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0年清远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绩效自评报告
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0年清远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清远棚改项目(一期)范围内总占地面积124亩,拆迁户数1000户,拆迁面积:131312.57㎡。四至界限:东至土桥棚户区改造项目;南至匡山棚改边界;西至振兴街;北至清远街。本项目采用纯货币化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项目估算总投资:85807.12万元,资金来源:1、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筹集共计60000万元;2、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3180万元;3、自筹资金约22627.1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清远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城镇和国有工矿企业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有利于加快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有利于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有利于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通过项目建设,妥善解决因棚户区改造所产生的周边居民的住房安置困难。
(三)项目进展情况
清远棚改工作2019年4月22日正式发布征迁公告正式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工作,4月29日正式启动纯货币化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已签约649户,已兑付补偿金额合计48194.47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清远棚改项目总投资:85807.12万元,专项债券筹集共计60000万元已经拨到清远棚户区指挥部;县政府已和宜良国有资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清远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配套资本金2.26亿元待回迁安置房建设启动后及时配比到位。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纯货币化补偿资金已兑付48194.47万元。
下一步将逐步推进房屋产权调换协议签订工作及启动安置房建设和分房入住,计划2021年12月完成项目收尾工作。
总体来看,2020年清远棚改指挥部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运行较好,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截留、不挪用,并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安置房建设工作滞后,造成了项目后续推进缓慢,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2021年完成项目收尾工作。
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1年5月28日
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1年5月28日印发 |
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单位 宜良县清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指挥部
主管部门 宜良县城市更新改造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1年05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 |||||||||||||||||||
项 目 负责人 | 李云东 | 联系 电话 | 67599896 | ||||||||||||||||
项目地址 | 宜良县寿山路56号 | 邮 编 | 652100 | ||||||||||||||||
项目起 止时间 | 2019年5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85807.12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63180 | 实际支出 (万元) | 63180 | 结余(万元) | |||||||||||||
其中:中央财政 | 531 | 其中:中央财政 | 2680 | 其中:中央财政 | 2680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531 | 省财政 | 500 | 省财政 | 500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市财政 | ||||||||||||||||
县财政 | 县财政 | 县财政 | 县财政 | ||||||||||||||||
其它 | 60000 | 其它 | 60000 | 其它 | 60000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万元)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款 | 60000 | 2019年12月28号 |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 2680 | 2019年12月22号 |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 200 | 2019年12月22号 |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 300 | 2020年2月5号 | |||||||||||||||||
支出合计 | 63180 | ||||||||||||||||||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
宜良县清远棚改项目严格按照可研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棚户区拆迁补偿,不存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与拆迁补偿无关的支出。预计2020年12月31日拆迁补偿全部结束。
| 清远棚改工作2019年4月22日正式发布征迁公告正式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工作,4月29日正式启动纯货币化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已签约649户。兑付补偿金额合计4.82亿元。 | ||||||||||||||||||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000户 | 100% | 64.90% | |||||||||||||||
质量指标 | 按相关标准执行 | 100% | 99% | ||||||||||||||||
时效指标 | 2019年5月-2021年12月 | ≥100% | 完成 | ||||||||||||||||
成本指标 | 执行最小成本 | 100% | 100% | ||||||||||||||||
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 | ≥98% | ≥98% | ||||||||||||||||
生态效益指标 | 绿色环保 | ≥95% | ≥9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 | ≥98% | ≥98% | ||||||||||||||||
满意度指标 | 棚改拆迁户 | ≥95 | ≥95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8 | ||||||||||||||||||
评价等次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李胜仙 | 副局长 | 城改局 | |||||||||||||||||
李云东 | 指挥长 | 清远指挥部 | |||||||||||||||||
杨志伟 | 服务中心主任 | 城改局 | |||||||||||||||||
李敏 | 办公室主任 | 城改局 | |||||||||||||||||
评价组组长(签字):丁晶
2021年5月28日 | |||||||||||||||||||
主管单位意见:
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1年5月28日 |
填报人(签名):郭艳 联系电话:6759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