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免扶补政策问答
贷免扶补政策问答
“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首次在我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创业人员给予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扶持、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依据是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9﹞60号)。
1. 贷免扶补”政策中“贷”是指: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2.“贷免扶补”政策中 “免”是指:是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
3.“贷免扶补”政策中 “扶”是指:
(1)创业咨询培训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
(2)创业项目评审:对创业人员的创业项目由具体承办单位进行评审;对需要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项目,向农村信用社推荐,由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审核。
(3)创业导师帮扶:对实现创业的人员,具体承办单位为其介绍创业导师,通过自愿交流、双向选择的方式,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对创业人员提供成本核算、创业定位、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跟踪服务帮扶:具体承办单位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贷免扶补”政策中 “补”是指:享受贷免扶补政策的从事个体经营创业人员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3—5人(含5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具有我省户籍劳动者6人以上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2000元。创业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大学生增加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人员:指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到我省创业人员不受区域、户口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