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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305-749217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18 11:03
名 称: 关于《宜良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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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良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8 11:03 浏览次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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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构建“和谐宜良”,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制订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以及本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宜良县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架构,是宜良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宜良县县域范围内,或发生在国内外其他地区涉及宜良县,应由宜良县处置或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四、预案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的危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委领导、统分结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宜良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县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领导机构等领导指挥机构统筹负责,各行业(领域)部门、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持续完善分类管理、源头防控的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和应对职责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专业处置、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县级统筹指导、靠前指挥,协调调度资源开展应对;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履行属地责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负责本辖区突发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各类力量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坚持区域协同、联防联控。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与县级有关部门、驻宜单位以及周边县(市)、区的联防联控,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资源共享。推动与周边县(市)、区的应急合作,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实现信息共享、应急资源合作、重大应急策略和措施联动。

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健全应急管理配套法规、规章与制度,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立足区位优势,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分别为预测和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

第一部分:预测与预警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管理体系和危险源、危险区域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县应急办牵头建立风险防控检查督办、信息共享和公共安全形势分析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监测体系,完善监测制度,规范监测信息获取、报送、分析、发布的格式和程序;建立健全各区域、各行业(领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县应急办负责组织各类风险监测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定期组织综合风险评估与风险形势分析,组织召开公共安全形势分析会议,研判突发事件应对的总体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汇总、分析、处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监测信息,并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可能对本县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和突发事件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县应急办,并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二部分: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送

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

信息报送应贯穿于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全过程。

全县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灾害信息员、安全生产专干、城市网格员、地震宏观联络员、群测群防员、气象信息员、森林防火护林员等人员要结合工作职责,及时向所属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参与先期处置。

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事发地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有关主管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第三部分:恢复与重建

善后处置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县级善后工作领导机构。

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上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居民住房和基本配套设施的选址、对方案设计进行审查等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居民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对居民进行妥善安置;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疫病控制工作,生态环境分局提出事故后污染处置建议,事发地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现场清理和消除环境污染;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交运局等部门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城市基础设施,事件处置主责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制定应由政府补偿的补偿标准和办法,事发地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征用补偿工作;县审计局对补偿物资和资金的安排、拨付和使用进行监督,必要时实施跟踪审计;事发地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社会管理工作,并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救助款物的管理、调拨、发放等工作。

社会救助与抚恤

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应急局牵头启动救助应急响应,统筹做好灾区应急期、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有关救助工作,适当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加强受灾人员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处置主责部门会同县应急局,做好应急期间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县民政局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在应急救助过程中,要特别对老、幼、病、残、孕及流浪乞讨人员、滞留人员等群体予以重点关注,强化基本生活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民政局、事件处置主责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应急捐赠工作机制,依法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及时发布救助需求信息,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和慈善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县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工作条例,积极开展互助互济、经常性救灾捐赠活动和专项募捐活动;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吸纳国际捐赠的救助款物。

第四部分:应急保障

应急能力保障

推进县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集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科普宣教、自救互救体验、应急产业展示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提高全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应急队伍保障

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

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是宜良县应急处置与救援的主力军,承担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有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第五部分:预案管理

制订与备案

县应急办负责本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县级各有关专项指挥部、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县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巨灾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衔接工作。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管委会根据上级应急预案体系和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鼓励通过情景构建的方式模拟突发事件场景,以检验应急预案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六、名词术语、缩写语解释说明

总体应急预案:是县委、县政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所管辖区域内有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本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县委、县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

部门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和基层组织根据自身实际,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或措施。

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方案,是本部门、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引。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编制相应工作手册,把每一项职责任务细化、具体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工作手册可与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事件应对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工作安排。事件应对行动方案要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是指为组织、协调、指挥有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而设立,由有关县领导(任总指挥)及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

县级有关部门:是指与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置、善后、保障等各环节有关的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即县属有关部、委、办、局。

县级有关单位:是指与本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列为县应急委组成单位,但不在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范围内的县级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本县的机构等其他单位。

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是指应对突发事件时,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统一组织的动员准备、实施和恢复活动。

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是指每年根据各级财政支出额的适当比例安排的政府预备费,经各级政府批准后可用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应对突发事件专项准备资金:是指按照结余不结转的原则,每年在县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的固定额度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类突发事件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工作。

应急演练:是指各辖区,各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针对特定的突发事件风险和应急保障工作要求,在预设条件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为提高应急能力而进行的一种模拟突发事件及应急响应过程的实践活动。

单项应急演练:是指只涉及应急预案中特定应急响应功能或现场处置方案中一系列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针对一个或少数几个参与单位(岗位)的特定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

综合应急演练:是指涉及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的演练活动。注重对多个环节和功能进行检验,特别是对不同单位之间应急机制和联合应对能力的检验。


相关文件: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良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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