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职能配置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是宜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宜良县中医药管理局、宜良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宜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宜良县卫生健康局承担。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省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六)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依法对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进行全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拟订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抓好所属“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宜良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宜良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宜良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宜良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宜良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宜良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宜良县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核考评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全县公立医院党建、卫生健康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预警监测、信息报送、总结评估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重大案件合议职责,组织开展、指导监督执法工作。
(三)财务人事科。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宜良县卫生专业技术、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
(四)公共卫生与基层卫健科(宜良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宜良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艾滋病防治、爱国卫生运动及职业健康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作。
(五)医政中医科教科。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涉及卫生健康部门的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承担医政医管、药政管理、科技教育、中医药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卫生健康统计、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改革以及卫生健康项目等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承担宜良县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宜良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七)老龄健康科。承担宜良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参与推进全县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健康服务业工作,协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推进。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23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宜良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宜良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宜良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由副局长兼任)。
办公地址: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环西路2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871-67526984
负责人姓名:李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