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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408-888766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4-03-26 08:4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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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08:49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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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宜良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6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切实解决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宜良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委、政府关于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安排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建设集中式、规模化供水工程为抓手,因地制宜、整体规划、统筹建设、统一管理,推动城乡供水融合发展,着力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到 2025年,力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达到 60%以上,农村供水保障率、供水水质总体达标,专业化供水运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45月,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及报批。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报批,完成项目融资及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争取20245月启动杨家山水厂及竹山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设,202412月底前完成项目投资30000万元。

2025年底,基本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任务

2027年底前,对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完善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实施主体

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结合宜良县实际,积极响应省、市相关政策,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采用投资人+EPC+特许经营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并取得收益。20242月,经公开招标确定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将宜良县人民政府授权宜良县宜水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联合体牵头方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统筹项目融资工作,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推进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

(二)加快体制机制建设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宜良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供水工程特点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妥推进宜良县城乡供水设施统一管护服务的运行管理体系,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1.整合、盘活县城供水资源。采用投资人+EPC+特许经营模式,由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以杨家山水厂为核心,为宜良县宜水水资源有限公司(一水厂)、南羊水厂、狗街南片区水厂进行补充供水,整合、盘活存量供水资产,逐步实施统一管网规划建设,统一标准管理。努力实现供水同质、同价、同服务

2.暂未纳入实施主体服务范围的农村供水工程。由所在乡镇村组或其委托的供水单位,负责对供水工程进行运行管理及维护。运行管护人员由县级实施主体对运行管护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培训,提高运行管护人员的管理水平。

(三)分类分区推进

1.城区及周边村镇,优先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将城市供水管网周边村庄纳入城市供水覆盖范围。

2.人口居住集中的乡镇和聚集提升类村庄,采取提升改造和联网,加快现有乡镇水厂和已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网等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加快管网延伸和互联互通,提高供水能力,扩大覆盖范围。

3.山区、半山区村庄,科学评估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状况,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形成一批跨乡镇、跨村组的联村并网供水工程,提高水源、管网和净化消毒工程建设标准。

4.集中供水工程难以覆盖的偏远村庄,因地制宜采取山泉水或井水分散保障,围绕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查缺补漏,实施升级改造和完善配套,提高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快工程建设

重点实施杨家山水厂、芹菜塘水厂、老坞村水厂、米户村水厂、槽沟村水厂及新建输配水管网线路总长449.50km,改造村内输配水管网线路总长517.15km,新建取水坝、泵站、调蓄水池等节点建筑物59座,拆除重建问题水池15座,配套各类管道附属构筑物6520座,装配入户水表14319套;灌区田间配套改造工程布置根据现状骨干区系分布共划分为5个子项工程,总计新建衬砌支渠11.96km,新建支渠分水闸55座,改造干渠已建分水闸25座,配套闸后测流箱80套。针对竹山豆达水厂、各色楚水厂因水源不稳定,采取一村一策小型集中供水方案实施。

(五)实施标准化管理

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理台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统筹配置水源,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停止取用一般地下水,拆除或者封闭地下水取水设施。加快构建专业化运营服务体系,统一水厂及供水设施运行服务标准,明确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标准与服务质量,健全工程运行维护、水质管理、水费收缴、信息公开等运行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化监管,规范城乡供水生产、管理、运营全过程,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拓展专业化服务范围,实现城乡供水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六)提升供水水质

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推进,因地制宜,采取水源置换、水源保护、管网延伸覆盖,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工程管理管护等措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必须按要求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万人以下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按要求全面配套净化设施设备;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采取适宜的净化措施。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建立从源头到水龙头的水质检测制度,实现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全覆盖,完善水质检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机制,建立风险快速发现和处置机制。

(七)加强水源保护

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积极落实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同时规划、同步完成,规范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识、宣传牌及隔离防护设施建设,落实划、立、治措施,强化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水质监测和保护管理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各自责任、强化协同配合,积极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工程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成员单位由水务局、发改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卫健国资中心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承担日常工作。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加大体制机制和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的城乡供水工程水价和水费收缴制度并严格收费,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运行监管,实现工程良性运行。

(二)加强统筹谋划。明确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程举措、管理机制、资金筹措、年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科学分析目前城乡供水现状、问题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做好供需水平衡分析,充分尊重用水户意见,合理确定供水范围和规模,择优选取水源,因地制宜优化区域工程布局,优先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抓好农村供水工程改造,形成城乡供水一县一网

(三)深化水价改革。遵循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原则,全面推进水价改革,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工程有偿供水。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统管的水费收缴机制,完善收费制度、搭建收费平台,强化计量设施建设,实行11表收费,实现水费收缴全覆盖。

(四)强化资金保障。坚持两手发力,在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整合水利、乡村振兴等项目和资金,通过专项债券、银行信贷、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的,严格采取财政注资、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的资本金,确保省级投资主体的资本金及时注入和银行贷款及时拨付到位,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五)做好宣传引导。部门多渠道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有偿用水和节约用水意识,营造饮用安全水、珍惜水资源、保护供水设施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征地拆迁等工作,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严格监督考核。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内容。各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对体制机制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协调指导,对各部门工作进展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1.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快推进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经研究决定成立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 周立彬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水务局局长

