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督查组到我县督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0月16日,由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带队的农业农村部督查组一行6人来到我县,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查。
在昆明市副市长赵学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厅厅长王敏正,宜良县委书记李绍俊,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许文昆,副县长孙自林等的陪同下,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我县匡远街道永新社区,北古城镇陈家渡社区,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提问题,查阅台账,了解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督查主要围绕建立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推动改革的具体举措情况,改革进展情况,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及在推进改革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政策建议几个方面进行。
据了解,2017年9月,宜良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省、市党委、政府和农业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双组长”,14名县级领导为副组长,29家县直单位和8个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开展工作。改革推进中,我县始终坚持宣传培训、制度创新、民主程序、清产核资、解决问题,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坚持一周一排查,一月一汇总,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全县排查出涉及集体产权的矛盾纠纷9类351个,已妥善处理264个,推进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到“定纷止争”作用。工作中,县委政法牵头的司法保障组逐乡开展矛盾问题调处,县法院对长期侵占集体资产的22起案件开展了集中强制执行。
同时,严把各个环节质量关,做到一环节一督查一验收一评估。在清产核资阶段开展工作质量交叉验收,严把“清、化、收、验”四道关口,组织89个验收组,坚持“四不放过”的标准,对全县112个村(社区)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逐一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进行二次整改验收。
截至目前,宜良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摸清了家底,理顺权属关系,保障集体财产权益,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提升基层民主治理水平的初步效果。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宅基地、产权交易改革力度,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