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 www.kmy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307-750391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7-18 10:45 废止日期:
文号: 宜政办笺〔2023〕54号 关键字:
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10:45 浏览次数:46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宜良县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公园城市理念,深入落实昆明市关于公园城市建设的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文明为引领”的城市建设理念,将公园美景“无界”融入城市,提升城市景观的视觉品质,推动宜良县公园城市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待与向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争当全市生态文明排头兵。以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空间开放、共享、融合,以“增绿提质”为主线,以示范点创建牵引带动公园城市全面建设,以公园城市建设为引领,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和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为抓手,逐步推进城市与公园有机的融合,城市空间从“空间建造”到“场景营造”,围绕人民的需求推进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全民共享。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人的需求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2.规划引领,品质提升。坚持“规划引领”的原则,协调城市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共生关系,融合建筑、景观与城市规划,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着力提升城市公园绿地综合品质与服务效能、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水平和质量,着力开展城市公共空间增绿提质行动。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生态发展规律,坚持绿色低碳理念,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与修复公园城市的生态绿色本底,促进蓝绿生态空间与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的高效融合。

4.综合统筹,多方参与。加强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以系统性的思维,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力避重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形成多元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加速融合,公园城市特点初步显现,城市绿地总量明显提高,各类生态空间功能与品质明显提升。建成区绿地率达40.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5%,改造提升综合公园2个,每万人拥有绿道长度不低于1公里,通过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绿地系统格局日趋优化、城市绿地总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城市区域影响力持续扩大,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体系

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工作。按照城市一体化发展要求,聚焦生态保护、城市特色、绿色发展、公园建设、基础设施等公园城市建设重点领域,高质量划定好“三区三线”、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的“三区三线”及城市总体规划,开展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绿道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支撑宜良公园城市高水平建设。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保障城市绿化用地。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建立长效土地供应机制,优先保障公园绿地用地。在土地出让、片区开发、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拆违清障时优先保障公园绿地用地。按照规划在规划条件中对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用地面积进行明确,鼓励老旧小区、城中村整治时,优先规划建设公园绿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开山造地、填湖填塘绿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林草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匡远街道、南羊街道

(三)持续开展国土空间绿化。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新区开发建设,依法合规在城市建成区开展公路、铁路、河渠两侧周边等绿化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主次干道、林荫道路绿地达标建设,鼓励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空间,重点打造城市出入口及重要对外通道沿线的绿化景观,在分车带岛头、道路交叉节点、广场绿地等视觉焦点通过布置立体花坛、花境、花带等形式打造能展现区域城市特征的节点绿化景观。积极开展立体空间及城市面山、城郊结合部绿化美化建设工作。鼓励使用特色乡土树种、地域特色标识植物、观赏树种增加城市绿量,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彰显生态丰美。持续开展国土空间绿化行动,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采取补植补造、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匡远街道、南羊街道

(四)优化城市公园体系

逐步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合理配建类型丰富、规模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均衡的城市公园。积极推动城区各社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口袋公园,利用道路街头边角地、闲置地等土地,完善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健身场所等设施,为群众打造家门口的口袋公园,均衡布局各类公园,形成“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城市公园服务体系,满足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的美好愿景。结合地域文化及公园主题,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公园内各类景观要素及配套服务设施设计。以“一园一景”为目标,优先选择乡土苗木打造植物种类丰富、色彩搭配美观、群落配置合理的公园绿化景观,对现有的综合公园进行提质改造。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增加城市绿化空间

围绕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格局,多途径增加绿化空间,把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持续推进建筑物立体绿化,建设生态屋顶、立体花园、绿化墙体等,减少建筑能耗,改善城市小气候。充分挖掘绿化空间资源,利用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植绿、裸土覆绿、留白增绿,增加城市公共绿化空间。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匡远街道、南羊街道

(六)推动城市绿色共享

加大公园与周边各类设施空间融合连通,形成视线通透、便捷可达、功能交融的绿色开放空间。积极推进单位附属空间开放共享,选取基础条件好、市民需求度高的区域,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通过退界、围墙打开等多种方式开放单位附属空间,并进行相应的改造提升,优化绿化环境景观,有条件的改建成口袋公园。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文旅局、匡远街道、南羊街道

(七)建设城市“绿道网”

要积极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推动公共空间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休闲体验与审美感知相统一。城市绿道要合理分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保证绿道网的联通性、连续性、安全性,实现城市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健康生活环境。在城市新区建设中,绿道网要合理选线,与新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绿道建设要重视乡土植物的应用,配备完善标识、休憩、环卫、停车等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建设经济适用、便于管养的节约型绿道。严禁占用绿道建设非公益类项目,禁止以绿道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匡远街道、南羊街道

(八)加强山体生态修复

启动面山绿化、“五采区”植被恢复等景观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加快对裸露破损、植被稀疏山地的修复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一规划、系统修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分期治理,生态优先、科学施治的原则,持续推进玉龙山冬林苑陡坡荒山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山后樱花谷山体生态修复、工业园区矿山山体修复等项目工程,使山体景观生态得到有效修复和保护。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宜良产业园区管委会、匡远街道、狗街镇

(九)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

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修复城市水系,形成一批城市水体公园、滨水商圈。实施河(段)长、库(塘)长责任制,开展河道绿化工程,加大河道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河道截污工程,加快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河道水质持续向好、水环境和水生态整体改善。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十)推动绿化苗木产业发展

积极依托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加强产业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集中力量引进和培育苗木产业龙头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及机构合作,建设苗木生产培育基地、精品苗木展示与销售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等,完善硬件条件,引入现代化农业类公司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水平以及生产规模,拓展苗木产业链,加快电商产业发展。通过外引内培、专项培训,培养一批优秀的运营管理人才、网络销售推广人才队伍,提高电商从业人员营运水平、提升带货能力;加快研发适宜电商销售的苗木,并培育发展多家电商信息平台,增扩电商销售渠道。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公园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绿美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多渠道筹资,通过以奖代补、发行地方债、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及平台投入为补充的投融资体系,保障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强化专业支撑。加大对园林绿化设计、苗木培育、施工养护等方面短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多元化的人才保障体系。

(四)引导公众参与。积极引导市场、社会多方参与公园城市规划建设、资金募集、运维管理,在公园城市中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推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让全民尽责、多样尽责、方便尽责成为常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活动,将公园城市理念、成效纳入重点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建设公园城市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宜良县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政策解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