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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112-486901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30 10:37
名 称: 关于《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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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0 10:37 浏览次数: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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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3日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宜政办通〔2020〕164号文件,现对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一)出台背景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8号)文件精神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要求。

(二)目的意义

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举措

二、《意见》主要内容解读

(一)总体目标

2021年,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照顾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照顾服务养老体系;培育以政府主导、规划为基础、社会力量和全民积极参与的老年人照顾服务市场体系。基本达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匡远街道、南羊街道100%开展日间照料服务,90%以上城市社区开展助餐服务,其余6个乡镇实现60%以上的村(社区)有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二)思路及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适度普惠,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策衔接、强化服务及城乡统筹、和谐共融的原则,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三)推动落实25项老年人照顾服务重点任务

包括提升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广实施三体一式一型的“311”医养结合工作模式推进老年人友好环境建设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六个方面。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发展居家养老服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面向老年人开设护理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等内容,涵盖了老年人医、食、住、用、行、娱等民生的各个方面。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营造浓厚氛围、强化督促检查四个方面保障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党委政府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民心工程,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广泛宣传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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