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审计局专项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度第1-5号目录
宜良县2020年至2022年科技专项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一、科技政策落实及科技项目申报管理情况
(一)科技政策落实情况
县科工信局按照《昆明市科技进步与创新条例》、《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昆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加强创新原则,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要素聚集促进我县现有产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提升产业价值链向高端攀升, 引领我县科技创新型产业快速发展, 发挥科技创新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
(二)科技项目申报管理情况
县科工信局按照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下发的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指导企业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审核推荐参加省、市评审答辩,对获得立项的科技项目,按照省、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项目合同协议实施管理。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县科工信局2020年至2022年收到省、市指标文件下达资金413.6万元,到位资金304.6万元,具体是:
1. 2020年资金到位情况
(1)《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特派员挂联贫困村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科发〔2019〕61号),下达资金2.2万元;(2)《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县(市)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放管服”经费及绩效的通知》(昆财教〔2019〕235号), 下达资金236万元; (3)《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昆明市省级科技计划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20〕245号),下达资金58万元,共计下达资金296.2万元,到位资金238.2万元。
2. 2021年资金到位情况
(1)《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昆明市2020年科技计划(第三批)项目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20〕272号),下达资金2.2万元;(2)《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21〕70号),下达资金62万元,共计下达资金64.2万元,到位资金64.2万元。
3. 2022年资金到位情况
(1)《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1年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21〕195号),下达资金2.2万元;(2)《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21〕124号),下达资金51万元,共计下达资金53.2万元,到位资金2.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县科工信局2020年至2022年拨付省,市指标文件下达资金304.6万元,具体是:
1. 2020年拨付科技专项资金238.2万元,其中:拨付34家规上企业科技专项资金236万元(详见附件1),拨付马街西边、古城米户、竹山叠水和干塘子等4个省级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挂联贫困村补助资金2.2万元。
2. 2021年拨付科技专项资金64.2万元,其中:拨付19家规上企业科技专项资金62万元(详见附件2),拨付昆明市宜良滇王食品有限公司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2.2万元。
3. 2022年拨付耿家营乡政府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2.2万元。
(三)延伸抽查情况
1. 科技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情况
延伸抽查了云南滇大饲料有限公司、云南博仕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北玉种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占研发费补助企业40家的30%,12家企业2017年研发费用内部支出总计 8 519.50万元,按照认定数比例计算的补助资金62.11万元,2020年2月收到县科工信局拨入研发费用补助资金57.26万元(2019年指标),2019年研发费用支出申报总计4 415.90 万元,应补助资金30.20万元,2021年11月收到县科工信局拨入研发费用补助资金30.20万元(2021年指标)(详见附件3)。
2.耿家营乡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情况
2022年4月耿家营乡政府收到县科工信局拨入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2.2万元(2021年指标),9月拨付尼龙村委会发展土蜂蜜产业科技培训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购买蜜蜂分发困难农户,支付昆明有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7月伙食配送费1.2万元。
(四)绩效评价和成果转化情况
根据县科工信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20年至2022年我县县域规上企业平均每年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研发资金7000万元左右,实施自主研发项目平均每年30项左右,企业自主研发活动的开展增加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全面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为宜良经济稳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科技特派员挂联帮扶项目,提升了马街西边、古城米户、竹山叠水和竹山干塘子等4个省级贫困村农民素质,扶持12户特困户和耿家营尼龙20户困难户购买生产物资,助推了贫困户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宜良县审计局在对付佐松同志任宜良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马街镇西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竹山镇干塘子村民委员会、叠水村民委员会违规使用票据支付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且未入账各2 000元的问题已整改。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未专款专用
延伸抽查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2年9月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使用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12 000元支付昆明有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伙食配送费,未按《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1年昆明市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21〕195号)的规定使用资金。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的规定,县科工信局应督促宜良县耿家营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务,专款专用。
四、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一)科技专项资金分配调整政策依据不够充分
县科工信局2020年拨付《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县(市)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放管服”经费及绩效的通知》(昆财教〔2019〕235号)下达的资金236万元,在分配管理过程中存在已按照认定比例计算的补助资金,再进行了分配调整,分配调整政策依据不够充分。
(二)企业科技专项补助资金收支使用管理不够统一规范
延伸抽查12家规上企业,存在科技专项补助资金收支使用管理不够统一规范,如:对研发项目资金未单独进行核算和使用会计科目不规范以及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健全的情况。
(三)县财政未拨付科技专项补助资金109万元
县财政未拨付科技专项补助资金109万元,其中:《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昆明市省级科技计划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20〕245号),下达的资金58万元,《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的通知》(昆财教〔2021〕124号),下达的资金51万元。
五、审计评价意见
县科工信局遵循《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昆明市引导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放管服”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和宜良县落实《引导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放管服”实施办法》,全额兑付了2019年34家和2021年19家规上企业的研发补助资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研发的积极性。但存在科技特派员补助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和科技专项资金再分配调整政策依据不够充分、企业科技专项补助资金收支使用管理不够统一规范、县财政未拨付科技专项补助资金109万元的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建议县科工信局抓紧落实欠付企业科技专项资金109万元,用于企业研发投入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科技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做到分配依据充分、分配方式明确、分配标准细化。
