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审计结果公告
宜良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昆明市审计局关于14个县(市)区审计局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批复》(昆审发〔2017〕7号)、《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批复》(宜政复〔2017〕14号)文件,我局对宜良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宜良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及宜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抽查审计了财政局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及国库支付中心代管资金管理情况,并对宜良县第二中学、宜良县第一幼儿园、宜良县教师进修学校、宜良县交通警察大队、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个单位2016年度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宜良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是宜良县人民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县级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组织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及全县与财政相关的其它事宜,内设预算科、国库科、社保科等16个职能科室。
(一)年初预算、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资料反映,经宜良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143 186万元,具体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 340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 7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 556万元,阳宗海托管债务偿还补助4 07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 000万元,上年结余2 000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 579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7万元。
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43 186万元,具体是:(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 340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 440万元、上解支出2 900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 579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7万元。
2.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资料反映,经宜良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16年预算收入调整为 136 664万元,具体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 607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 7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 019万元;阳管会偿还宜良托管债务4 07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 982万元;上年结转2 875万元;收回2015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14 468万元,调入基金1 479万元。(2)基金预算收入12 79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2 135万元(年初本级预算收入调减27 444万元,调减率达69.34%),上年结余153万元,收回2015年上级转移支付结余502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执行中没有出现对收入影响因素,调整预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267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调整为136 664万元,具体是:(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 607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9 089万元(年初预算调增18 649万元),上解支出2 900万元,按收入的1.5%安排补助倘甸工业园区1 067万元,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未达标而被市财政局扣款551万元;(2)基金预算支出12 790万元(年初预算调减26 789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执行中没有出现对支出的影响因素,调整预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267万元。
3.预算调整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原因:(1)年初预算后又新增了一部分2016年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及政策性财力补助。(2)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市财政与宜良县财政局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增了耕地占用税返还性补助及结算补助。(3)按照盘活存量资金的规定,对两年及未满两年的结转结余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收入增加。
基金预算调整原因: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土地挂牌交易量减少,造成土地出让金收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收。
4.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昆明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市财政局宜良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预[2017]95号)批复文件反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6 119万元,具体是: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 3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7 099万元、上年结余43 971万元、置换债券转贷收入83 4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 982万元,调入资金2 3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16 119万元,具体是: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 165万元、上解支出9 983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3 9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 45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5 58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净结余0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8 968万元,具体是: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 2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 371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1 010万元、上年结余2 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8 968万元,具体是: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 1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 010万元,调出资金1 47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 36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净结余0万元。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67万元,具体是:利润收入139万元,股息股利收入128万元;支出总计267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万元。
(二)预拨经费审计情况
截至2016年末,县级财政预拨县政府安排经费累计达 36 628万元,与上年的43 827万元相比减少7 199万元,减少了16.43%,虽然预拨经费与上年度相比有所下降,但累计余额过大,削弱了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影响财政资金正常调度和运转。
(三)延伸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 宜良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部门预决算情况
宜良县财政局下达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总额为1 587.98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3.88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 514.10万元。2016年账面总收入2 402.67万元,账面总支出1 625.60万元;年初账面结转和结余336.91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账面结转和结余1 113.98万元。2016年账面支出比预算增加37.62万元。
(2)“三公经费”审计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2.29万元, 比2015年的9.31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为2016年宜良县始建扶贫开发“项目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大数据平台”,数据平台的动态管理对乡镇及村委社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工作落实督导,致培训费用增加。
宜良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按省市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单独出具了审计报告。
2.宜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数412.69万元,部门决算报表反映:全年收入431.42万元,支出431.42万元。账面总收入457.84万元,账面总支出784.60万元,预算支出数与账面支出数相差371.91万元,主要为2015年收到的煤矿关闭补助资金200万元在2016年支付,调整工资支出70.11万元,其他财政拨款支出101.80万元。
(2)“三公经费”审计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2.05万元, 比2015年的13.13万元下降8.2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05万元,比2015年度7.08万元下降了14.55%, 公车运行费支出6万元,比2015年度6.05万元下降了0.83%。
(四)“吃空响”问题审计情况
按照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协同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清理整治,截止审计时,共对宜良县270个机关、事业单位报送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核,其中涉及机关单位51家(行政编制1 611名,实有人员1 549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8家(事业编制173名,实有人员147人);事业单位201家(事业编制5 625名,实有人员 4 656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506人)。同时,对宜良县第二中学、宜良县第一幼儿园、宜良县教师进修学校、宜良县交通警察大队、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了抽查,通过抽查未发现“吃空饷”情况。
(五)抽查审计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分别对宜良县第二中学、宜良县第一幼儿园、宜良县教师进修学校、宜良县交通警察大队、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个单位2016年非税收入缴纳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
(1)非税收入抽查情况
对5个单位2016年非税收入缴纳县财政情况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单位2016年收取的非税收入均按《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了上缴,共计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2 134.49万元。
(2)“三公经费”抽查情况
对5个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进行抽查审计,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92.64万元,比2015年的81.39万元增加11.25万元,增加13.82%,其中:公务接待费14.05万元,比2015年的11.17万元增加2.88万元,增加25.78%,其原因主要是宜良县第一幼儿园2016年搬迁至乡鸭湖新园区,并完成了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晋级评审,到园参观学习的单位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59万元,比2015年的70.22万元增加8.37万元,增加11.92%,其原因主要是宜良县交通警察大队新购车辆所致。
(六)、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宜良县财政局结合宜良实际,拟定《宜良县年度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方案》、《乡镇及工业园区收入计划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乡镇财政和工业园区收入任务及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乡镇和园区积极性,加强组织收入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做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运行。同时以优化支出为重点,坚持以“保工资、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守住财政风险底线,加大财力调节力度,加快支出进度,从而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但审计也发现:超预算拨款支出过大,截至2016年末,县级财政预拨县政府安排经费累计达36 628万元,给县级财政的资金调度、保证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影响了省、市专项资金的按时拨付,加大了县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风险。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未及时缴纳非税收入2 345.18万元
宜良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储备中心2016年5月收到耕地开垦费5 345.18万元,截至12月31日,已缴纳3 000万元,应缴未缴2 345.18万元,宜良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第十二条 执收单位……(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的规定对该项非税收入实施催缴。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确保应缴财政资金能及时入库,真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
(二)采取有力措施,缩减预拨经费支出,降低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未及时缴纳非税收入2 345.18万元的问题,宜良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储备中心已于2017年6月23日,向宜良县财政局补缴耕地开垦费2 345.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