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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306-751126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6-27 17:05 废止日期:
文号: 宜政办笺〔2023〕44号 关键字:
名 称: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深入开展“绿美+”行动、提升“花乡水城•宜居宜良”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深入开展“绿美+”行动、提升“花乡水城•宜居宜良”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17:05 浏览次数:39
字号:[ ]

各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深入开展“绿美+”行动、提升“花乡水城·宜居宜良”品牌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良县深入开展“绿美+”行动提升“花乡水城·宜居宜良”品牌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昆明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精神,确保宜良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形成特色,打造“绿美云南行动”的宜良样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的决策部署,立足宜良农业大县、苗木花卉产业大县的县情,坚持“绿美+”行动与整治“双非”、“双违”结合起来,稳妥推进“苗木上山、花卉入园、还田于粮”;坚持“绿美+”行动和“四创”工作、乡村振兴工作、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以绿兴美、以绿兴旅、以绿兴业;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贪大求洋、不贪多求快,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绿美+行动”,做好“绿美”示范,发展“绿美”经济,建设全省绿美行动苗木储备和供销基地,争当全省绿美行动排头兵。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绿、依法兴绿。把开展“绿美+”行动与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整治“双非”、“双违”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稳妥推进“苗木上山、花卉入园、还田于粮”。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23项负面清单,为依法治绿、依法兴绿提供法治保障。

(二)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根据各乡镇、村(社区)地理位置、自然禀赋、历史文化、产业发展等情况,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花则花、宜草则草,坚持一镇一特、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不贪大求洋,杜绝千镇一面、千村一样。

(三)坚持以人为本、文化为魂。突出绿美惠民,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把群众房前屋后绿化美化与乡村生态风貌、古树名木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传承历史文化脉络,实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得益彰。

(四)坚持美美与共、美美相生。统筹推进“绿美+”行动和“四创”工作,实现互促互进、相辅相成。坚持农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以花为媒、以美活旅、以绿兴业,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五)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互相宣传、互相发动、互相监督、互相约束,不断提高全民爱绿护绿兴绿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绿美+行动”,形成“宜良是我家、绿美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森林乡村”、“国家苗木花卉产业示范园区”为抓手和引领,争取通过一年努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生态底色更加鲜明,全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一)苗木资源规模上山,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依托国家储备林项目,引导苗木种植逐步向山区半山区宜林地转移,争取2023年国家储备林项目完成投资4亿元,流转林地2万亩,集约人工造林6000亩,建成标准化、设施化山地苗圃2000亩以上,为苗木上山做好示范,为各地开展“绿美云南”行动储备供应充足优质的苗木花卉种苗。

(二)花卉企业集中入园,规模效应进一步发挥。建成宜良苗木花卉产业园和“苗木花卉交易中心”,带动苗木花卉产业向良种化、标准化、精品化、产品化转型,吸引本(外)地苗木花卉龙头企业入园,引进全省“十大名花”企业入驻,打响“云花”基地品牌。

(三)绿美特色充分彰显,“县花”品牌进一步提升。建成一批以三角梅为主题的“美丽公路”、“美丽河道”、“美丽集镇”,争取三角梅种植达3万亩,总产值达13亿元以上,打造“中国三角梅之乡”。建立健全集研发、种植、销售为一体的三角梅全产业链,创新办好第十届中国昆明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暨2023年宜良花街节及三角梅高峰论坛,打造“永不落幕的花街节”。

(四)生态修复全面加强,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面山、废旧矿山全面修复,实施林草生态建设5万亩,义务植树90万株,打造生态修复示范样板2个。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乡村厕所、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建设绿美村庄160个,创建省级森林乡村45个,打造“两山”理念践行基地5个。

(五)绿美产业初步构建,农文旅发展进一步融合。全县苗木花卉等相关产业不断壮大,城乡绿化美化与苗木花卉、文化、旅游、康养、新能源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融合发展,以绿化美化为基础的“绿美+”经济全产业链加快补齐,产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并逐步成为宜良经济的新亮点、兴农富民的新支撑。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实施“绿美+县花提质”行动

以“景观化、园林化、艺术化”为发展目标,推进三角梅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让“县花”品牌有名有实。

