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宜良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治理情况通报
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保障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刻汲取曲靖市沾益区“9·03”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的紧急通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等工作要求,我局邀请南京海天检测有限公司专业检测人员于 2022年9月26日至年9月28日,联合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开展为期三天专项督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12 个在建项目,抽查塔吊26台、施工升降机15台、吊篮21台、爬架2幢。共查出隐患165条,下发整改记录表 3 份、整改指令书 9份,责令2台塔吊停用整改。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此次检查均比较重视,能认真按照《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起重机械自查自纠,但仍有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起重机械隐患较多、维修保养不到位、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依然存在差距。
二、 存在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 部分项目未按照《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 部分项目起重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3. 个别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未履行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手续;
4. 个别项目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不到位,自检自查流于形势,检查记录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不能有效反应设备实际情况。
(二)安全实体方面
1. 塔式起重机:基础存在积水,防雷接地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标准节未做维护保养,固定螺栓松动,无安全丝;起升、小车钢丝绳存在排列不整齐、挤压变形、断丝、散丝;司机室无出厂铭牌,与手台连接处销轴开口销锈蚀,操作手柄零电位保护按钮失效;塔帽根部固定开口销轴连接开销规格使用不一致;起重臂局部下弦杆、斜撑杆变形焊缝处开裂;附着穿墙耳板与墙面接触间隙过大(或)存在轻微变形;变辐限位后限位、断绳保护装置、起重、力矩限位器失效。
2. 施工升降机:基础底座防雷接地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标准节固定螺栓安装方向不一致,固定齿条间隙过大,斜撑杆断裂;吊笼顶部驱动机构手动释放装置缺失,顶部紧急出口限位失效,驱动机构手动释放方式缺失,背轮与齿条间隙过大,进料门机械联动锁失效,防冲顶限位器失效;附着装置根部底座安装不符合要求,局部未设置内斜撑杆,端部无止挡;货用施工升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
3. 吊篮:采用非正规安装须提供相应说明;穿墙钢丝绳、生命绳锐角处未做保护措施,且个别生命绳断股;后支架连接螺栓松动或不匹配;未安装上限位、上限位挡板;安全锁不灵敏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1.部分附墙支座产生倾斜现象,离墙间隙过大,穿墙螺栓为单螺杆,个别未与墙面垂直连接;底部翻板封闭严实,附墙支坐卸货顶杆未顶实;个别主框架悬臂大于6米;架体与塔机附着处防护不严密;主框架支撑杆与走道板未连接;架体立杆局部变形。
三、下一步工作
(一)立行立改,坚决消除安全问题隐患。工程各方参建主体要认真对照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条落实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结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要求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和落实各项危大工程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日志》制度。工程各方参建主体要认真把《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日志(试行)》应用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三)举一反三,严肃查处施工安全违规行为。县住建局将坚决履行好监管责任,在紧抓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做好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于安全隐患高发的危大工程排查要做到全覆盖,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一步核实后,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将事故隐患彻底的扼杀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