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东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2012年到2016年10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宜良县东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2012年到2016年10月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及《宜良县审计局关于宜良县东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2012年至2016年10月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通知》(宜审通〔2016〕36号)的要求,我局对宜良县东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2012年至2016年10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管理及债权债务情况、内部管理及规章制度等事项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宜良县东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现宜良县东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于2006年1月23日,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东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宜办通[2006] 6号)的要求正式成立。指挥部成员为指挥长张云华,副指挥长李跃忠、陈刚、赵伟、缪云,其他工作人员20名分别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匡远镇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
2006年10月8日根据《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东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领导成员的通知》(宜办通[2006] 91号)的要求,决定县政府副县长张云华不再担任东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调整后宜良县东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成员为:指挥长王键,副指挥长陈刚、赵海林、缪云。
2010年11月10日,根据《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和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合并的通知》(宜办通[2010] 232号)的要求,宜良县东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与宜良县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合并,成立宜良县东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全权负责原指挥部及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工作,新指挥部政委李寿志,指挥长王键,副指挥长沈为冬、苏继云、安红林、樊元岗、陈艳华,成员8名、财务出纳各1名,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其他人员返回原单位。
2016年4月28日,根据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决定陈艳华同志担任宜良县东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法定代表人的通知》(宜政办通[2016]113号)的规定,宜良县东城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艳华。
新指挥部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宜良县东城新区和南片区的开发建设工作;2、组织实施《宜良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宜良东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负责宜良县东城新区和南片区开发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监督管理,抓好投融资平台建设;4、负责宜良县东城新区和南片区产业布局统筹及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抓好进驻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工作,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东城新区指挥部账面列示, 2012年至2016年10月31日累计收入67 070.30万元。其中:上级拨款收入 33 758.50万元,占累计收入的50.33%;借款收入16 764.55万元,占累计收入的25.00%;其他收入16 547.25 万元,占累计收入的24.67%。累计支出67 913.06万元。其中:建安费支出38 052.11万元,占累计支出的56.03%;待摊投资支出4 250.48万元,占累计支出的6.26%;偿还借款17 159.73万元,占累计支出的25.27%;其他支出8 450.74万元,占累计支出的12.44%。以上收支相抵,加2011年年末结余1 348.42万元,截至2016年10月31日账面结余505.66万元。
1.东城区指挥部2012年至2016年10月31日总收入 63 944.63 万元。其中:上级拨款收入30 632.82 万元,占总收入的47.90%;借款收入16 764.56 万元,占总收入的26.22%;其他收入16 547.25 万元,占总收入的25.88%。总支出64 735.25万元。其中:建安费支出35 257.05万元,占总支出的54.46%;待摊投资支出4 250.48万元,占总支出的6.57%;偿还借款支出17 159.73万元,占总支出的26.51%;其他支出8 067.99万元 ,占总支出的12.46%。以上收支相抵,加2011年年末结余1 291.04万元,截至2016年10月31日账面结余500.42万元。
2.南片区指挥部2012年至2016年10月31日总收 入3 125.67 万元,全部为上级拨款,占总收入的100.00%。总支出3 177.81 万元,其中:建安费支出2 795.06万元,占总支出的87.96%;其他支出382.75万元,占总支出的12.04%。以上收支相抵,加2011年年末结余57.38万元,截至2016年10月31日账面结余5.24万元。
(三)债权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东城新区指挥部债权总计557.33万元,债务总计33 981.85万元。
1. 东城区指挥部债权债务情况
(1)债权522.63万元。(2)债务32 500.21万元,其中:借款27 550.00万元、其他应交款906.16万元、环城东路项目应付款1 237.89万元、书苑路项目应付款1 068.30万元、起春路项目应付款1 382.04万元、其他应付款355.82万元。
2.南片区指挥部债权债务情况
(1)债权34.70万元。(2)债务1 481.64 万元,其中:
其他应付款1 000.00 万元 、应付款481.64万元。
3.体育馆项目债务
由于工程结、决算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审计组无法获取该项目的工程审定数,只能对该项目的已付款作出统计,截至2016年10月31日,体育馆项目共支付金额为30 588.50万元。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东城新区指挥部属于2006年成立的临时机构,固定资产只涉及少量的办公家具及电脑等,固定资产购置在待摊投资--零星购置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至审计截至日,未设置固定资产卡片账。
(五)内部管理及规章制度情况
东城新区指挥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资金支付审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并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令)执行。
(六)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东城新区指挥部自成立以来,为宜良县东城新区和南片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推进了两片区的开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成的重大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有:东城大道、起春路、经三路、纬六路、乡鸭湖主干道、体育场馆等。特别是体育场馆,对提升宜良县政治、经济、文化体育中心城市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计核算方面,指挥部基本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账务并进行会计核算,配备了专职的会计及出纳人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内控管理,制度在工作中基本得到执行。但存在未按建设项目单独核算,财务核算不完整,固定资产未设置卡片账,内控制度不完善,财务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1.未设置固定资产卡片账,未制定资产管理制度或岗位管理制度,无入库登记和领用记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令)“第六条 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的规定。
2.基本建设项目未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符合《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第四条 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规定。
(二)会计信息方面
1.财务核算不完整。未对应计入应付账款科目的款项进行核算,而是以实际支付金额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导致债务核算不准确。
2.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记账错误。例如2015年4月3号凭证支付体育场消防技术咨询费、设计费4.56万元、2016年1月4号凭证支付体育场安保费、清洁服务费6.99万元,账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应计入待摊投资。
上述情况不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指挥部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令)及《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及核算。
三、审计建议
(一)东城新区指挥部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完整性。
(二)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避免资产流失,并完善采购审批手续,加强对采购的监督和管理。
(三)规范财务核算,加强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
(四)加强票据管理,完善票据内容,确保财务基础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