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良县全面打造“云南省营商环境最佳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县直各单位、省市垂直管理单位:
《宜良县全面打造“云南省营商环境最佳县”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宜良县全面打造“云南省营商环境最佳县”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0〕31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20〕39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目标,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质年”行动,大力推进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立足更高标准全面打造“云南省营商环境最佳县”。
二、主要任务
(一)政务服务。重点围绕市级树立全国首创政务“七办”服务品牌计划,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强化“一网四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全面使用省统建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五级联通政务服务体系。以“一网四中心”建设为统领,理顺县、乡、村三级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运行机制,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强化技术支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拓展应用、融资服务、远程异地评标。健全投资项目专职代办队伍,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为来宜良投资企业提供高效、快捷、免费的全程代办服务。探索建立投资项目免费代办服务与招商引资联动、领衔包干、协调推进、督查考核、企业群众评价等工作机制,推行重点项目“量身定制”代办,开展精准帮办代办服务。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2.实现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梳理公布本级本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省、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事项编码、权限范围、材料申请、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网办深度“五级十三同”,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同材料提交、无差别办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为民)服务场所面积标准要求,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使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完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超市)、投资服务、党群活动服务功能,需设置有咨询导办、综合受理、缴费出证、休息等候、自助查询、投诉受理以及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专区等区域;乡镇(街道)、城市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使用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村(居)委会为民服务站实体大厅使用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应进必进原则,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设置的综合窗口办理,2020年底前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80%“一窗通办”。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3.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按照“应上尽上”要求,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100%实施动态管理。落实“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通过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扫描、拍照传输的证明材料、批复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100%达到三级以上网办深度,其中四级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比例达到68%以上。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100%提供“不见面”、“刷脸办”和“零跑腿”服务。同时,积极推动政务信息数据共享,实现证照减免和业务协同。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纸质表单、证照等材料减少60%以上。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信息获取、验证,推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照共享,逐步实现电子证照运用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各级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加快归集各类电子证照,2020年行政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证明文件、批文、鉴定全覆盖。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4.推动政务服务“就近申办”、“全市通办”。完成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系统部署、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实现全县为民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实现线下“就近申办”、线上“全市通办”。积极推动24小时“不打烊”政务自助服务专区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委会为民服务站以及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等区域延伸,年度内全县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自助服务专区不少于2个,推动政务服务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工作日以外,实现“下班能办”、“周末能办”、“节假能办”。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5.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成”。以“一件事”为标准,创新编制“个性化”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差异化、定制化”需求。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市级清单,根据实际积极推出主题套餐服务,全县年度上线主题式集成服务事项不少于20个。按照“申报表单一次填写”、“申报材料一套提交”、“批文证照一库共享”、“审批进度一网查询”、“审批服务一站办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健全平台功能和并联审批、联动办理机制。探索推进与EMS快递物流系统对接,形成审批服务结果与全市其他地区统一平台快递送达选择、数据实时推送、状态实时查询、结果实时反馈以及分级结算机制。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6.推广政务服务“掌上通办”。制定宜良县“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指导常态化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达,着力提升我县实名注册率和平均办件率。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7.完善政务服务“马上办好”。以达到全县“即办件”事项占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比例达15%以上为目标,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实现即来即办、即办即好、立等可取。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8.升级全县政务服务综合评价体系。出台政务服务“好差评”办法,推动“12345”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与网上政务平台投诉功能模块整合,形成网上投诉受理、分办、反馈、公开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0%以上。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9.强化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运用。督促各部门按时限办理审批事项,杜绝办件超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具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10.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清单目录管理,依据即将公布的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梳理公布县级基本目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照“该放则放、该管则管”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大力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开展行政许可监督评估,确保“放得下、记得住、管得好、用得到”。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开办企业。
1.推广开办企业全流程网办。按照《昆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昆营商办〔2020〕1号)和《昆明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昆营商办〔2020〕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窗通”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强化企业开办登记信息向同级相关部门推送共享,压缩企业开办时限,2天办结成为常态。全面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整合平台各业务表单,实现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一表填报”,“一个窗口”领取全部材料。推进主题套餐服务,以市场主体便捷高效办好“一件事”为目标,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推进新设企业首次刻制公章免费工作。加快电子营业执照推广运用,实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
2.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全面落实《云南省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企业普通注销制度,完善简易注销机制,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依托“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强化企业注销登记信息向同级相关部门推送共享,落实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机制,同步推行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研究可减免的材料。全面公开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办事地点等信息,实现申请人对各环节流程及办理进度可查询。2020年探索开通企业跨地区迁移服务专窗。建立重点企业县级层面申诉协调机制,规范省内跨区迁移流程,符合正常迁移条件的,及时办妥相关迁移手续。
牵头领导:刘春菊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政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登记财产。精简办事材料,建立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机制,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时获取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可直接提取的材料或信息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材料。推出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实现不动产电子证照核发、领取、存储、查验、注销全流程管理,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化自助查询服务,推行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实现县内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一网通办”,全县一般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水、电、气等公用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同步过户。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营业执照、司法判决等信息共享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一证办理”、“全城通办”。
