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关于2021年12月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8日我局对《云南省宜良前所月牙塘砖厂砖瓦用页岩矿扩建项目》、《宜良县木龙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昆明市宜良滇王食品有限公司变更天然气锅炉项目昆明市宜良滇王食品有限公司变更天然气锅炉项目》和《宜良县佳亿米制品加工厂年产1800吨米线加工和年产1000吨卷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1-67599075(行政审批大厅)0871-67597263(局办公室)
传 真:0871-67525679
通讯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公园大道1号
邮 编:6521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云南省宜良前所月牙塘砖厂砖瓦用页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生环〔2021〕86号 | 2021/8/4 |
2 | 关于对《宜良县木龙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生环〔2021〕88号 | 2021/12/2 |
3 | 关于对《宜良县佳亿米制品加工厂年产1800吨米线加工和年产1000吨卷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生环〔2021〕90号 | 2021/11/30 |
4 | 关于对《昆明市宜良滇王食品有限公司变更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生环〔2021〕89号 | 2021/11/30 |
附件:
1、宜生环〔2021〕86号关于对《云南省宜良前所月牙塘砖厂砖瓦用页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宜生环〔2021〕88号关于对《宜良县木龙普通建筑材料砖瓦用页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宜生环〔2021〕90号关于对《宜良县佳亿米制品加工厂年产1800吨米线加工和年产1000吨卷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4、宜生环〔2021〕89号关于对《昆明市宜良滇王食品有限公司变更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