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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1807-090527 主题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4-01 17:28
名 称: 宜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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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1 17:28 浏览次数: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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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切实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8年的汛期即将来临,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本着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度

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贯彻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超前谋划、及早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抓好防汛准备工作,在工程建设管理、队伍组织、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逐项落实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特别要及时明确主要江河、湖泊、重点水库水电站的防汛责任人,向社会公示相关责任人,确保有序高效处置洪涝灾情、险情,确保各类防洪工程、重要设施安全度汛,努力避免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和城市内涝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煤矿、非煤矿山:安监、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地下矿山和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水库、河道、大坝和山体的安全监控,制定预防山洪、山体滑坡、地表水淹井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安全措施,全面加强汛期安全保障工作。地下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对排水、供电设施设备认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转。露天采石场要重点做好防边坡塌陷和滑坡工作,及时清除险石、浮石,确保作业面、边坡角稳定。凡是汛期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矿山企业,要停止生产,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地面,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

(二)危险化学品:安监、公安、市场监管、环保、住建等部门要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确保安全生产。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汛期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认真做好对各类设施、管道的降温、防雷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尤其是对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安监、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局等燃气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液化气站和餐饮场所的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取缔非法站点,打击流动气贩,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三)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要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防雨、防潮、防高温、防雷电等各项安全措施,坚决查处“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违章行为。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供销社

(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工地、地下设施、桥梁等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单位、部位的排查力度,逐一登记建档,全面掌控底数。要加强对土方、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要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防范工作,对所有项目建设工地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五)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经营和使用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物的监督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要严格督查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安全运行。要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防止建设项目带病运营。

    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六)水利工程:水务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搞好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和堤防缺口堵复工作,加固病险库,降低汛期洪灾的潜在威胁。要加强对水库大坝、防洪堤坝的监测和险工险段、重点部位的巡查,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细化落实水库的“防、抢、撤”措施,杜绝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制定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汛、防台风物资储备,确保灾情发生时,物资调配充足及时。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七)学校安全:教育部门要针对汛期雨水集中、气候炎热的特点,加强对教学楼、宿舍楼以及校园周边沟渠、围墙和山体的检查,确保校园安全。要继续加大中小学生上、下学和集体活动乘车出行的校车安全管理力度,严格清理不具备客运资质的车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现象。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深入进行防洪、防溺水等汛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八)防雷安全:气象部门要针对主汛期雷暴天气频发的特点,加强突发雷电灾害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加大对全县范围内建筑物防雷安全设施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专项检查,严防雷电安全事故,提高防雷安全意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度汛方案,严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汛期结束后将汛期开展工作情况小结于7月31前通过公文系统报县安委办(县安监局)存档备查。

三、严格值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和安全生产动态,并确保信息畅通。要组织专人,对分管行业领域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详细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拟定整改方案,并在整改期间制定落实了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主要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一旦发生较大事故和重大险情要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种抢险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已制定的预案要广泛宣传,告知职工和周边群众,进一步增强企业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汛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做好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在获悉灾害性天气预报后,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发布预警预防指令,督促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当降大雨或暴雨时,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一律停产撤人;有可能遭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和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地下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集中部位,要及时做好撤离人员准备。灾害性天气过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搞好情况反馈,及时调度和抽查预警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凡是工作不到位或者该停产撤人而没有停产撤人的,要当作事故来对待,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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