1.实施三角梅立体绿化美化。结合全县“四创”工作,大力推动三角梅“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景区”,在县城主干道、主要节点、商业街区、公园、广场,打造“一带一路花、一地一美景”三角梅景观;在高速路出入口、中心商业区,打造三角梅图形、文字、墙幕、花塔等特色景观。围绕“一园四带”打造城市新地标,沿江、沿路打造以三角梅为主的“美丽公路、美丽河道”,每个乡镇(街道)建成2—3个三角梅特色突出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在有条件的片区兴建一批三角梅种质库,争取把宜良建设成为国内种植面积最大、品种最多、产值最高、特色最突出、影响力较大的三角梅种植基地。〔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创新打造三角梅创意作品。结合“四创”工作,根据不同区域,重点打造五种三角梅意境:“飞流直下”,利用民房公房朝阳的墙体,通过在阳台或地面种植三角梅,打造紫色瀑布,营造“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的意境;“惊鸿一瞥”,通过在拐角处、巷深处种植三角梅,营造“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的意境;“岁月静好”,通过三角梅与乔木的共生共存,营造“红瘦绿肥春正暖、悠然夏至光阴转”的意境;“红色之门”,通过在机关、社区大门种植红色三角梅,营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意境;“直冲云霄”,通过在单体树旁、废弃电杆旁种植三角梅,营造“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的意境。〔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3.做强做优三角梅产业链。充分发挥三角梅协会聚集效应,通过外引内培、专项培训,培养一批优秀运营管理人才、网络销售推广人才队伍,推动三角梅特色化种植、标准化管养、高端化发展。加大研发适合家庭观赏、电商销售、园林绿化需要的精品盆栽苗、观赏苗、电商苗、工程苗,推出一批三角梅特色盆景、文创产品、创意精品,拓展电商销售渠道,力争电商日销售达3万盆。加快推动以三角梅为主题的“云花谷”项目建设,通过“双绑”机制打造一批三角梅特色专业基地、专业村。〔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推动宜良“花街节”提档升级。积极筹备办好第十届中国昆明国际观赏苗木展览会暨2023年宜良花街节,通过创新办会、引展入市,把宜良“花街节”提档升级为省级展会。引导宜良三角梅在国家和省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上布景布展,提升宜良三角梅“中国红”、“云南紫”、“青山绿”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大力实施“绿美+苗木上山”行动

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双非”、“双违”整治政策的同时,有序引导坝区苗木逐步转移上山,保障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促进苗木花卉产业转型升级,为绿美云南建设提供苗木保障。

1.全面调查,摸清底数。科学运用国土“三调”成果,结合二调数据和林地一张图,摸清全县林地、园地、耕地等土地资源,特别是摸清区位交通和立地条件优越且集中连片的园地、林地资源,形成全县优质林地资源和优质园地资源分布图,为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打好基础,梯次引导还粮于田、苗木上山、花卉入园,通过合理的农田水利设施布局和产业政策,引导农业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2.区分情况,分类施策。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类施策,引导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苗木花卉企业转移上山入园;引导中等规模企业合作发展、提质增效;引导低效苗圃退出市场,逐步清理零散种植户的过剩劣质苗。加强企业规范管理,制定行业标准,促进苗木行业标准化、精品化、高端化,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3.建好平台,承接转移。以宜良国家储备林项目为抓手,对项目内合适地块进行改造,完善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有序引导苗木企业逐步搬迁上山。科学布局国家储备林项目区苗木花卉品种,做到乔、灌、花、草按景观配置,高矮搭配、层次分明、清新典雅、景色别致。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规划苗木种植功能区,确保苗木种植经营户用地合法合规,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实施“绿美+花卉入园”行动

充分发挥全县4万余亩“园地”用地合法的政策优势和大型水利配套工程的水利优势,加快推进花卉入园,实现园区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力争打造云南省苗木花卉生产核心区、全省苗圃示范基地,提升“云花”基地效应。

1.谋划推进园区建设。选取1.03万亩集中连片园地,通过办理设施农业备案方式兴建苗木花卉产业园,采取统规自建模式,建设一个1万亩的花卉生产基地及一个苗木花卉交易中心,按照“双三十、一优先”要求(每亩投资不少于30万元,每年每亩产值不少于30万元),优先引进种苗企业。谋划建设集实物拍卖交易和网络交易为一体的“宜良县苗木花卉交易中心”,吸引省内外苗木花卉企业进场交易。(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北古城镇、耿家营乡)

2.吸引高端企业入驻。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引进全国高档花卉生产企业到园区投资。主动承接转移滇池流域苗木花卉企业,缓解苗木花卉企业找地难的困境。引导现有昆明方德波尔格公司入园发展,拓展全县2.1万亩鲜切花产业转型升级空间,进一步提升宜良县农业产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林草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3.培育特色乡土种质。充分挖掘和培育宜良乡土特色树种,保存好、选育好、推广好苗木花卉良种。以区域性、品牌型为导向,结合市场需求,邀请业内专家、知名机构进行“一对一”、“多对一”指导苗木花卉品种规划,为“云花”生产基地提供优质种源。〔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大力实施“绿美+生态修复”行动

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结合区域特点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融入自然,打造生态修复宜良样板。

