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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012-354257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27 17:57
名 称: 整改落实情况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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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2017-65

发布时间:2020-10-27 17:57 浏览次数: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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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

公示表公示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20201019

反馈问题

市级编号2017-65:关于“宜良县煤矿转型升级”问题。

整改目标

宜良县共有8座煤矿彻底关闭6座煤矿、加快恢复治理。完成两座煤矿15万吨/年的提升改造转型升级。

整改措施

措施1: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宜良大松棵煤矿、小凹子煤矿、南羊镇煤矿宜良大桥煤矿、大桥沟煤矿、小平煤矿6座煤矿彻底关闭,按照“一矿一策”制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验收。

措施2:2018年9月30日前,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煤炭去产能的相关要求,支持宜良县马街煤矿新平煤矿两座煤矿实施继续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建设规模为15万吨/年。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煤矿保留发展的相关手续。根据《云南省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文件要求,宜良县马街煤矿、新平洞煤矿2座矿山已于2020年7月31日完成了煤矿关闭县级验收,昆明市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21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级关闭验收

措施3:委托第三方完编制《宜良县历史遗留矿山及关闭矿山“一矿一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1、宜良县大桥煤矿、宜良县大桥沟煤矿、宜良县小平洞煤矿、宜良大松棵煤矿、小凹子煤矿、南羊镇煤矿6家煤矿已有序关闭退出,安全许可证已注销,井下设施设备已拆除,井筒均已拆除掩埋,井口场地已经平整完成,通过了省级验收。已完成关闭淘汰的6座煤矿认真执行《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土地复垦,按照《宜良县历史遗留矿山及关闭矿山“一矿一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宜政办通〔2020〕6号)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并通过。2020年8月18日报请省自然资源厅办理注销宜良县南羊镇煤矿等6家关闭煤矿采矿许可证相关事宜。 

2、宜良县马街煤矿、宜良县赢亿煤业有限公司新平洞煤矿2座煤矿为我县煤矿转型升级保留矿山,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已完成生产规模为15.00万吨/年转型升级根据《云南省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文件要求,全省煤炭产业布局,以曲靖、昭通、红河等3个州、市为重点,以楚雄州楚雄市、南华县,文山州富宁县,大理州祥云县,丽江市华坪县等5个县、市为补充,其余州、市、县、区一律退出。宜良县马街煤矿、宜良县赢亿煤业有限公司新平洞煤矿2座矿山已于2020年7月31日完成了煤矿关闭县级验收,相关职能部门行政许可注销及环境恢复治理等后续工作正在按照行业规定及省、市要求有序开展,昆明市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21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市级关闭验收

3、委托第三方完成了《宜良县历史遗留矿山及关闭矿山“一矿一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以宜政办通〔2020〕6号下发执行。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责任单位:宜良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跃忠

牵头责任单位:宜良县应急局

联系人及电话:任利青13312576436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宜良县应急局。联系人员及电话:任利青1331257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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