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方案(送审稿)》解读
一、 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54号)、《云南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民基〔2018〕9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8〕54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方案,10月29日,召集各成员单位进行专题会商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和意见16条,10月30日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市级要求和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方案送审稿。
二、 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为根本,通过完善村民自治和多元主体有机结合的农村社区共建共享机制,健全村民自我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有效衔接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形成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文化纽带,构建生态功能与生产生活功能协调发展的人居环境,争取到2020年,打造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采取“分层选点、分级负责”的方式,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将匡远街道、南羊街道、北古城镇、狗街镇作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各选择1-2个不同类型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工作。其余各乡镇统筹考虑当地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条件、人口状况及变动趋势、自然地理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合理确定1个试点目标作为县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按照“一村一社区”的模式开展试点工作。确保2020年每个乡镇(街道)都有各自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三、 重点任务
建设试点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促进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发展农村社区公益性服务、创新农村社区市场化服务机制、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强化农村社区文化认同、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落实扶持政策、强化人才支撑、及时总结经验11大方面。
四、 提请会议研究事项
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宜良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恳请批准同意,报县委常委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