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关于预算公开的有关规定,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按照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的有关精神,宜良县财政局对我县各预算单位上报的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进行了统计汇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宜良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宜良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901.11万元,较上年增加34.45万元,增长3.98%。其中:
一、 因公出国(境)费为39.10万元,较上年增加32.90万元,增长530.65%,增加原因是:我县县委统战部组织各相关单位参访人员赴台学习交流,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21人次,因公出国人数较上年增加19人(上年2人),因此增长530.65%。
二、 公务接待费为240.42万元,较上年减少10.01万元,下降4.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755次,接待人次为54,319人,减少573人,下降1.04%。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因此,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三、 公务用车费为62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1.56万元,增长1.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3.15万元,较上年减少15.58万元,下降9.23%。减少原因:2018年新购公务用车8辆(县公安局新购7辆、县委办新购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少购置4辆,因此,购置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8.44万元,较上年增加27.14万元,增长6.15%。增加原因:一是2016年起行政单位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县各级党政机关除必要保留的通信、应急、特种专业用车外,其余公务用车均按相关规定已处置,行政单位的部分公务用车以及事业单位未进行公务用车改革继续使用的车辆,因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日常保养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也在不断增加;二是2018年完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七五”普法中期验收等多项重点工作,工作覆盖到全县各乡镇,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故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
2018年宜良县“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7年决算数 | 2018年决算数 | 2018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866.66 | 901.11 | 34.45 | 3.98% | |||||
1、 因公出国(境)费 | 6.20 | 39.10 | 32.9 | 530.65% | |||||
2、 公务接待费 | 250.43 | 240.42 | -10.01 | -4.0% | |||||
3、 公务用车费 | 610.03 | 621.59 | 11.56 | 1.89%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168.73 | 153.15 | -15.58 | -9.23%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41.30 | 468.44 | 27.14 | 6.15% | |||||
(二)相关统计数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2 | 21 | 19 | 950%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2 | 8 | -4 | -33.33%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305 | 210 | -95 | -31.14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7507 | 7755 | 248 | 3.3%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54892 | 54319 | -573 | -1.04% | |||||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1、 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 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4、 2018年使用县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部门均纳入统计范围。宜良县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统一在宜良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上与部门决算一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