一件都是优秀案件。四是强化罚缴分离制度监督,防止出现管理漏洞。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云南财政票据信息系统,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线上支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优化信息系统,减少了人工操作和中间环节,降低了成本,还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互,提高罚缴分离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确保罚款及时上缴国库,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了与刑事司法部门的紧密合作关系,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能够及时移交。对移交的案件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并协助解决遇到的问题。截至目前,行刑衔接系统共累计录入直接行政处罚案件501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避免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六是推进容错纠错柔性执法工作。大队制定了《宜良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共111项,其中: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3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2项、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6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4项。制定了《宜良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共85项,其中:不于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3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2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4项。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履职能力,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一般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措施,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七是执法证件管理。路政大队现有8名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同时已申报4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法制督察证,为规范化执法提供基础保障。
6.抓实“我的网格我普法、矛盾纠纷我化解”工作。一是普法大讲堂常态化、制度化。我局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制定并细化《宜良县交通运输局“我的网格我普法 矛盾纠纷我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普法宣讲,每位干部职工按周排班宣讲一直到年底,截止10月底,共计开展普法讲坛37期,参与人数149人次。二是群众来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形成闭环管理。我局制定《宜良县交通运输局信访接待制度》,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坚持来访必登,让每一位来访群众反映的情况、提出的诉求登记在册,纳入正常轨道来办理,对来访反映问题和排查的矛盾纠纷,由办公室进行登记,转交具体负责部门办理,再由目督办进行跟踪督办,限时销案结案,形成工作闭环。年内四件重点矛盾纠纷包案成功化解两件,另外两件因资金问题暂不具备化解条件,抓实稳控工作,无群体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深入交通建设一线工地,通过对排查三清、福宜高速建设、狗竹公路四改三项目公司、化鱼桥施工方、左营至金梅公路窄改宽项目施工方5个施工单位,共排查出矛盾问题2个,分别是: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三清高速公路TJ2标段项目经理部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狗竹公路四改三项目公司存在拖欠施工队工程款问题。已分别约谈项目公司,要求项目公司积极筹措资金支付施工单位,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稳控工作,防止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7.严要求压实创文工作。一是完成2023年宜良县文明交通知识讲座和2023年宜良县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志愿服务两场活动组织和不少于5张图片台账报送。二是抓好环境卫生保洁、疫情防控宣传和督促、小广告清理等,抓好周边区域非机车停车位划线。三是开展好网格化包保入户调查,确保入达户率100%,做好起春社区学雷锋志愿岗等值守工作。四是抓好宜九、小狗等公路环境卫生整治和路面修复,确保迎检期间道路畅通。
8.党建工作。(1)机关党建。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局干部职工,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年初,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目的,生活会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丢下包袱、敢于正视和纠正问题,以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相互批评中直面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制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抓牢“关键少数”,创新学习形式,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把理论学习与理性思考紧密结合、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发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网络党校”等学习平台的作用,做到随时学、及时学、跟进学,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2)意识形态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置。二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分管领导主抓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严格要求各分管责任人必须直接抓、亲自抓,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三是以党总支、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为平台,扎实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整体政治思想觉悟和意识形态的提高,培养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敢担当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践行者。(3)党风廉政工作。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及《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将相关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书4份,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书9份,并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最后发言决定。今年召开党组会议21次,研究事务类议题72个,经费类议题36个,人事类21个;开展了18次专题学习。班子成员查找廉政风险点12个,制定防控措施18条,组织内部科室查找廉政风险点23个,制定防范措施30条,从而不断完善防控机制,强化监督落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问“剑”破局》、《警钟为你而鸣》等警示教育片,邀请驻县政务局纪检组长陈云敏同志讲授党风廉政课,剖析各类典型案例,让警示教育活动“走新”更“走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监督科、养护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纳入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2023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2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6.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59万元,下降1.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59万元,下降1.3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农村公路改扩建项目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费用也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6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54万元,占总支出的31.93%;项目支出1,746.97万元,占总支出的68.0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6万元,增长0.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10万元,下降1.57%;项目支出增加18.06万元,增长1.0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调整工资增加、公用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9.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宜良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6.9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46.9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项目1,340.00万元。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桥梁养护项目:210.00万元,2022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项目196.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6.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08%。与上年相比增加169.89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调整工资增加、人员社保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的部分、工伤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2017年改革性补;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0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6%。主要用于:2023年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及县乡道路的养护;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1.8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74%,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项目施工接待及招商引资接待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万元,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检查接待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3万元,下降2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长10.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接待及招商引资业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接待及招商引资业务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0万元,比上年减少93.20万元,下降72.3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9名自收自人员纳入财政补贴,人员经费通过工资福利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宜良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163,847.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49.54万元,固定资产21.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万元,在建工程万元,无形资产18.70万元,其他资产157,757.7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0.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4370.55 | 6049.54 | 532.30 | 300.02 | 207.71 | 21.31 | 0 | 30.92 | 157757.79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500264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