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职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此应急救援预案。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形成领导一元化、指挥智能化、防范系统化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事故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境内建筑工程发生的一般、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
(四)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确定各建筑企业和咨询及管理机构相应职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 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 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建筑工程以保障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4. 以人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单位配合作用以及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二、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成立宜良县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赵庆芬 局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左春林 副局长
许保华 副局长
何俊红 副局长
张丽辉 住保局局长
成 员:于双举 局党政综合办主任
周爱民 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葛惠云 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吴红梅 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李雄敏 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杨新华 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王 金 城建档案室办主任
郭 勇 自来水公司经理
陈卫东 房产管理所所长
刘丽辉 定额站站长
戴玉仙 排水公司经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督站,左春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日常工作。周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质量安全监督站统一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2. 领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全县范围内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委、县政府、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 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 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 决定其他有关全县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事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及时传达县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 预警与预防机制
县住建局定期研究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和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 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二)事故报告
1. 事故报告程序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县住建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县住建局接到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 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哲估);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a.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b.事故原因分析;
c.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d.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三)响应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
1.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建筑工程安全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态势等有关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 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指挥和协调
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性,及时向县应急救援工作组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由县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决策,并宣布启动本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2. 第一时间召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
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4. 县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建筑工程抢险、抢修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住建局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发生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五、 应急救援队伍及救援物资
(一)救援队伍
1. 第一线抢险队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联动抽调以下施工企业:宜良县光远建筑有限公司、立信建筑公司救援力量,共同形成合力,开展实施救援。
一线作业人员50人,配备简单作业工具,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2. 后勤保障队伍
负责人:于双举,成员:李显翠、潘夸存、高蕊、汤文艳,后勤保障队伍8人,交通车辆(面包车)2辆,运输车辆1辆,以上人员和车辆由我局安排,负责物资供应、伤亡者家属安置抚慰工作。
3. 机械设备抢险队伍
负责人:周爱民,成员:葛惠云、吴红梅、李雄敏、徐向阳、唐宇、廖俊宇、郭亚平,抢险机械设备包括:钢管构件、木枋及模板一批,照明灯具一批,风割机1台,电焊机1台,发电机1台,铲车2台,钩机2台,自卸5T运输车2台,汽车吊 2台(以上设备均由下属公司提供)。
4. 信息联络组3人(办公室3人)
负责人:于双举、潘夸存、高蕊、
5. 救援技术小组
负责人:周爱民,成员:质量安全站全体工作人员救援技术小组全部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提出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的建议,并在抢险救援中提供技术支持。
以上救援队伍由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抢险救援方案及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二)救援物资(详见下表)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挖机 | 台 | 2 | 由宜良光远建筑有限公司抽调 | |
2 | 装载机 | 台 | 2 | 由宜良光远建筑有限公司抽调 | |
3 | 发电机 | 套 | 1 | 由宜良立信建筑有限公司抽调 | |
4 | 对讲机 | 个 | 10 | 由宜良立信建筑有限公司抽调 | |
5 | 灭火器 | 个 | 20 | 由宜良立信建筑有限公司抽调 | |
6 | 指挥车 | 辆 | 1 | 局配备 | |
7 | 应急车 | 辆 | 1 | 局配备 | |
8 | 铁锹 | 把 | 10 | 局配备 | |
9 | 锄头 | 把 | 10 | 局配备 | |
10 | 电筒 | 个 | 7 | 局配备 | |
11 | 安全帽 | 顶 | 20 | 局配备 | |
12 | 安全带 | 副 | 20 | 局配备 | |
13 | 急救箱 | 个 | 2 | 局配备 | |
14 | 手套 | 双 | 10 | 局配备 |
六、 救援基本程序
(一)接警、报告
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或发现有异常情况,有关单位应立即向宜良县住建局(电话:67522879,67522079)和县安监局(电话:67541666)报告。紧急情况下,应通过电话110或119报警。当事故有扩大升级为特大事故的迹象时,必须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指挥机构就位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接到报警或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即时开展前线指挥工作。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如实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可能存在危险隐患的情况,以及消除隐患的方法,并配合前线指挥部的救援工作。
(三)抢险队伍行动
在接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通知后,第一线抢险队伍立即携带应急装备奔赴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堵塞事故源头,制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事故单位的抢险队伍要听从前线指挥部的指挥,继续参加抢救工作。
(四)技术支援和技术决策
救援技术小组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参谋,提出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的建议,并在抢险救援中提供技术支持。当事故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前线指挥部未能作出判断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寻求技术支援。务须迅速作出技术决策,及时发出有效指令,避免指挥错误和迟疑不决。
(五)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队伍要随时向救援队伍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动力、照明等方面的保障。做好治安保卫、协助伤员救护、安抚等工作。
(六)信息联络
信息联络组要联系有关部门、单位,及时传递指令和信息,报告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媒体工作。
(七)配合事故调查
在防止事故扩大、救死扶伤的前提下尽可能妥善处理工作与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的关系。工作结束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七、 工作要求
1. 县住建局根据实际制定应急预案的内容,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准确报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不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调用各有关单位人员、器材、设备进行抢险救援时,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延误,否则将依据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4. 各部门、单位人员调整变动,应及时报告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 保障工作
(一)宣传教育
各单位按照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安全突发事件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突发事件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要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教育列入干部培训的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常识培训。
(二)人员保障
1. 工程设施抢险力量:主要由建筑施工单位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 专家咨询力量: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和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的任务。
3. 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指挥中心,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的任务。
(三)资金保障
根据局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由局财务处统一调配协调,各单位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物资保障
常用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分布由我局统一掌握,施工企业提供,各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各单位要按规范储备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更新、调整储备物资品种,做到有备无患。
(五)技术保障
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要求。主要包括: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报告系统、应急决策支持系统。要充分利用我局现有的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九、 应急演练
每年的安全生产月(6月份)组织一次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制订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明确应急演练的内容、演练的程序、参加演练的队伍以及演练所需的装备、器材及物资保障标准,有针对性地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单项应急预案演练。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制定全局综合性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各专业队伍和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或本单位演习方案并组织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十、附则
(一)预案管理
1. 局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总体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并对专项预案和分预案的制定、修改实行督促检查,组织预案评审活动。
2. 各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等事项的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应奖惩措施。
十一、 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本预案由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