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农村客堂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预警
宜良县农村客堂、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预警
临近年关和春节,是农村客堂、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的高峰,为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2018年宜良县农村客堂、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预警:
一、 严禁农村客堂、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调味品;严禁加工制作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野生菌(干菌)、四季豆、豆角、发芽土豆、皮蛋、海鲜、冷荤凉菜及不明特性的山茅野菜等高危食品和亚硝酸盐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毒鼠强、1605等剧毒化学品进行除害,杜绝因使用剧毒化学杀虫剂、杀毒剂引发食品污染;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水加工食品。
二、 广大用餐者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遇到禁止加工的食物以及不明特性、未烧熟煮透、感官异常等食物要拒绝食用,并及时向供餐者提出停止供应,及时向辖区政府和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三、 用餐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口舌麻木、胸闷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提高警惕,及时到医院就诊。辖区政府或主管单位在接到报告后,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运送病人到医院就诊,督促指导供餐单位严格做好对用餐人员和疑似中毒人员的排查,并限制就餐人员活动范围,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协调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和疫情控制工作。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我县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卫生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报告宜良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供餐单位要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和职工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对农村客堂发生较大规模食物中毒,未实行备案管理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以及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食堂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12331 6752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