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张寿代表:
您在宜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0号《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的建议》已转交民政局研究办理。现结合宜良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为积极应对宜良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县围绕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供给得到一定发展。为进一步拓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上级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从2021年起依托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人爱心食堂(现改为“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以满足当地老年人的助餐需求。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老年幸福食堂的建设,可探索采用“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等模式建立村(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的建议很好。近年来,县民政局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在部分村(社区)建设了9家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分别是:匡远街道办蓬莱社区、南羊街道办福谊社区、南羊街道办顺和社区、狗街镇化所村委会、狗街镇狗街社区、狗街镇高古马村委会、狗街镇西村社区、南羊街道办土桥社区、马街镇前卫村委会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其中狗街镇西村社区及南羊街道办土桥社区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采用的“民办公助”方式,本社区的老年人就餐由社区按每人每餐给予一定补助;狗街镇化所村委会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在上级给予适当补助外,还采取“公办民助”方式,通过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捐资给予补助,来保障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的正常运营。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只有狗街镇化所村委会、西村社区及南羊街道办土桥社区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正常营运,其他6家均没有开展服务。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村(社区)实体经济薄弱,有的村集体基本没有收入,无法承担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的运营成本。二是由于物价和人工成本上涨,老年幸福食堂的运营成本较高,加之食堂固定服务对象极少,无法正常运营。例如:狗街镇化所村委会老年幸福食堂每餐每位老人收费5元,如果提高收费,老人也无法承担,而服务人员工资由原来1000元涨到1500元,如果没有相应渠道的资金补助是难以维持的。三是政府每年的运营补助过低,政府给予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24000元的运营补助,市、县两级各承担50%,但县财政无法落实配套的运营补助,每年只能下拨市级12000元,导致老年人幸福食堂运营资金受限。需要探索化所、西村运营模式,总结经验予以推广。
感谢您对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
宜良县民政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