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我县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4月26日上午,我县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县委书记李绍俊,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中政,县委副书记吴智峰,县政协主席段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明晓,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涂国尧,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跃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继帅,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许文昆,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鲁发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殷绍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奉钢,副县长孙自林、杨洪坤、刘春菊,县政协副主席马丽波等出席会议。
县委书记李绍俊在会上讲话
县委书记李绍俊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高质量打造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东部新兴发展极”这一目标,紧密结合宜良实际,不折不扣推进上级各项改革决策部署,全县改革经验频出、改革亮点突出。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改革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李绍俊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在改革攻坚克难中出实招、硬招,才能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使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在思路上再“提升”;要在行动上再“突围”, 聚焦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的改革,着力解决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聚焦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着力解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短板问题,聚焦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要在担当中再“奋进”,跑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努力让改革的蓝图变成现实,以更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中政在会上讲话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中政传达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
县委书记李绍俊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会上,县委书记李绍俊与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及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匡远街道相关负责人签订了《宜良县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会议听取了县委改革办及相关改革专项小组、乡镇(街道)推进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县委改革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县委改革办《宜良县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领衔推进重大改革项目暂行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送审稿)》;书面审议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9年已完成改革事项予以集中销号的通知(送审稿)》,县委改革办《关于印发宜良县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送审稿)》,县委改革办《宜良县全面深化改革决策制度(修订)等三个制度的通知(送审稿)》;书面通报了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评价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