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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1908-148645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8-23 17:19
名 称: 关于小区电费收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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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电费收取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3 17:19 浏览次数: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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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诉求:我是宜良县水果街愿景城市广场的商户,我们的电费是交给物业,每度电收费1.1元,我认为电费收费过高,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能降低收费标准。

各相关职能部门答复:经县城市管理局调查核实,愿景城市广场小区商户之前电费收取每度1.1元,小区物管在2019年1月收取电费的时候已把多收的按物价的要求退给了商户。从2019年1月起小区物管将把损耗分开,按供电部门价格收取,相关情况已告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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