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人民政府
九乡彝族回族乡人民政府单位职能
一、单位性质
九乡彝族回族乡人民政府是在宜良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乡党委领导下的一级基层人民政权组织,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社会公共管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二、主要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目前,九乡彝族回族乡镇机关共有编制7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30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编42名)。
三、乡内设机构的职责
(一)党政内设机构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做好与县委、县政府、县直各部门和乡属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起好承上启下作用;负责党委、政府系统各种文件的管理工作,做好与上级的文件交换和传阅工作;做好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和人员接待工作;做好督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2、纪律检查委员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乡党委加强党的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全乡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3、武装部: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
4、民政办公室:搞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自治;做好救灾救济,管好用好民政事业费,认真落实好优抚政策和兑付工作。
5、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排生育指标,公布生育计划;帮助、督促育龄夫妻落实生育计划及避孕措施;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乡团委: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做好团员推优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壮大团员队伍,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乡妇联:组织好妇女儿童学习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动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竞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及开展好“五进妇女之家”和创建“优秀妇女之家”活动。
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帮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事业单位职责
1、农科站:负责全乡的农业推广及农业技术指导工作;提供农业生产中的信息、物资、技术等配套服务;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对新品种、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及推广;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指导好各村委会,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的农业推广活动。
2、林业站: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行政执法;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林业资源调查;代收林业专项基金和其它收费;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好用好各项林业资金;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水务站: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的方针、政策;对辖区内新建工程搞好设计、监督及验收;配合村委会督促检查村小组已建成的各项水利工程,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工程设施和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抓好防洪蓄水工作。
4、农经站: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财务“下管一级”的工作;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村委会农经服务站的业务进行监督;按照“零户统管”的要求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农村经济和农业统计工作;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5、农机站: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组织当地农业机械农田作业、抗灾、救灾;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作业监督管理;进行农业机械示范推广;指导和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
6、畜牧兽医站:做好畜禽防疫、治疗和检疫工作;做好畜禽生产。
7、文化站: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抓文化站阵地活动;管理辖区内的文化市场;做好文化宣传工作。
8、企业办: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企业进行规划、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负责辖区内的乡镇企业统计,会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搞好安全生产,配合个体私业主办理新企业的各种手续。
9、计划生育服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照上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服务。
10、卫生院:巩固和发展农村三级保健网络;认真贯彻和落实卫生法律、法规。与县人民医院联合办医,成立宜良县人民医院九乡分院,方便群众就医,解决群众就医难题。
四、单位负责人
杨远快
五、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公地点: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九乡街29号
联系方式:0871-6751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