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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011-339065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1-23 16:21
名 称: 宜良县2020年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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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20年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1-23 16:21 浏览次数: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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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20年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自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在上级各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和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统筹,健全组织机构

按照省市“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我县逐步统筹推进职业卫生防护监督工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中政同志为组长的宜良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宜良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攻坚行动重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摸底排查,掌握基础信息

扎实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历年累计有XX家企业完成了职业病危害申报;纳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统计基数的20家企业完成申报19家,1家(宜良畅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尚处于在建,未进行申报;纳入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治理未纳入统计基数的6家化工企业全部完成申报。

积极完成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摸底统计工作。根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卫职健函〔2020〕21号)要求,对我县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三个门类的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现状调查,初步掌握我县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劳动者数量及主要岗位分布等情况。该项工作尚在进行中。

(三)利剑出鞘,开展监督检查

为切实抓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使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对我县实际生产的6家水泥企业进行多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4家粉磨站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三同时”情况4次,检查14家,共发现问题4项。

(四)全面动员,落实宣传培训

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4月25日至5月1日,我县以《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主线,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主题,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共计24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计27次,出动宣传人员共96人,发放宣传资料3097份,受众2460余人。

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把教育培训作为预防、控制和削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治本性举措督促企业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培训,让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让广大一线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拒绝职业病危害,筑牢职业防治第一道“防火墙”2020年7月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健康取证培训,共培训90余人。

(五)救治救助,保障合法权益

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主动监测。加强尘肺病确诊患者的随访与回顾性调查,我县有个案信息的9例职业性尘肺病,全部随访到位,存活患者中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与政府救助范围,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落实疑似职业病患者的筛查跟踪,协调疑似病患与企业的沟通,加强政策宣传与民政救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健全职业病防治协调机制

落实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畅通部门间信息渠道及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

()加强前期预防

以防治粉尘危害为重点,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措施和工程防护,实现粉尘危害的源头控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请政府关闭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护条件的企业。

()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工作

以粉尘危害为调查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做好辖区内所有企业全面普查工作,做到无死角、无遗漏,全面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基本信息及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等,建立职业病危害基础数据库。

()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

会同发改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职业卫生建设项目立台账,逐个进行排查,督促建设单位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

()强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督执法

深入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活动,紧紧围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确定的重点任务,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和粉尘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对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职业健康要求的用人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治无望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

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对于整改治理工作有特色的用人单位,要开展典型示范、经验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职业健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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