: 县发改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勤良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邵劲松 县林草局局长

宜良供电局副总经理

县交运局局长

邓绍云 县住建局局长

刘丹丹 县卫健局局长

沈有林 县海马箐水库管理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陈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接替履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项目建设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实施,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组织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指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融资方案和体制机制建设方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完成有关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完成有关工作,强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督促指导。

1.水务局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要素保障报告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取水许可和水保的办理,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县发改局会同水务局指导协调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指导县开展成本核算、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推进水价改革。配合办理项目融资。

3.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落实注入资本金;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与发展和改革部门共同指导做好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配合办理项目融资。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5.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做好项目环评报告审查

6.县住建局负责项目施工许可、施工备案等工作,责以城带乡供水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作。

7.县交运局负责指导做好供水管网建设与公路相关的衔接,协助办理报批手续等工作,做好杨家山水厂(原海马箐水厂)的移交等相关工作。

8.健局负责指导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重点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根据监测结果对饮用水水质提升提出意见建议。

9.国资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做好存量资产盘活,水厂补充供水等事宜

10.县林草局负责指导优先保障建设项目使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使用审核审批相关手续。

1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水源保护,配合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12.宜良供电局负责指导项目用电手续合规性的办理。

13.各乡镇街道):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及施工中的协调对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2

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年度目标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全面完善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5月中旬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完善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批

县水务局

县发改局


2

完成项目投资人+EPC+特许经营的投资合作协议签订、2024年5月上旬完成各建设单位的招标及合同签订事宜

县水务局

各参建单位


3

完成项目建设管理机构(项目公司)组建成立,鉴于宜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宜良县水务局项目采用投资人+EPC+特许经营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并取得收益。2024年5月中旬完成公司组建,并正常运行;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县水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积极筹措落实注入资本金;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与发展和改革部门共同指导做好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配合办理项目融资

县财政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县水务局


5

2024年5月中旬完成杨家山水厂(原海马箐水厂)有关资料的移交等

相关工作

县交运局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6

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做好项目环评报告审查。

生态环境分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县水务局


7

负责指导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县自然资源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县水务局


8

负责指导优先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使用林草地审核审批相关手续

县林草局

项目联合体牵头中标单位、县水务局


9

负责指导完成项目用电手续合规性的办理项目

宜良县供电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县水务局


10

负责指导做好供水管网建设与公路相关的衔接,完成项目临时占道、管道借道通行等涉及道路方面的各项审批、协调工作

县交运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县水务局


11

负责指导项目施工许可、施工备案等工作,负责以城带乡供水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作。

县住建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县水务局


12

负责指导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批、取水许可手续办理

县水务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13

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及施工中的协调对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各乡镇街道

县水务局


14

完成项目建设移交工作,完成政府与EPC项目公司的建设移交工作,并全面开工建设。

县水务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15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争取2024年5月全面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投资30000万元,余下工程力争2025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县水务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各乡镇街道


16

加快整合小、散、弱供水单位,规范供水市场,采用投资人+EPC+特许经营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2025年12月前,以杨家山水厂为核心,为宜良县宜水水资源水厂(一水厂)、南羊水厂、狗街南片区水厂补充供水,整合、盘活存量供水资产,组建新的村镇供水营运公司,从源头上改变供水单位众多、水费定价不统一等状况,努力实现供水同质、同价、同服务。

县政府办

县水务局、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资中心、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17

加强运行管理监督,良性运作循环,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大力推动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建设,扩大马街水厂、南羊水厂、九乡水厂等现有水厂的辐射范围,把入户管网的建设打包统规统建,提升水厂供水覆盖率。力争于2027年底,在全县范围建立起高效、科学、合理的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营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

县水务局

各乡镇街道


18

采用投资人+EPC+特许经营模式,以项目公司为契机带动全县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理台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加快构建专业化运营服务体系,统一水厂及供水设施运行服务标准。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水质检测监测和工程管理管护等措施提升供水水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和水源地的巡查、水质监测,建立健全应急水源的保护机制。于2025年12月底完成。

县水务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县卫健局、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19

会同县水务局指导协调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指导县开展成本核算、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推进水价改革。配合办理项目融资。

县发改局

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20

实施信息管理数字化工程。按照统一建设、分级应用的原则,通过省级水利数字孪生平台构建城乡供水信息服务网,建立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智慧化应用系统,构建“水源—水厂—水池—管网—用水户”数字工程,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

县水务局

云南水投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各乡镇街道


21

负责指导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重点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根据监测结果对饮用水水质提升提出意见建议

县卫健局

生态环境分局、

县水务局


22

各部门要多渠道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有偿用水和节约用水意识,营造饮用安全水、珍惜水资源、保护供水设施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征地拆迁等工作,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县水务局

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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