(三)加强对下拨科技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宜良县2020年至2022年商务促进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一)宜良县商务促进资金总体情况
1.宜良县商务促进资金预算安排(收入)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市级财政共下达宜良县商务促进资金 2 682.95万元(中央资金1 574.61万元、省级资金884.34万元、市级资金224万元),其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2万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1 555万元,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3.77万元,商贸业固投奖励资金42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24.61万元,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680.77万元,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70.8万元,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130万元,州市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7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实际到位市级财政下达商务促进资金1 931.95 万元,未到位资金751万元。
2.宜良县商务促进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共拨付(使用)商务促进资金1 457.78万元(中央资金699.81万元、省级资金640.97万元、市级资金117万元),其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1万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602.2万元,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3.77万元,商贸业固投奖励资金42万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14.61万元,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597.4万元,稳增长促消费奖补资金52.8万元,州市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4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到位未拨付(使用)商务促进资金474.17万元已被县财政收回。
(二)奖补资金拨付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市级财政下达宜良县54家企业新入库、进出口、稳增长等奖补资金366.38万元,其中:2020年18家企业75.11万元,2021年17家企业53.8万元,2022年19家企业157.4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实际到位市级财政下达奖补资金156.38万元,未到位资金210万。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已拨付42家企业奖补资金156.38万元,尚有12家企业奖补资金210万元因资金未到位未拨付。
2020年至2022年,市级财政下达宜良县跨境电商、新入库、服务贸易等待分配奖补资金56万元,其中:2020年16万元,2021年30万元,2022年1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实际到位市级财政下达待分配奖补资金16万元,未到位资金4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到位待分配奖补资金16万元已被县财政收回。
(三)重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对宜良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不含巩固提升建设内容及资金,以下简称“宜良县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宜良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宜良县出口农产品示范项目”)、宜良县2022年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蔬菜类)项目(以下简称“宜良县外贸蔬菜基地项目”)等三个项目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1.宜良县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市级财政共下达宜良县电子商务扶持资金1 050万元(中央资金950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宜良县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的推进。宜良县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根据《宜良县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由宜良县科技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预算资金1 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0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50万元(提供场地、设备、装修等)。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实际到位市级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 050万元,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已拨付(使用)项目资金597.2万元,其中:拨付宜良县盛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进度款547.2万元、直播基地建设资金38万元,拨付北京中鸿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咨询服务费5万元,拨付北京凡科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规划编制费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到位未拨付(使用)项目资金452.8万元已被县财政收回。
2.宜良县出口农产品示范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市级财政下达宜良县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566.57万元(省级资金)用于支持宜良县出口农产品示范项目的推进。宜良县出口农产品示范项目根据《宜良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宜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投入经费800余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实际到位市级财政下达项目资金566.57万元,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已拨付(使用)项目资金561.2万元,其中:拨付宜良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补助资金548.2万元,拨付宜良县融媒体中心宣传拍摄制作播出费用10万元,拨付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产品种植示范基本生产(种植)标准制定环节邀请第三方进行指导、培训等费用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到位未拨付(使用)项目资金5.37万元已被县财政收回。
3.宜良县外贸蔬菜基地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市级财政下达宜良县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中央资金)用于支持宜良县外贸蔬菜基地项目的推进。宜良县外贸蔬菜基地项目根据《宜良县2022年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蔬菜类)项目实施方案》由宜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中央资金)。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实际到位市级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00万元,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已拨付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拨付云南鼎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补助资金40万元、拨付宜良华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40万元、拨付宜良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站补助资金20万元。
(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宜良县配套出台了《宜良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文件,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县政府出台的稳增长政策措施要求,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及相关单位牵头负责“支持商贸业加快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方面稳增长政策措施相关奖补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上述两项稳增长政策措施相关奖补工作尚未开展。