牵头领导:李锦昌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科技工信局、昆明宜良供电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四)办理建筑许可。深化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精细化改革,推进“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建设,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开展“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开展区域评估,2020年底前实现土地供应不再就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2020年6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落实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实现工程建设审批“统一申报、并联审批、一网通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9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70个工作日。区分工程建设项目类型规模,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图。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中心”改革,将其他行政许可、备案、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以及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者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等事项纳入“一站式中心”并行办理。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深化资质审批方式改革,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放开外资建筑企业承揽业务范围。2020年底前落实好国家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1/3以上的要求。
牵头领导:李锦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局、县水务局、县民宗局、生态环境分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林草局、昆明宜良供电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五)获得用水。依托联合审批政务平台,实现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并联审批,构建各行政审批部门与供水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全过程、全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整合报装、查勘、设计、施工、营业服务等资源,实现一站办理。依托电子证照查验信息平台,逐步实现“0材料”受理获得用水。获得用水压缩为2个环节,无外线工程4个工作日以内,有外线工程9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接入通水。
牵头领导:李锦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林草局、县政务局、县第二水厂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六)获得电力。落实并联审批制度,实现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占道许可等环节的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落实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同步提交规划许可、掘路施工、绿化搬迁、交通组织等相关申请材料。对10kV以下用户接入项目的普通工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试点推行“电力预装”服务,客户在开户申请环节“一键式”电力接入。试行10kV用户接入项目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将占掘路行政审批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低压用户“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2个环节8个工作日完成,高压用户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40个工作日完成。探索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制定供电可靠性指标管制计划。
牵头领导:刘春菊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昆明宜良供电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七)获得用气。加快获得用气信息系统的开发配置,向用户提供“零见面”服务。整合优化用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形成燃气接入外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用挖掘道路交通影响审批、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开展供气延伸服务,为用户提供燃气接入、工程安装、器具配套、报警器安装等一站式服务,优化用户办事体验。实现昆明获得用气“最多3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的“310”服务目标,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的用户全流程通气时间控制在4个工作日内,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的控制在12个工作日内。
牵头领导:李锦昌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宜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县林草局、县政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八)缴纳税费。全面落实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对全行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增量留抵退税,为制造业创造更宽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巩固和提升减税降费成效,2020年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负有所降低、其他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推行全方位办税、基础税源管理事项前移、简并事项流程、简易注销即时办结、一般注销套餐指引等服务,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税费”,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的新格局,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网上办理、纳税基本信息80%共享。持续优化社保、公积金缴费流程,进一步减少缴费时间,纳税时间压缩到100小时以内。优化发票申领管理,实施增值税发票分类管理制度,推广纸质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模式,缩短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准备时间。加强政策宣传,持续扩大昆明税务服务号宣传效应,持续丰富“微税学堂”课程,及时推送最新税收政策,提高宣传辅导精度和广度。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社保局、县统计局、县劳动就业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宜良支行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九)办理破产。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手段的运用,降低破产程序中的相关成本。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措施,有效简化办理破产流程、提高程序效率。贯彻上级破产相关规范性文件,创造性运用法律规则,建立破产审判简化审理机制。充分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有执行案件的债务人,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减少管理人查询核实财产的时间,加快推进破产案件进程。制定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规范管理人的履职要求,完善管理人履职监督体系,确保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以及相关文件规范履职。坚持党委领导、府院联动、各方协调,通过司法裁判、政策机制和服务保障的综合施策,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畅通破产退出机制,针对破产程序中突出的涉税问题,建立县法院与县税务局联席会议机制,贯彻落实破产涉税专项规范。加大市场破产重组工作力度,充分释放破产重组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程序价值。
牵头领导:李富平
牵头单位:县法院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十)执行合同。提升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法院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方式”试点工作,加强电子卷宗深度运用,切实提升用户体验。完善随机自动分案机制,全面落实“随机分案为主,人工分案为辅”的分案机制,建立人工分案负面清单和定期公示制度,全面提升分案工作的自动化水平。完善网上诉讼费用缴纳系统,优化网上诉讼费用缴纳平台,制定网上缴费、退费流程,实现网上缴费、网上退费快捷办理。健全涉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协同推进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将调解、仲裁、公证、诉讼等窗口服务移到网上、连到掌上。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节省司法成本。
牵头领导:李富平
牵头单位:县法院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一)获得信贷。加大中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政策性担保、政策性保险等产品推广,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2020年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80%以上。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运用好“财园助企贷”等政策,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落实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控制贷款综合成本,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等贷款,推广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融资协调措施,“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推进动产担保平台应用,配合各类动产登记和权力担保平台登记系统整合,以国家、省、市担保平台对接为契机,实现企业担保一个平台登记,部门按职责实施后台监管。应用“一部手机云企贷”等融资平台。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
牵头领导:李锦昌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工信局、人行宜良支行、县银监办、驻宜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二)政府采购。严格落实省市政府采购体制改革有关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程序,将政府采购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采取随机抽查和定向检查采购项目的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省市统一部署,推进政府采购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探索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供应商资金压力。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三)招标投标。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强化交易平台技术支撑,向通过检测认证的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开放行政监督平台信息共享交换数据接口,增强招投标项目公示信息透明度。拓展“昆金服”应用,多方式推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全面应用。探索建立招投标评估制度,开展招投标全过程评估。推动“暗标”招标,破解评标委员会违规“分工”评审问题,促进评标专家客观、公正、独立评审。引入交易平台市场化供给和交易场所社会化供给,允许招标人选择符合监督要求的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开展招标,在监管到位的前提下探索在社会化交易场所开标评标。大力推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电子化,加快部署行政监督窗口和监督工具,提升行政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政务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土储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四)劳动力市场监管。充分利用在线政府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增加、优化就业及社保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贯彻落实好昆明市关于2020年底前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备案、年度报告工作,健全“双随机”抽查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时收集用工需求,与县劳动就业局构建实时沟通交流渠道,及时有效获取发布企业用工需求,精准推送用工服务信息及惠企政策。
