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公示(2024年更新)
发布时间:2024-09-05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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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民政府负责接收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法律文书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通信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温泉路10号公务楼3楼
联系电话:0871-6752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