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17年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宜良县2017年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地税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组织全县地方税收及征收规定的基金、规费等收入的政府职能部门。机关内设9个机关科室,下设一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纳税服务、重点税源管理、风险防控、园区管理、一般税源管理等5个分局。
(二)税收入库、减免、退库情况
2017年度,县地税局组织完成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 515万元,提退税金230万元,减免税金6 256万元,代征代扣税款4 589万元,稽查查补入库税金3 013万元。
(三)税源管理情况
2017年宜良县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3 034户,变更登记户数为3 512户,注销780户。截止2017年底共有管户11 264户,其中:注册为单位纳税人3 430户,个体纳税人7 834户(个体户中未达税收起征点的户有7 551户,起征点以上的户仅有217户,关、停、歇业征管户有66户)。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地税局2017年在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基本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税源管理及监控,税收征收、入库及检查。
(一)县政府年初税收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原因
2017年县地税局按照税款所属预算级次组织地方税收入库35 830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34 300万元的104.46%,上年同期42 885万元,减收7 055万元,同比下降16.45%,县级公共预算收入入库26 515万元,占县政府年初下达任26 322万元的100.73%,上年同期32 236万元,减收5 721万元,同比下降了17.75%。具体增减情况是:3个税种减收,分别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耕地占用税;11个税种及1个附加费增收,分别为: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原因分析如下:
1.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地税部门加强日常征管,加强欠税清理力度,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税收清理,积极追缴历年欠税;二是稽查部门查补税款入库3 013万元;三是加强与国税、财政、法院、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合作,有效堵漏增收。
2.减收的主要原因:一是积极推进营改增政策,2017年营业税仅入库448万元,比上年8 927万元减收8 479万元;二是加大贯彻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力度,部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收1 574万元;三是2016年一次性收入中,耕地占用税县级收入基数较大,2017年仅入库县级1 587万元。
(二)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推进依法治税 、有效促进税收收入收缴入库的稳步推进
宜良县地税局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操作规程及“金税三期”系统设定的权限进行税收征收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减免税和退税政策,2017年共减免税收6 256万元,涉及个人房屋交易等改善民生项目减免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4 981万元;西部大开发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897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所得税161万元,鼓励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新能源等减免车船税21万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减免102万元,支持三农及其他各项事业发展减免94万元,未发现税收减免内容不合规问题。
(三)税收收入绩效分析评价
2017年度县地税局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加强稽查检查,及时组织税款入库,圆满完成了市地税局以及县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但部分个体户因政策不明,仅到国税局申报税收,并未到县地税局申报附加税费,存在少量个体户的漏征漏管问题。
三、审计建议
(一)县地税局应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作,建立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信息共享机制,从而避免因两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时间差异而造成的税收漏征漏管问题,进一步加强税源控制机制;
(二)对纳税人税款申报及缴纳情况进行跟踪,继续追缴非正常经营纳税人所欠税款;
(三)加强欠税清缴力度,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宜良县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向社会公告。
宜良县审计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