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是宜良县人民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局内设办公室、农办秘书科、乡村振兴科、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科、绿色发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项目建设管理科、种植业生产管理科、畜牧兽医渔业管理科11个科室。全局核定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179名,2022年末干部职工数169名(含在编不在岗8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人员147人(其中:在编不在岗8人)、劳务派遣人员7人。局机关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实有3辆,下属事业单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数11辆,实有10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初汇总预算2,721.97万元,其中:局本级2,509.39万元,县经管站212.58万元;县财政部门2022年度下达县农业农村局预算总额31,987.52万元,其中:局本级31,781.8万元,县经管站205.72万元。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汇总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32,967.52万元,其中:局本级32,761.8万元,县经管站205.72万元;总支出32,328.52万元,其中:局本级32,122.8万元,县经管站205.72万元。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9万元,其中:局本级639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13.11万元。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0.2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33万元,下降44.8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17万元,下降52.28%,公务接待费支出5.5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16万元,下降36.45%。2022年会议费支出0.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26万元,下降89.54%;培训费支出10.1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8.38万元,下降85.17%。
(四)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46.85万元(2022年无新增固定资产,无资产处置情况),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07.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39.2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下属站所固定资产账面原值852.99万元(其中:2022年新增固定资产50.98万元,处置固定资产49.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65.7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87.28万元。
(五)党报党刊订阅情况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纪委办及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党报党刊征订工作通知要求,共计征订党报党刊466份,征订费用支出11.55万元,其中:已使用党费专户资金支付征订费用2.31万元,尚欠宜良县邮政分公司征订费用9.24万元。
(六)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共使用劳务派遣人员7人,其中: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4人,农产品检测人员1人,食品安全检测人员1人,门卫1人。2022年共支出劳务派遣人员费用18.49万元,其中:付劳务派遣公司2022年劳务派遣服务费17.18万元,付金穗小区门卫2021年11、12月份工资0.3万元,付劳务派遣人员高阳、孙泽勇2020年目标管理考核奖0.98万元,付金穗小区门卫2022年春节慰问费0.03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情况
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县农业农村局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等次为“优”,2022年3季度项目支出综合执行率为14%,项目支出综合执行率偏低,《宜良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宜财〔2022〕76号)文件中无县农业农村局考核数据。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编制基本科学完整并按规定进行了公开,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能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无随意调整预算的行为。但审计也发现县农业农村局还存在以拨代支提前列支专债及项目资金、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下属单位未上缴非税收入、漏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以及财务管理不规范、决算数据不准确、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往来款长期挂账等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以拨代支专债及项目资金 243,080,000元。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使用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及资金额度划拨通知单(自制)和财政资金拨款申请表(自制)为记账依据,提前列支专债及项目资金243,080,000元,将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其他实有资金账户支付对应款项,其中:鱼米之乡农村产业融合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40,000,000元、2021年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3,000,000元、2021年市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补助资金 80,000元。责成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进度拨付资金,杜绝提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况。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截至2023年5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未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
未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截至2023年5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未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未对编外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发放编外人员高阳、孙泽勇2020年目标绩效考核奖9 800元(2022年1月31日34号凭证)。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四) 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方面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利息收入)388.69元。
2022年12月末,县经管站将利息收入388.69元计入“其他应付款-应缴利息”科目核算。责成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县经管站及时将非税收入(利息收入)388.69元上缴县财政。
(五)其他方面
未及时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
县经管站2022年1月发放202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92,916.4元,12月发放2020年度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93,470元,合计186,386.40元未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责成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县经管站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下属单位
2022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前期经费1,800,000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所属下级单位(宜良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站)银行账户,其中:苗木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经费 600,000元、生态滇麻鸭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200,000元、云鱼谷乡村振兴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经费200,000元、云面龙兴花谷乡村振兴项目经费 400,000元、阿路龙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经费400,000元。
(二)在下属单位报销公务运行费用
2022年12月8日,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第十七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站负责保障局机关及站所6-12月正常公务运行等相关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差旅费、福利费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站共报销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站所各项费用132,009.80元。
(三) 应收账款长期挂账
县经管站2022年12月末 “应收账款”科目余额407,986.56元,该余额系以前年度结转,长期挂账,未定期进行清理核实,真实反映单位债权情况。
(四) 其他应收款无明细项目
县经管站2022年12月末“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410,175.33元,其中:垫付款1,000元,其他409,175.33元,无科目明细项目,该余额大部分系以前年度结转,长期挂账,未定期进行清理核实,真实反映单位债权情况。
(五)债务不真实
县经管站2022年12月末“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819,312.64元,其中:原基金会清偿款639,485.95元,值班人员、工岗人员工资69,412.00元,代收票据款4,336.00元,应缴利息388.69元,产改工作经费60,000元,基点调查统计费32,690元,代收物管费13,000元。该余额大部分系以前年度结转,长期挂账,未定期进行清理处理。
五、审计建议
(一)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资金拨付管理及会计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拨付使用资金。
(二)县农业农村局应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制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加强编外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结果运用。
(四)县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单位应严格落实财政税收政策,及时申报扣缴个税、上缴非税收入。
(五)县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单位应定期进行往来款清理,避免往来款底数不清、长期挂账。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农村局及时制订了问题整改方案,召开了党组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积极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监督下属部门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和进行个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