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宜良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4月20日至5月29日,对宜良县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县工商联”)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工商联是面向工商界以非公经济成立的群团组织,是政府管理、联系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大统战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址在宜良县委会内;主要工作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宣传、教育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事业的发展,提供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内设办公室,工商经济科,工作管理并入统战部。2019年末,有在职职工3人,公益性岗位1人,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县工商联由于单位规模小,出纳由单位职工兼任,会计为外聘人员,到2018年10月才变更为公益性岗位职工兼任。经县总工会批准,成立独立的机关工会。
(二)财务收支结余审计情况。
2018年,县工商联共计收入12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6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8.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4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共计支出117.28万元,其中:经费支出111.33万元,拔出专款5.95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结余6.79万元,加上期初结余11.04万元(不含年终上缴财政结余资金1.27万元),期末结余17.83万元。
2019年,县工商联共计收入13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3万元,其他收入7.54万元;共计支出138.54万元,其中:行政支出137.7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费用101.36万元、商品服务费用19.76万元,个人家庭补助15.46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13万元),其他费用0.83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结余-8.37万元,加上年末各结余、结转科目调整后结转结余23.57万元,累计盈余15.20万元。
(三)资产、负债及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工商联共计资产15.55万元,其中:库存现金2.01万元,银行存款7.00万元,其他应收款1.93万元,固定资产7.2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2.66万元,待处理财产损益0.02万元;共计负债0.35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0.35万元;共计净资产15.20万元,其中:累计盈余15.2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工商联三公经费共计2.8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2.33万元,占支出的1.99%,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占支出的0.43%,无出国(境)考察费。
2019年,县工商联三公经费共计1.68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1.23万元,占支出的3.56%,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占支出的1.30%,无出国(境)考察费。
二、审计评价意见
通过审计认为,县工商联2018年基本执行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不规范,2019年基本执行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两年的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合法。同时制定和完善了《宜良县工商联会议制度》、《宜良县工商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宜良县工商联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及《宜良县工商联财务管理制度》、《宜良县工商联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这些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划分了财务人员职责,明确财务审批及费用报销规定。但也存在如下问题:1.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做账随意性大,部分收支类科目年终不结转,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2.少缴部分个人所得税,即不在会计账核算和反映,也无税款扣缴明细表;3.手续制度不完善,部分支出票据无相关会计附件资料,培训及活动支出附件不全,无通知、方案等证明性材料,工作经费拨付只有收据,无申请或会议纪要;4.工会账、会员会费账核算不规范,工会账资金结余过大,工会、会费的部分支出没有必要的会计附件,捐款没有纳入会计核算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县工商联2018年3月发放2017年年终一次性奖14 609.00元,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及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的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县工商联少缴的个人所得税,由宜良县审计局出具审计移送书移送至税务机关,少缴的个人所得税以税务机关计算为准。
四、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一)县工商联2018年、2019年工会账收支数随意性大,资金余额过大,支出附件不全,核算不规范,没有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及账务处理进行核算。
(二)县工商联会费账核算不规范,支出附件不全,且大部分支出用于少部分会员外出考察学习。
(三)县工商联疫情期间收到会员及会员单位捐款和实物351.17万元,已于2020年4月全部足额拨转给宜良县慈善协会,但未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
五、审计建议
(一)县工商联应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及培训,严格规范会计核算,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从而真实、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二)县工商联应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支出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税收政策,规范税款核算,真实反映和缴纳各项税款。
(三)县工商联工会账及会员会费账收支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规范核算,支出票据及附件要规范完整、真实,审批及手续完备,真正做到规范核算,收支真实。
对上述问题,宜良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