牵头领导:杨洪坤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统计局、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五)知识产权。切实做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审查工作,落实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措施,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相关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强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打击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推进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开展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托管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根据我县优势产业领域,建立快速申请确权机制,建立快速维权机制,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应用信息分析导航服务平台。
牵头领导:刘春菊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十六)市场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对疫苗、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监管,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对风险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提高监管及时性、精确性、有效性,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加强信用监管执法力度,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强力推进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以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为契机,梳理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受理、审核、公示流程,规范企业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实现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达100%,监管行为100%覆盖监管事项。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在主要行政执法领域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
牵头领导:刘春菊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宗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运管分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政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气象局、县档案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十七)信用建设。充分应用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重点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信用评价和分级标准,实施信用风险预警和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黑名单退出机制,制定我县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政策流程指引。积极探索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等领域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评价、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等信用协同应用,探索试行信用容缺受理和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拓展社会信用创新应用,推进“信易贷”落地。严肃治理政务失信行为,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争到2020年底“清零”。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督查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政务局、县应急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重点围绕创新创业、人才流动、市场开放、公共服务、生态环境、道路交通等领域,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1.创新创业活跃度。加强创新创业创造载体的建设,为各类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公益性、开放式、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空间。启动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培育创建工作。加大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力度。积极申报“双创”示范基地、“星创空间”优化科创环境,引导和激励企业引进研发人才。
牵头领导:刘春菊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2.人才流动便利度。深入实施“春城计划”人才政策体系,推进“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各专项工作,为引进人才分层次、分专项提供经费资助,落实研修访学、配偶就业、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并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特设岗位、住房保障等服务及支持。进一步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制定完善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落实优惠待遇。
牵头领导:殷绍强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3.市场开放度。(1)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准入,以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为重点,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推进工业产品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发证程序和审查内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文件中针对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方面对民营、外资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2)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全面开展投资审批事项合法性审查,年底前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积极推进投资审批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
(3)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降低偏高收费。组织行业协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2020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并限期退返违法违规所得,2020年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工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政务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4.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国际化水平,深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名校名师名校长“三名”工程,积极吸引全国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向宜良聚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引入优质医疗资源,通过合作办医,提升社办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打造“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5.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十大攻坚战为引领,举全县之力,积极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涉及的各项工作,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牵头领导:刘春菊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6.综合立体交通指数。
(1)攻坚“行路难、开车慢”的堵点,加快推进三条道路(宜九公路江头村至工业园区道路、蓬莱大道二期和宜良小狗公路小马街至狗街段)项目;做好宜石、三清、福宜高速公路服务保障;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100公里通村公路硬化工程,确保5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通畅率达100%。
(2)整治“设施旧、品质低”的重点,对高速路上下口、主干道标志性建筑等进行亮化提升,建成一批综合性农贸市场、路外停车设施。
(3)依托高速公路、铁路区位条件,扶持壮大陈家渡、大薛营片区物流产业,加快推进韵达物流落地,建设货运场,拓展运输、仓储、配送等综合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严格落实道路通行费优惠政策,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三检合一)改革。
牵头领导:李锦昌
牵头单位:县交运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运管分局、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十九)法治环境。
1.加强法治环境建设。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完成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切实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清单之外一律不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进“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梳理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事项,以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为依托,实现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减少额外证明和重复提交材料。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规范公证服务收费,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
2.加强涉企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正、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调解与诉裁对接机制建设,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全面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加强对律师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降低商业纠纷化解成本。
牵头领导:李富平