1.开展山体绿化美化。实施城市、交通沿线面山荒山绿化,将城市、交通沿线面山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生态效益和优美城市景观的区域景观生态群落,积极推进交通沿线应绿尽绿,着力打造“绿美交通、绿美城镇”。加快推进红狮水泥、西南水泥矿山“光伏+花卉”生态修复工程,在工业园区内结合精品苗木和盆景展示,搭建一个集生态修复和苗木花卉产品展示、电商直播、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着力打造“绿美园区”。〔牵头单位:宜良产业园区、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2.加大水环境治理提升。全面推进全县各类河道、水库、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治理,加快南盘江治理工程建设,打造环南盘江绿道。在北古城镇贾王社区至匡远街道城北村贾龙河沿线两岸、耿家营乡獐子坝河沿线两岸、竹山镇巴江沿线两岸,规划建设景观绿化带,着力打造“绿美河湖”。〔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实施生态建设项目。完成林草生态建设5万亩(包括造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义务植树90万株,创建省级森林乡村达45个,森林覆盖率达55.83%,城市绿地率达40.23%。〔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大力实施“绿美+农光互补”行动

充分发挥绿色能源优势,大力实施“药光互补”、“林光互补”项目,力争走出一条绿色能源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之路。

1.加快推进“药光互补”项目。以宜良县耿家营乡新发“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引领,按照“政府主导+合作社+农户+公司”和“公司+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的运营模式,将村民零散土地集中流转、成片开发,铺设高支架光伏板,充分利用光伏板下的土地资源,种植金银花、千里香、三叉苦和两面针等中药材品种,打造中药绿色种植基地,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时,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公司和村民合作双赢,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探索实施“林光互补”项目。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二调”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大力推广“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光伏板架与地面2米以上高差的空间,开展经济灌木种植和育苗,让太阳能光伏发电与现代林业开发有机结合,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实现绿色循环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3.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经济。主动融入全省绿色能源发展大局,积极争取省市新能源项目支持,深化与华润集团合作,有序开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积极发展“风光经济”。以与深圳玉禾田公司达成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框架协议为契机,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更好地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实现生态高颜值与发展高质量齐头并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

(六)大力实施“绿美+七彩梦乡”行动

充分发挥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示范带作用,做特做优“七彩梦乡”系列乡村振兴项目,着力打造“绿美乡村”。

1.擦亮“七彩梦乡”品牌。在加快推进现有11个“七彩梦乡”乡村振兴系列项目的同时,各乡镇(街道)继续谋划1—2个“七彩梦乡”乡村振兴系列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产业发展。打造“七彩梦乡·宜品良铺”,加快推进“后备箱”计划,以会展、文创、旅游、节事等方式,举办农特产品推介会,展示本地农特产品形象,实现“遍游宜良山水、带走宜良味道”旅游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2.积极发展绿美经济。以森林自然风光为主体,突出景观特点,发展森林旅游,推进小哨生态旅游基地、靖安哨“68道拐”、“樱花谷”、“冬林苑”生态旅游精品线路等特色森林生态旅游。积极谋划观光、徒步、露营等精品生态旅游线路,让游客感受自然生态之美、品尝特色美食、体验多彩文化。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资源,打造一批以油菜花、彩色水稻、玉米、荷花等集彩色植物观赏和经济作物效益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田项目,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不断增加群众收入。〔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绿美+”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专职副组长,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县“绿美+”行动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精心绘制独具宜良特色的“绿美+”蓝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草局,统筹推进6个“绿美+”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本领域内的“绿美+”行动负总责。各级各单位要大力践行“三法”、“三化”,努力跑出宜良“绿美+”行动的“加速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现场观摩推进机制,县委书记或县长牵头每月在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召开1次现场观摩推进会;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理顺各部门职责关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以高效的组织推动“绿美+”行动真正取得实效;建立健全“绿美+”行动执法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及时有效处置损绿毁绿占绿行为;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办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每季度通报1次,对工作推进不力、严重滞后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进行兑现。

(三)加大资金投入。综合采取整合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社会捐赠建设、群众自建自管、大户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投入“绿美+”行动。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用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补助资金,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要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形式,支持村集体和群众自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城乡绿化美化,实现“绿美+”行动成果共建共享。

(四)强化项目支撑。聚焦国家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地方专项债发行规模、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等政策导向,重点谋划、储备一批“绿美+”行动项目库。县林草、农业农村、文旅、水务、住建、交运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县发改局要把“绿美+”行动纳入项目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建设、科学实施,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推进、重点调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大对相关法律、条例宣传力度,引导动员全社会理解、配合、支持、参与“绿美+”行动。大力宣传在实施“绿美+”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特色亮点,不断增强大众爱绿护绿兴绿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绿美+”行动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宜良县深入开展“绿美+”行动、提升“花乡水城•宜居宜良”品牌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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