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宜良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单位为1个,即:宜良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治建设科、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等职能科室,全部纳入县司法局决算编报范围。
我局2020年12月末实有人员编制44个。具体为:政法编35个,事业编9人(其中5个为自收自支事业编)。2020年12月末实有在职在编27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
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末,宜良县司法局纳入财政预算独立核算机构1个,财政拨款开支为26人。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治建设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司法所。
(四)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末在职总人数26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19人。2020年末在职总人数27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21人。人员较上年在职人数增加1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
(五)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紧扣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的目标,大力弘扬“赶考”精神,保持“奔跑”姿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全力营造法治氛围,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攻坚突破年大赶考”活动开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一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有序;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实施;三是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四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五是安置帮教对象对接积极,信息核查充分;六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七是律师党建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八是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务量明显增大;九是法律顾问覆盖率明显提高;十是持续推进“法治+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收效明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用于保障机关、各乡镇司法所等正常运转的支出共947.49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39.24万元,占总支出的56.91%;商品和服务支出189.95万元,占总支出的20.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项目支出200.9万元,其中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调解工作支出50.53万元。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基本实现了预算资金利用最大化。
(二)效率性: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
(三)有效性:计划实施达到年初预算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三)项目资金中县级配套不及时,有的工作项目推进了现缓慢情况。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县财政提供的业务指导,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学习,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同时加大监督,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
七、报告附表: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赵恒涛 | 联络电话 | 67529308 | ||||||||||||||
人员编制 | 44 | 实有人数 | 27 | ||||||||||||||
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全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20年我单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根据我单位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各工作由机关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机关工作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到位100%,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情况。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47.49 | 0 | 947.496 | 0 | 0 | 0 | |||||||||||
1.局机关 | 947.49 | 0 | 947.49 | 0 | 0 | 0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47.49 | 947.49 | 582.54 | 3.47 | 200.9 | 160.58 | |||||||||||
1.局机关 | 947.49 | 947.49 | 582.54 | 3.47 | 200.9 | 160.58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6 | 2.33 | 6.05 | 0 | 0 | 2.22 | |||||||||||
1.局机关 | 10.6 | 2.33 | 6.05 | 0 | 0 | 2.22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72.23 | 172.23 | 0 | 0 | |||||||||||||
1.局机关 | 172.23 | 172.23 | 0 | 0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 2020年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 100% | 已完成 | |||||||||||||
深入推进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 100% | 已完成 | |||||||||||||||
数量指标 | 保障职工工资福利,人员支出。 | 523.37 | 已完成 | ||||||||||||||
维护机关正常运转。 | 126.76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 2020年1—12月完成 | 已完成 | ||||||||||||||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 2020年1—12月完成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 100% | 已完成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努力提高法治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 100% | 已完成 | |||||||||||||
经济效益 |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 100 | 已完成 | ||||||||||||||
生态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高 | 100%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分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王洪明 | 宜良县司法局副局长 | 宜良县司法局 | |||||||||||||||
李娟 | 办公室主任 | 宜良县司法局 | |||||||||||||||
寇萍 | 政治处主任 | 宜良县司法局 | |||||||||||||||
赵恒涛 | 出纳 | 宜良县司法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签名):赵恒涛 联系电话:0871-67529308
宜良县司法局
2021年5月28日
宜良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单位为1个,即:宜良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治建设科、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等职能科室,全部纳入县司法局决算编报范围。
我局2020年12月末实有人员编制44个。具体为:政法编35个,事业编9人(其中5个为自收自支事业编)。2020年12月末实有在职在编27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年末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
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末,宜良县司法局纳入财政预算独立核算机构1个,财政拨款开支为26人。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法治建设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司法所。
(四)人员编制情况
2019年末在职总人数26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19人。2020年末在职总人数27人,其中:行政26人、事业3人;有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21人。人员较上年在职人数增加1人;退休人员增加2人。
(五)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紧扣打造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的目标,大力弘扬“赶考”精神,保持“奔跑”姿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全力营造法治氛围,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攻坚突破年大赶考”活动开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定的法治保障。一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有序;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实施;三是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四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五是安置帮教对象对接积极,信息核查充分;六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七是律师党建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八是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务量明显增大;九是法律顾问覆盖率明显提高;十是持续推进“法治+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收效明显。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用于保障机关、各乡镇司法所等正常运转的支出共947.49万元。其中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39.24万元,占总支出的56.91%;商品和服务支出189.95万元,占总支出的20.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宜良县司法局项目支出200.9万元,其中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调解工作支出50.53万元。
三、县级其他财政性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无其他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基本实现了预算资金利用最大化。
(二)效率性: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年度目标任务。
(三)有效性:计划实施达到年初预算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缺乏系统的培训,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三)项目资金中县级配套不及时,有的工作项目推进了现缓慢情况。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县财政提供的业务指导,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学习,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同时加大监督,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该项工作。
七、报告附表: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赵恒涛 | 联络电话 | 67529308 | ||||||||||||||
人员编制 | 44 | 实有人数 | 27 | ||||||||||||||
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全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各法律常识工作。3.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各部门制定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4.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5.负责中共宜良县委、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10.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11.规划、协调、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车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律师、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12.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 ||||||||||||||||
年度部门(单位)总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20年我单位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根据我单位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各工作由机关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机关工作惯例,结合工作的实效性,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到位100%,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超预算支出情况。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47.49 | 0 | 947.496 | 0 | 0 | 0 | |||||||||||
1.局机关 | 947.49 | 0 | 947.49 | 0 | 0 | 0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47.49 | 947.49 | 582.54 | 3.47 | 200.9 | 160.58 | |||||||||||
1.局机关 | 947.49 | 947.49 | 582.54 | 3.47 | 200.9 | 160.58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0.6 | 2.33 | 6.05 | 0 | 0 | 2.22 | |||||||||||
1.局机关 | 10.6 | 2.33 | 6.05 | 0 | 0 | 2.22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72.23 | 172.23 | 0 | 0 | |||||||||||||
1.局机关 | 172.23 | 172.23 | 0 | 0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 2020年完成各项工作及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圆满完成上级和县委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 ||||||||||||||||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 质量指标 | 1.“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有序;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推进; 3.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4.是社区矫正监管到位; 5.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充分; 6.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7.律师党建不断加强; 8.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9.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10.脱贫攻坚收效明显。
| 100% | 已完成 | |||||||||||||
深入推进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 100% | 已完成 | |||||||||||||||
数量指标 | 保障职工工资福利,人员支出。 | 523.37 | 已完成 | ||||||||||||||
维护机关正常运转。 | 126.76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 2020年1—12月完成 | 已完成 | ||||||||||||||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 2020年1—12月完成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 100% | 已完成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努力提高法治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 100% | 已完成 | |||||||||||||
经济效益 | 实现预算资金最大化利用 | 100 | 已完成 | ||||||||||||||
生态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高 | 100%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分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王洪明 | 宜良县司法局副局长 | 宜良县司法局 | |||||||||||||||
李娟 | 办公室主任 | 宜良县司法局 | |||||||||||||||
寇萍 | 政治处主任 | 宜良县司法局 | |||||||||||||||
赵恒涛 | 出纳 | 宜良县司法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我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填报人(签名):赵恒涛 联系电话:0871-67529308
宜良县司法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