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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103-392895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3-31 15:56
名 称: 宜良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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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03-31 15:56 浏览次数: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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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动维权等方面都取得新进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符合预期,进一步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建设进程,特定宜良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一)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效果显著

“十三五”时期,宜良县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五年间“百人出村、千人出镇、万人出县”三年行动计划和“务工增收脱贫一批”为抓手,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改善,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并在推进城乡统筹、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务工增收脱贫一批、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迈出新步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累计完成73317人,其中:引导性培训58555人,技能培训14262人,创业培训500人。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78292人(其中:市内转移就业55854人,省内市外转移就业15324人,省外转移就业7114人),新增转移收入11.22亿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26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35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936人,开发公益性岗位数11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创业担保贷款放贷1138户,放贷金额12970万元;贷免扶补放贷523户,放贷金额6031万元。

(二)社保扩面征缴扎实推进,经办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十三五”期间宜良县社会保险工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全面参保登记,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贫困人员为重点,实施精准扩面,全县各类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均达96%以上

1.养老保险。稳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把原国有民办教师、军队两参人员等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的统筹范围内。“十三五”期末,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1430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07149人。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降低缴费比例以来,每月为509家企业减负174万元;每月为161户机关业单位减负209.81万元。

2.工伤保险。“十三五”期末,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3104人。自2019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照国家基准费率标准的50%执行,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我局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以来,每月为700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减负24万元。

3.失业保险。“十三五”期末,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087人,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7%以上。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以来,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45%、50%、100%分别给予稳岗补贴,目前,获得援企稳岗扶持的企业有226余户、受益职工达12670余人。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三)助推疏解整治促提升,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对保障劳资双方利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从多方位入手,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管理。“十三五”期间,县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以上,已工会企业的集体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上。

2.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强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全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规范用工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等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案件。联合建设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对违规违法企业进行教育或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进行处罚。“十三五”期间,3433余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0727余万元。

3.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努力化解劳资双方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依法妥善、公正、及时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本建设、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和调解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切实做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办好。“十三五”期间,处理各类劳动争议226件,其中:立案99件,调解104件,不予立案23件,立案案件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71.4%,调裁金额达500余万元。通过调解和仲裁,有效的减轻了司法成本,维护了劳资双方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新时期,是主动适应新形势融入新格局抢抓新机遇的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在服务发展和改善民生实践中的地位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也面临更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新机遇

1.就业优先政策的提出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作用更显突出。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把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这标志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作用已经在更高层面上形成共识,也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和快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2.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全县经济形势的预期持续向好,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保体系和提高居民收入提供了最根本的物质基础。

3.政策法规的不断健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法》相继实施,此外,国家层面还就劳动关系调整、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专门出台意见,这些都为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二)面临的新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直接造成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人力资源供求总量矛盾增加,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就业促进和服务难度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毕业大学生以及新增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实现就业难度增加,同时部分企业面临普工短缺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两缺”问题,招工难、技工短缺、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逐步突显,短时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治理结构性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给人社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2.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制度设计、缴费水平、筹资机制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县不同人群所能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权益待遇还存在着显著差距,并有继续拉大的趋势。由于社会转型和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越来越突出,如原96-98年分流大中专生、改制企业人员等群体维权,提出诉求,多集中于社会保险问题。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使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3.劳资关系日渐复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分工的不断细致,人性化服务的逐渐加强,更多新型的劳动关系、非典型劳动关系不断涌现,使得劳资关系的认定和处理日益复杂。《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施行,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步提高,维权成本日益降低,劳动关系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此外,拖欠工资等违法侵权现象仍存在,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和升幅仍处于较高水平,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同时,劳动监察队伍执法资源有限,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权限有所缺失,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远远跟不上现实工作的要求。

4.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方面乡镇(街道)基层社会保障人员不固定,抽调、混岗情况突出,制约了劳动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基层劳动保障所办公、服务场所不足,劳动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平台建设亟须进一步规范化。解决好这些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

三、“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

1.城乡就业更加充分。深入实施就业创业战略,贯彻实施“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着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力争新增城镇就业0.8万人;帮助17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万人;创业培训5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力争通过贷款扶持创业1000人,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