(五)相关事项说明
2021年8月16日,市级财政(昆财产业〔2021〕77号)文件下达宜良县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专项资金预拨尾款1 000万元。2023年1月17日,市级财政(昆财产业〔2023〕6号)调整宜良县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专项资金预拨尾款-500万元。截至审计截止时,市级财政实际下达宜良县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专项资金预拨尾款500万元。
2022年4月14日,《宜良县财政局关于取消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集中管理的通知》(宜财〔2022〕25号)文件取消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集中管理方式,对71家单位代管资金账户账面资金进行全额收回处理。根据上述文件,宜良县科技工信局代管资金账户中的474.17万元商务促进资金被县财政收回,其中:宜良县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452.8万元,宜良县出口农产品示范项目资金5.37万元,2020年度稳增长促消费补助资金1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宜良县科技工信局2020年至2022年商务促进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合法,实施项目已初见成效。但审计也发现宜良县科技工信局还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镇(村)服务站点运行功能单一、奖补资金使用未开展绩效评价、未按合同(协议)约定付款等情况。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及相关单位牵头负责的“支持商贸业加快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方面稳增长政策措施相关奖补工作尚未开展。
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宜良县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2021年宜良县电子商务配套资金分配方案》计划实施内容“组织本县电商企业外出游学培训”和“开展本地电商企业扶持奖励”尚未实施。
截至2022年12月底,宜良县科技工信局未按合同(协议)约定向宜良县盛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项目进度款182.4万元,向北京中鸿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支付项目信息咨询费5万元,向北京凡科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规划编制费3万元。
四、原因分析
(一)因县财政2022年度无“支持商贸业加快发展、支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方面稳增长政策措施奖补资金预算,宜良县科技工信局无资金开展相关奖补工作。
(二)因新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2021年组织本县电商企业外出游学培训工作未能按计划实施。
(三)因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被县财政收回及资金协调困难等原因,宜良县科技工信局暂无资金开展电商企业游学培训和扶持奖励工作及支付合同(协议)约定款项。
五、审计建议
(一)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应严格落实政策措施要求,积极争取资金开展政策措施相关奖补工作。
(二)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应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使用谋划,努力协调资金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及资金及时拨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宜良县科技工信局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履行合同义务,降低经济活动风险。
宜良县2020年—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昆明市2020年—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安排,宜良县审计局于2023年3月31日—6月15日,对宜良县2020年—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创文工作总体情况
为扎实有效推进宜良县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2月1日印发了《宜良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确定了宜良县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夯实基层基础、2022年着力巩固提升、2023年全力攻坚冲刺”的总体实施步骤。为进一步加强宜良县常态长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3月31日印发了《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了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主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专职副指挥长,明确了指挥部工作职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文办)和12个专项工作组,细化了具体分工及其主要工作职责。创文办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任,专职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担任,创文办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沟通联络上级文明办并争取支持等9项内容。
为加强和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宜良县先后出台了《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工作制度》、《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方案》、《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宜良县贯彻云南精神文明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宜良县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宜良县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台账工作专项提升方案》、《宜良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考察标准(2022年版)》等20余项政策措施及制度,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2022年,宜良县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创建目标,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完成了示范点位建设、户外广告、老旧小区、公交车及站台、城郊结合部整治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及三角梅保护及其入户走访、环境卫生整治、创文达标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在全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县级提名城市综合测评位列第一的成绩。
(二)创文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1.创文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2022年,宜良县到位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文资金)1,386.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280.23万元,县级资金1,086.14万元)。上述到位的创文资金中,工作经费638.54万元,项目资金747.83万元。
2.创文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2020年—2022年,宜良县实际支出创文资金1,14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280.23万元,县级资金848.37万元。创文资金账面结余237.77万元(其中:县财政已统筹使用67.78万元),实际结余169.9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设备采购、创文办办公场所装修改造、公益广告制作安装及其宣传栏制作安装、市民文明手册设计制作、技术服务工作采购、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市政道路零星修复工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交通隔离栏采购安装、县城区道路标线施划、县城区蜘蛛网整治等方面。
审计结果表明,宜良县2020年—2022年创建文明城市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宜良县创建成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无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宜良县委宣传部(创文办)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实际情况,我局已经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的审计建议。
