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政府 www.kmy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750659971-202107-429155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20 11:12
名 称: 宜良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宜良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20 11:12 浏览次数:500
字号:[ ]



 宜良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我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单位为1个,即:宜良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治建设科、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等职能科室,全部纳入县司法局决算编报范围。

202012月末实有人员编制44。具体政法35,事业9人(其中5个为自收自支事业编202012月末实有在职在编27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

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末,宜良县司法局纳入财政预算独立核算机构1个,财政拨款开支26人。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治建设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司法所

(四)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末在职总人数26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19人。2020年末在职总人数27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21人。人员较上年在职人数增加1退休人员增加2

(五)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紧扣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的目标,大力弘扬“赶考”精神,保持“奔跑”姿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全力营造法治氛围,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攻坚突破年大赶考”活动开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一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有序;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实施;三是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四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五是安置帮教对象对接积极,信息核查充分;六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七是律师党建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八是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务量明显增大;九是律顾问覆盖率明显提高;十是持续推进“法治+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收效明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用于保障机关、各乡镇司法所等正常运转的支出947.49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39.24万元,占总支出的56.91%;商品和服务支出189.95万元,占总支出的20.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项目支出200.9万元,其中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调解工作支出50.53万元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基本实现了预算资金利用最大化。

(二)效率性: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

(三)有效性:计划实施达到年初预算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三)项目资金中县级配套不及时,有的工作项目推进了现缓慢情况。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县财政提供的业务指导,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学习,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同时加大监督,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

七、报告附表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赵恒涛

联络电话

67529308

人员编制

44

实有人数

27

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0年我单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根据我单位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各工作由机关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机关工作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到位100%,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情况。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47.49

0

947.496

0

0

0

1.局机关

947.49

0

947.49

0

0

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47.49

947.49

582.54

3.47

200.9

160.58

1.局机关

947.49

947.49

582.54

3.47

200.9

160.58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0.6

2.33

6.05

0

0

2.22

1.局机关

10.6

2.33

6.05

0

0

2.22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72.23

172.23

0

0

1.局机关

172.23

172.23

0

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2020年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质量指标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100%

已完成

深入推进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100%

已完成

数量指标

保障职工工资福利,人员支出。

523.37

已完成

维护机关正常运转。

126.76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20201—12月完成

已完成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20201—12月完成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100%

已完成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努力提高法治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100%

已完成




经济效益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100

已完成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高

10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分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王洪明

宜良县司法局副局长

宜良县司法局


李娟

办公室主任

宜良县司法局


寇萍

政治处主任

宜良县司法局


赵恒涛

出纳

宜良县司法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部门(单位)意见: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名):赵恒涛                          联系电话:0871-67529308

宜良县司法局

2021528

 宜良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我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单位为1个,即:宜良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治建设科、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等职能科室,全部纳入县司法局决算编报范围。

202012月末实有人员编制44。具体政法35,事业9人(其中5个为自收自支事业编202012月末实有在职在编27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

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末,宜良县司法局纳入财政预算独立核算机构1个,财政拨款开支26人。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治建设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司法所

(四)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末在职总人数26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19人。2020年末在职总人数27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21人。人员较上年在职人数增加1退休人员增加2

(五)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紧扣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的目标,大力弘扬“赶考”精神,保持“奔跑”姿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全力营造法治氛围,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攻坚突破年大赶考”活动开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一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有序;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实施;三是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四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五是安置帮教对象对接积极,信息核查充分;六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七是律师党建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八是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务量明显增大;九是律顾问覆盖率明显提高;十是持续推进“法治+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收效明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用于保障机关、各乡镇司法所等正常运转的支出947.49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39.24万元,占总支出的56.91%;商品和服务支出189.95万元,占总支出的20.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项目支出200.9万元,其中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调解工作支出50.53万元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基本实现了预算资金利用最大化。

(二)效率性: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

(三)有效性:计划实施达到年初预算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三)项目资金中县级配套不及时,有的工作项目推进了现缓慢情况。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县财政提供的业务指导,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学习,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同时加大监督,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

七、报告附表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赵恒涛

联络电话

67529308

人员编制

44

实有人数

27

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0年我单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根据我单位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各工作由机关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机关工作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到位100%,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情况。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47.49

0

947.496

0

0

0

1.局机关

947.49

0

947.49

0

0

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47.49

947.49

582.54

3.47

200.9

160.58

1.局机关

947.49

947.49

582.54

3.47

200.9

160.58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0.6

2.33

6.05

0

0

2.22

1.局机关

10.6

2.33

6.05

0

0

2.22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72.23

172.23

0

0

1.局机关

172.23

172.23

0

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2020年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

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质量指标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100%

已完成

深入推进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100%

已完成

数量指标

保障职工工资福利,人员支出。

523.37

已完成

维护机关正常运转。

126.76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20201—12月完成

已完成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20201—12月完成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100%

已完成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努力提高法治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100%

已完成




经济效益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100

已完成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高

10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分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王洪明

宜良县司法局副局长

宜良县司法局


李娟

办公室主任

宜良县司法局


寇萍

政治处主任

宜良县司法局


赵恒涛

出纳

宜良县司法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部门(单位)意见: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名):赵恒涛                          联系电话:0871-67529308

宜良县司法局

2021528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