2.人才队伍建设更加健全。统筹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增强人力资源保障,加快建设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发展均衡、优势明显的人力资源队伍。人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比例明显增大,人才的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才结构逐步优化,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人才的行业、产业分布相对合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形成和完善,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提高基层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年轻有为的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基本保证城区和农村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趋于平衡。“十四五”期末,全县人才总量力争达到34000人左右。

3.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强化政策宣传,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努力实现全民参保。推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创新工伤预防制度,加大对工伤事故频发、高发和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控力度。十四五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覆盖率均达96%以上

4.劳动关系更加和谐。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强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十四五”时期力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8%以上,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

5.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更加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充分就业和素质就业并重,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将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持续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将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探索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公平和就业条件平等。

2.贯彻落实更积极的就业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功能。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就业政策,同时将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向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对象延伸,使城乡就业困难对象都能得到及时援助,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3.坚持创新创业联动,激发创业倍增效应。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大力加强创业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创业环境,为创业者提供有力的创业支撑。从创业意识、创业环境、创业服务和创业能力着手,不断加强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意识,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创业典型,营造全民创业的舆论氛围;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断优化创业服务,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4.坚持以培训促进就业,提升就业者能力素质。进一步规范对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从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方面加强对培训学校的建设,提升培训学校的软硬件实力。根据产业结构发展的需要,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加强使用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再就业能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

(二)坚持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并重,全面提升人才整体素质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短期学习培训和进修,全面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继续教育与本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年度考核等挂钩,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考察交流,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学科技术带头人。

2.积极推行人才柔性引进。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更求所为、重其所酬的招才引智新理念,采取聘用、借用、咨询、讲课、兼职、合作交流、人才租赁等形式灵活引进人才智力资源,满足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加强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人才信息探索信息网,为我县企业联系与利用高级技术人才和最新技术建立联系渠道,为学者报效家乡和回乡投资创业搭建平台。

3.建立科学的人才考评机制。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的行业特点,不同的岗位要求,探索制定出分类分层次的人才考评标准,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各类人才考评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考评的科学性,确保人才考评的公开性、透明性、独立性、公正性。

4.完善人才各项福利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各项人才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各类人才的福利待遇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稳步提高,逐步实现人才福利政策规范化。不断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关爱力度,着力打造出对人才的引进要“引得进和留得住”。对一些各时期各类人才要求比较迫切的事项,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切实加以解决。探索建立对在条件艰苦岗位、边远地区岗位工作的各类人才的保障机制,积极引导人才安心在艰苦岗位工作。

(三)坚持完善制度和提升水平并重,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将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断保人员续保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待遇差距,实现保障水平的持续、有序、合理增长,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各项社保制度之间的转接办法,确保制度相互衔接,基金转接到位,经办手段先进,人员进出顺畅。探索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防范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工伤、促进康复的功能,完善浮动费率调整机制,强化费率杆杠作用,提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质量。落实优惠鼓励政策,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加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之间的协作,强化对社保基金收、支、管、投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完善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办法,增强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严格基金运行情况执法检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出和移送制度,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基金监督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四)坚持服务企业和保障权益并重,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1.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指导与管理,稳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覆盖率,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强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规范用工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见实效。完善和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等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有效查处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联合开展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将欠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全县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3.提高争议仲裁水平,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简化优化仲裁办案程序。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和集体停工事件。

4.规范工伤认定流程,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办好每一起工伤认定申请,不断完善工伤认定内部规章制度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加大外出调查力度,做到重大、疑难案件必到现场,防范冒名顶替、转移事故地点等骗保现象的发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和联系,提高办案水平。强化工伤认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处理案件,在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及时化解劳资矛盾。

(五)坚持整合资源和优化服务并重,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在建立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推行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巩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成果,落实好各类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进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各类创业政策,加大创业宣传力度,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创业。

2.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社会保障经办模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相适应、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便捷性。加强业务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建立由管理标准、服务标准、业务规程、内控制度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经办标准体系。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快推进人员、单位、管理服务机构等基础信息库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就业信息监测等重点建设任务。建立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的有机衔接,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服务能力。加快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构建大数据应用体系。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同共享,逐步拓展基于互联网等社会化途径的信息资源获取途径。逐步建成全网安全监测系统,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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