宜良县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中共宜良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宜良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宜良县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宜审委办发〔2023〕1号)的安排,宜良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16日—8月15日,对宜良县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组对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匡远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等17家医疗机构及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落实。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是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对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包括2019年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项目和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其他16类项目(2019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等。
(二)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宜良县公卫资金指标为3,153.91万元(含阳宗管委会333.81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其中:中央资金2,511.1万元,省级资金153.21万元,市级资金308.12万元,县级资金181.48万元。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年终考核资金为2,980.1万元(含阳宗管委会333.81万元),与年初指标相比账面资金结余为173.81万元,结算后,由宜良县卫生局进行二次分配资金支付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1.14万元,最终结余资金为152.67万元。
2021年考核资金比预拨资金多拨付78.85万元,结算后仍申请使用6.10万元,2022年资金拨付使用为1,997.20万元。截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用2022年指标申请使用131.12万元,以上合计金额2,213.27万元。按考核结果计算县财政局未拨付资金为766.83万元,加之未拨付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1.14万元,实际未拨付资金合计787.9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宜良县卫生健康局能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本次审计也发现,政策执行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记录不实;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卫生院考核结算资金未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和清退等方面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执行存在服务记录不实,导致多兑付补助资金860元。
2022年全年已死亡人员7人仍有服务记录,其中:高血压随访6人次,补助资金660元;健康体检1人次,补助资金200元。
四、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宜良县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实际未到位资金787.97万元
2022年考核资金为2,980.10万元,2021年考核资金比预拨资金多拨付78.85万元,结算后仍申请使用6.10万元,2022年资金拨付使用为1,997.20万元。截至2023年8月31日,2023年用2022年指标申请使用131.12万元。2022年在扣减多拨付2021年资金后,按考核结果计算县财政局未拨付资金为766.83万元。其中三家乡镇卫生院使用资金超过考核结算资金合计26.68万元(小马街卫生院超结算数8.42万元,竹山镇卫生院超结算数17.37万元,马街镇卫生院超结算数0.89万元)。
结算后分配资金未拨付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1.14万元,实际未拨付资金合计787.97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县卫生健康局在监督考核中,严格按照国家服务对象、服务补助标准制定考核方案,考核过程中注重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县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规范会计核算并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
三、县卫生健康局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体责任,协调县财政局积极指导和参与基本公卫服务考核,加大对基本公卫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力度和项目的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管理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快资金分配拨付进度,足额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重大政策落实暨 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中共宜良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宜良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宜良县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第二批)及审计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通知》(宜审委办发〔2022〕3号)的安排,宜良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中旬起,对宜良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暨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渔业发展、激励示范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事项到各乡镇和社区进行了延伸审计落实。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9年至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
2019至2021年上级共计下达宜良县农村卫生公厕任务数合计12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任务数合计47439座;全县各乡镇实际完成农村卫生公厕改建139座,实际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46048座。
2019年至2021年,中央、省、市共安排我县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5 942.5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 796.51万元,未到位资金146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计拨付各乡镇2019年至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5 565.27万元。各乡镇共计使用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3 933.69万元,结余资金1 631.57万元。
(二)2020年、2021年村庄清洁项目资金
2020年、2021年,上级共下达我县村庄清洁市级补助资金6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58万元(含县级补助资金300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共计拨付2020年村庄清洁项目资金644.29万元,宜良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各乡镇2021年村庄清洁项目市级补助资金325.83万元,实际拨付到位资金269.90万元,北古城镇补助资金55.93万元未拨付到位。
县农业农村局共计收到村庄清洁项目资金629万元,实际拨付项目资金321.74元,村庄清洁项目资金结余307.26万元,使用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拨付322.56万元。按照2022年4月14日《宜良县财政局关于取消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集中管理的通知》(宜财〔2022〕25号)文件要求,该笔资金已被县财政全额收回统筹使用。
(三)宜良县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上级共计下达我县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4 788.54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实际收到资金3 166.04万元,未到位资金1 622.5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共计支出项目资金3 092.45万元,结余资金73.59万元。
(四)2019年昆明市市级美丽村庄奖补资金
上级下达宜良县2019年昆明市市级美丽村庄奖补资金15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月5日拨付各乡镇奖补资金150万元。
(五)2019年昆明市激励示范村镇奖补资金
上级下达宜良县2019年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个市级激励示范乡镇、9个市级激励示范行政村奖补资金共计861万元。截至2022年底,县农业农村局拨付各乡镇资金共计761万元,狗街镇尚有100万元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
(六)2018年第一批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上级下达宜良县花卉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00万元。2018年11月16日,县农业农村局共计拨付各企业补助资金100万元。
(七)宜良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草地贪夜蛾性诱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项目资金
