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解读
2019年6月29日,中共中央制定颁布《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7月29日,中宣部召开贯彻落实《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宣传部有关要求,结合竹山镇实际,为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现将《条例》做了详细解读,方便竹山镇党员干部学习掌握《条例》的重要内容。
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
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
《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制定颁布《条例》,是党中央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进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面提升的重要里程碑。《条例》的制定颁布,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深刻把握《条例》的重点内容
1.《条例》规定了制定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必须坚持的原则。
2.《条例》规定了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规定了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4.《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
5.《条例》规定了理论工作、新闻舆论和出版工作、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文化文艺工作、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任务。
6.《条例》规定要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必须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7.《条例》明确保障和监督机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构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
8.《条例》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制定完善支持宣传工作的政策,加强经费保障,建立表彰机制;应当定期表彰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9.《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以及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竹山镇宣传办 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