牵头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城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残联、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局、县运管分局、县政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一)强化领导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加强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职能职责,强化对营商环境建设各专项领域的统筹协调。9个专项工作组工作分别由各组组长亲自抓,副组长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针对各自负责的指标任务,进行攻坚突破,确保每一项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指标时限按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牵头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在本方案正式印发1个月内,研究制定本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报县营商环境办备案。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各指标责任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牵头单位,30日前,牵头单位将本指标工作开展情况报县营商环境办。
牵头领导:县营商环境建设各专项工作组组长
牵头单位:各指标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强化以考促改,提升营商环境。紧盯市级“红黑榜”评价指标,对标一流,以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着重落实各级改革部署要求,深入查找分析我县各指标在深化改革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同时总结改革经验,发现工作亮点,进一步推进宜良县营商环境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强化结果运用,将各项指标评价结果定期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进行通报,并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牵头领导:李跃忠
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三)强化督察督办,推动责任落实。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职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组要结合所驻在部门工作,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县督查办、县政府目督办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年度重点督查事项,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期有序推进。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领导:涂国尧
牵头单位:督查问效工作组
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督查办、县政府目督办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县各级宣传工作重点。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各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全面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对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行性和涉企政策知晓率。树立优秀企业典型,增强广大企业家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典型做法,借鉴吸收有益经验,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牵头领导:张继帅
牵头单位:宣传推广工作组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全县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附件:宜良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组
附件
宜良县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组
为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根据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调整要求,调整充实县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组如下。
一、县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跃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许文昆(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李秀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刚(县政协常务副主席)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运局、县司法局、县政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昆明宜良供电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组负责督促落实省、市、县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各指标领域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及目标管理考核,指导县营商环境办做好日常各项工作。
(二)缴纳税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信用建设、市场开放度、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工作组
组 长:李跃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郭晋林(县发改局局长)
韩云辉(县财政局局长)
陈 育(县政务局局长)
郭家寿(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政务局、县税务局、县督查办、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生态环境分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土储中心、县社保局、县劳动就业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各分中心,各乡镇(街道)、人行宜良支行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县发改局牵头,负责“信用建设”“包容普惠创新”中“市场开放度”“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政府采购”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政务局牵头,负责“招标投标”“政务服务”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税务局牵头,负责“缴纳税费”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三)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工作组
组 长:杨洪坤(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刘 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四)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指标工作组
组 长:刘春菊(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付佐松(县科技工信局局长)
胡其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勤良(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陈 琪(昆明宜良供电局副总经理)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委政法委、县科技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昆明宜良供电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城管局、县医保局、县政务局、县档案局、县工商联、县运管分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县科技工信局、昆明宜良供电局牵头,负责“获得电力”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科技工信局牵头,负责“包容普惠创新”中“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包容普惠创新”中“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五)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交通指标工作组
组 长:李锦昌(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赵庆芬(县住建局局长)
李福亮(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立彬(县交运局局长)
陈 刚(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舒平(人行宜良支行行长)
成 员: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宜良支行、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生态环境分局、县文旅局、县民宗局、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县林草局、县城管局、县政务局、县运管分局、昆明宜良供电局、宜良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第二自来水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县银监办、驻县各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登记财产”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交运局牵头,负责“包容普惠创新”中“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宜良支行牵头,负责“获得信贷”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六)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法治环境指标工作组
组 长:李富平(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㱔永宁(县法院院长)
赵 伟(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城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残联、县应急局(县防震减灾局)、县运管分局、县政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金融服务中心、宜良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县法院牵头,负责“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县司法局牵头,负责“法治环境”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七)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工作组
组 长:殷绍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杨志敏(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包容普惠创新”中“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及相关工作。
(八)督查问效工作组
组 长:涂国尧(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副 组 长:杨 妙(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刘丹丹(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万代强(县委办督查专员)
严鸿禹(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工作职责:县纪委县监委牵头,负责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结合改革任务,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定期对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九)宣传推广工作组
组 长:张继帅(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吴 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工作职责: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全面加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措施落实过程宣传、工作成果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和媒体监督,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战略谋划、项目建设、效果评价,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进一步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有关要求
(一)各专项工作组的成员单位,可由牵头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增加。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三)各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如有调整变动,由各单位相应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