上级下达宜良县草地贪夜蛾性诱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项目资金42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云南红桑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拨付中标单位采购资金66.82万元(其中24.86万元资金从2021年市级第二批农业项目补助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补助经费中支出)。
(八)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
上级下达宜良县补助资金30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1月、2022年2月分别拨付云南茂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款90万元、50万元,合计拨付140万元。未拨付到位资金160万元。
(九)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上级下达宜良县补助资金200万元。经县政府批复同意,资金用于宜良县2021年渔业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补助项目,项目委托宜良县渔丰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共计拨付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合作社共计支付宜良宇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鱼塘改造工程款185万元。
(十)昆明市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创新试验区(九乡乡麦地冲村)建设资金
昆明市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创新试验区(九乡乡麦地冲村)建设项目上级共计补助资金500万元(市级资金)。截至2022年2月,县农业农村局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500万元;截至2022年7月,县农业农村局共拨付九乡乡项目资金50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能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关工作部署,在落实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基本到位;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严格履行相关基建程序。但审计也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存在资金拨付后对资金使用的跟踪落实和对项目进度的推进督促不到位、对项目委托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自主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推进不力以及高标准农田专户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县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拨付后对资金使用的跟踪落实不到位
1.南羊街道办2019年至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结余资金818 400元未及时上交财政。
2.狗街镇2019年至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涉及737户农户补助资金442 200元未兑付到位。
3.九乡乡2019年至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涉及1381户农户补助资金828 600元未兑付到位。
4.北古城镇2019年至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涉及3549户农户补助资金2 129 400元未兑付到位。
5.南羊街道办未及时拨付福谊社区下墩子2019年昆明市市级美丽乡村奖补资金500 000元。
(二)县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拨付后对项目进度推进督促不到位
6.匡远街道办未完成农村户厕改造指标任务1567座。
上述行为,反映了匡远街道办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云政发〔2018〕33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昆政办〔2018〕157号)“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切实解决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等问题”等重大政策方面工作不到位。
7北古城镇尚有29套化粪池未安装使用,九乡乡有35套化粪池未提供安装用户名单。
8.狗街镇2019年昆明市激励示范村镇奖补资金项目进度缓慢。2022年1月6日,宜良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该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项目建设并组织验收。但是截至2022年底,项目未全部完工,也未组织验收。
(三)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委托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9.宜良县2021年渔业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中标单位与发票开具单位(施工方)不符。
宜良县2021年渔业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经县政府批准,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宜良县渔业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自筹,其中上级补助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2 000 000元。
招标资料显示,中标单位为云南鸿砺建筑工程公司,中标价4 984 814.51元,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审计发现,项目实际施工单位为宜良宇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宜良县渔业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宜良宇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也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4 900 000元,实际只完成了2 000 000元的工程建设,开具的建筑工程发票1 600 000元和收款收据25 000元均是宜良宇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四)县农业农村局对自主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推进不力
10.宜良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未提供完工报告和组织初步验收。
宜良县2020年北古城镇南冲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4月28日,合同签订工期160天;宜良县2020年狗街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4月30日,合同签订工期180天;宜良县2020年永丰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4月28日,合同签订工期140天。因项目工程资金未到位,主体工程的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未实施,三个项目截至2022年底尚未提供完工报告和组织初步验收。
11.宜良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除葡萄村二标段外,其他四个标段无工期延期的相关资料。
2021年昆明市宜良县南羊街道葡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两个标段开工时间均为2021年11月10日,合同签订工期90天;2021年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镇合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个标段开工时间均为2021年11月16日,合同签订工期90天。两个项目五个标段除葡萄二标段提供了工期延期的批复外,其他四个标段均未提供相关工期延期的说明和批复。
(五)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专户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
12.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专户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利息收入)35 268.08元。
四、审计期间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北古城镇450座户厕改造补助资金兑付农户到位。
(二)北古城镇完成3059座户厕验收和户档整理收集。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宜良县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标资金未到位1 622.50万元。
(二)宜良县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完成结算审核。
(三)北古城镇未收到2021年村庄清洁市级补助资金55.93万元。
(四)农村厕所革命管护资金使用执行率低下。
(五)九乡乡小河村委会安装的17套化粪缸来源不明。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审计整改期限,户厕改造结余资金818 400元以及未缴非税收入35 268.08元已按照审计决定完成了整改;对于因县财政资金不到位导致户厕补助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向县财政局和县人民政府报送了资金拨付申请,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对其他非金额类问题,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在以后工作中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