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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001-182246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1-20 11:24
名 称: 关于2020年2月2日上午开放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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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2月2日上午开放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回应

发布时间:2020-01-20 11:24 浏览次数: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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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2月2日上午开放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回应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决定于2020年2月2日上午开放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 初婚: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户口簿上当事人信息内容一致,户口簿婚姻状况需与当前婚姻状况一致。提供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照片(4cm×6cm)。

2、 离婚后再婚: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和生效文书原件,身份证、户口簿上当事人信息内容一致。提供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照片(4cm×6cm)。

3、 丧偶后再婚: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户口簿上当事人信息内容一致。丧偶前结婚证或单位(村委会)出具的丧偶证明、配偶死亡注销证明原件,提供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照片(4cm×6cm)。

4、 复婚: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原件或法院判决书和生效文书原件,身份证、户口簿上当事人信息内容一致。提供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照片(4cm×6cm)。

5、 现役军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部队团级或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审批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的原件,三张两寸红底版双人证件照(4cm×6cm)。

二、 办理时间

2020年2月2日上午:9:00—12:00

三、 办理地点

宜良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4号窗口

四、 咨询电话:

0871—6752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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