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审计局关于宜良县2020年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审计署工作部署安排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5〕2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20〕4号)等相关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宜良县2020年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审计。宜良县发展改革局、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良县财政局、宜良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开展宜良县2020年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审计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我局对宜良县2020年分区分级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审计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我局参与复工复产审计的人员5人,审计了宜良县发展改革局、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良县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宜良县财政局等单位复工复产政策落实情况。
二、宜良县复工复产审计情况
(一)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制定情况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引导全县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快宜良县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20〕4号)的要求、宜良县政府制定了《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的16条措施的通知》(宜政通〔2020〕1号),宜 良 县 应 对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感 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第14号〕、关于加快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第28号〕)、转发关于重申严禁设置企业复工复产条件有关文件的通知〔第73号〕、关于重申严禁设置企业复工复产条件的通知(2020年〔第24号〕)等文件,有效化解疫情对我县经济运行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力保障县内企业平稳过渡、项目顺利开工复工,确保了我县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了全面复工复产的政策依据。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落实相关服务行业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中“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宜良县对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8户、小规模纳税人2,310户;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户、小规模纳税人1户;收派服务一般纳税人4户、小规模纳税人11户,免征增值税。
2、落实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减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宜良县共8,849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优惠。截止3月31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4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从当月看,主税种增值税减收527万元,下降40.2%。
3、落实企业保险减免和延期缴纳相关政策
宜良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退费、减征和报备延期等手续。截止4月14日,全县共清退养老保险费496.73万元(390户)、工伤保险费12.32万元(412户);免征中小微型企业养老保险费563.13万元(478户);减征大型企业养老保险费39.62万元(16户)、医疗保险243.06万元(461户)、失业保险费14.54万元(246户);报备延期缴纳养老保险303.84万元(50户)、工伤保险4.54万元(46户)、医疗保险290.16万元(123户)。
4、支持复工复产资金拨付情况
截止4月16日,县财政共计拨付上级财政支持复工复产补助资金28.1万元,其中: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稳定就业的通知》(昆财社基〔2020〕21号)文件,拨付稳岗就业资金26.5万元到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已及时兑付市重点企业红狮水泥、滇中粮贸2户企业申报,惠及稳岗职工583人,发放重点企业稳定岗位补贴22万元;城镇就业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报30人,发放补助4.5万元。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0年昆明市盲人按摩行业就业岗位扶持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0〕47号)文件,拨付补助资金1.2万元到县残联;《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昆财社〔2020〕59号)文件,拨付2020年应对疫情盲人规范化稳岗补贴资金0.4万元到县残联。县残联已及时兑付盲人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5、返还社保费落实情况
(1)宜良县2020年一季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147户,完成目标任务139户的105.75%。惠及职工人数5678人,返还金额217.4万元。已拨付67户,职工4405人,金额175万元。
(2)宜良县2020年一季度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已完成202002期失业保险单位部分财政退费212户企业,退费金额合计12.84万元。有21户企业申请延迟缴费。
(三)宜良县复工复产情况
1、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截止2020年3月31日,我县辖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60家,疫情前因升级改造、许可证到期、环保等要求关停2家,复工复产率96.6%。
2、文旅、餐饮行业防控工作情况
截止4月20日,我县1635家餐饮经营户有1542家开业, 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体育场、室外景区、景点已恢复对外开放,79家住宿企业、4家电子游艺,企业严格履行防控责任恢复营业,采取了的相关防控措施。
3、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情况
截止4月16日,宜良县2020年重点项目共59个,其中:在建项目21个,九乡旅游小镇聚散区游客中心及商业街建设项目、柴石滩灌区工程、宜良县集镇农村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宜良天奇医院、乡鸭湖四期住宅项目、忆江南、银杏华府、铂悦府、星悦大厦、宜良银龙交通标志牌及交通设施器材生产线等21个项目均已全面复工,复工率100%;新开工项目21个,美丽中国(昆明)文化科技旅游产业园、九乡旅游小镇市政环保配套设施、乡鸭湖七期住宅项目、巨利达钢铁外部供电线路工程项目、维泰生物年产6600公斤大麻二酚(CBD)生产线项目等10个项目均已开工,开工率47.6%,其余项目均按计划正常推进;前期项目17个,宜良古城文旅小镇、云南同济中德学院、新庄水库工程等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4、农民工返岗情况
(1)举办复工复产和精准脱贫招聘会4场,提供岗位2000个,达成就业意向:557个。
(2)截止4月28日,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121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754人(含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93人,省外就业13人、省内市外就业27人、市内就业53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456人(组织欢送省外有序转移就业7批次165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3人),省内市外865人、市内4433人。
(3)开展精准帮扶寻甸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截止4月28日,共向118家企业累计开发有效就业岗位6387个,完成目标任务5000个的127.74%。
经审计没有发现:有针对性的复工复产政策,政策存在门槛过高、与风险等级不匹配、“明放暗不放”、不合理、设置歧视性和隐性障碍等不公平条款等问题。
三、存在困难
(一)是收入稳增长形势严峻。今年以来,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减收效应持续释放、加之支持因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增值税税率再次下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将持续加大,收入增长困难。
(二)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从目前收入情况看,收入增速放缓,收入增长有限,而保“三保”支出、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保平衡压力较大。
(三)是市场不景气,流动资金紧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国外市场均不景气,导致销售受挫,企业开工不足,产品销量减少,流动资金紧缺。
(四)是受疫情影响,经济增长缓慢,虽然政府出台多项举措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但增供扩销困难;如企业不能按期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清全部缓交水费、电费、气费,将严重影响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和经营维系。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宣传工作,切实落实复工复产相关政策。
(二)推进稳增长措施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县稳增长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三)密切跟进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尽快竣工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