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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8-89513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8-27 17:18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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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7 17:18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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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其军委员

您在政协宜良县委员会第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3号《关于规范行业协会管理的建议》已转交宜良县民政局研究办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宜良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总体要求,发挥好监督管理职责,不断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与建设,提升其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有序推动了宜良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构建新时代社会组织工作新格局

一、基本情况

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共121家,其中社会团体78家、民办非企业43家。2022年以来依法注销社会团体5家,依法撤销7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方面,县民政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以学习成效指导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另一方面,积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对符合条件的12家社会组织督促建立党组织,109家建立联合支部,不断引导社会组织自觉扛起使命担当,深度融入党和国家改革发展大局。

(二)严格审查,依法登记。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把好社会团体的“入口关”。严把成立条件,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等审核关,力争从源头上规范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同时尽到告知义务,要求举办者签收事先告知书,出资者填写捐资承诺书,确保新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的非营利属性。一是推行“网上预审”服务关口前移,对审批事项全程介入指导,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二是精简申请材料,对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登记中住所(场地使用权)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三是明确登记办理流程,对各类表格和示范文本作出规范,并在登记指南中对注意事项做出提醒,减少重复签章、多次证明。靠前服务,每月主动走访调研,了解社团运作情况,听取协会就发展建设、营商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联动行业监管部门合力推进社会团体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积极作为。

(三)强化监管,形成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和不定期检查等机制进行有效监管,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履行相关职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措施,确保全县存量社会组织机构非营利属性的纯洁。一是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对社会组织登记、年报等信息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台账,明确分类处置措施,协调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推进。2022年以来,共排查梳理整治4二是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进行打击整治加强换届指导。将《云南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分发到各社团,要求按流程组织开展换届工作,分类别建立宜良县社会组织微信工作群,方便各社会组织有问题及时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咨询。2023年指导3社会组织完成换届8家社会组织今年年内换届。四是同业务主管单位通过年检、日常抽查及收费信息公示等方式,加强对社会团体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金管理及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社会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五是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按照“督促注销一批,整改规范一批、撤销登记一批”的思路,对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督促整改;对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督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不参加年检、不正常活动、也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2024年,共检查发现问题16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正在整改中16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根据您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登记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沟通会商机制,加大对“僵尸”、“非法”型社会组织的整治力度,引导有意愿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举报受理和行政约谈监管机制,及时查处社会团体乱收费、乱评比和强制入会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培训和评比表彰等行为,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引导社会团体的诚信自律建设。

二是加大惩戒力度。日常工作中加强指导监管,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处罚力度,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关心,希望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宜良县民政局

2024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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