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宜良县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宜良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1日至4月25日,对宜良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照《全省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执行 “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对整村推进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情况等进行了重点审计。
一、 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扶贫办是宜良县政府直属主管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办、统筹科、美丽乡村建设科、扶贫科4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5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16年末实有5人,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宜良县财政局下达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总额为1 587.98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3.88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 514.10万元。2016年账面总收入2 402.67万元,账面总支出1 625.60万元;年初账面结转和结余336.91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账面结转和结余1 113.98万元。2016年账面支出比预算增加37.62万元。
(三)部门业务管理情况
县扶贫办2016年专项扶贫项目库储备项目30个,根据扶贫开发工作“四到县”的要求,按照“乡申报、县审批”的原则,组织实施了3个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5个革命老区开发建设项目、3个产业扶贫项目、2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1个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县级补助资金项目、2个精准扶贫示范村项目、1个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小额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放贷285户,共计20个项目,2016年已完成项目验收9个,出具绩效自评报告6份。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县扶贫办 “三公”经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3.5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或减少)0万元;“三公”经费2016年共支出12.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8万元,增长32%。培训费2016年共支出3.7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2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为2016年宜良县始建扶贫开发“项目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大数据平台”,数据平台的动态管理对乡镇及村委社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工作落实督导,致培训费用增加。
(五) 整村推进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宜良县2016年共实施了3个行政村、19个自然村整村推进,其中:覆盖贫困村3个,涉及乡镇3个,直接受益群众0.6万人。2016年整村推进共投入304.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其他资金4.48万元。已完成产业发展投入145.94万元,基础设施投入158.54万元。
(六)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情况
宜良县不是资金统筹整合试点贫困县,尚未建立县级资金统筹整合机构,尚未出台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及县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
(七)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使用情况
宜良县截至2016年12月底,已有的金融脱贫扶持贷款类别主要有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两类,贷款额度共计1 217.95万元。其中:县级融资平台公司取得的金融脱贫贷款规模为68.25万元,该贷款由省扶贫公司承贷,目前该项资金使用方案正在制定中,结存贷款68.25万元; 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实际放贷1149.70万元。
(八)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6年5月16至7月21日对“宜良县2014年度省级产业扶贫项目和省市级革命老区开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发现漏缴各项税款13 932.32元,已足额缴纳。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审计了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资金4 028.27万元,其他资金1 217.95万元(金融扶贫贷款资金),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06.87万元,其中违规金额62.1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44.74万元(含边审边改金额382.14万元)。
(一)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将捐助资金626 000元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
2017年1月18日,县扶贫办在清理存量资金时,将2016年9月和12月分别收到的浙江省宁海县对竹山镇扶贫开发工作的“对口帮扶精准脱贫”捐助资金626 000元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国库。
根据《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第十三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的规定,因该笔资金属按《资金使用协议书》规定的意向性捐助资金,责成县扶贫办一是就资金问题专题报告县政府,采取措施补救,将该笔捐助资金尽快归还原渠道;二是加快做好扶贫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实施工作,认真履行捐助资金使用协议,按捐赠人意愿落实项目,确保该捐助资金用于对口帮扶的扶贫工作,发挥好其应有的资金效益。
2. 超两年财政结转结余存量资金621 261.78元闲置未盘活使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宜良县财政局综改科扶贫专户账面结存超两年结转结余资金621 261.78元,其中: 2013年结余结转611 489.78元,2014年结余结转9 772元,闲置未盘活使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第七条“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责成县财政局综改科将621 261.78元存量资金缴入国库进行统筹管理。
(二)审计期间边审边改的问题
1.缴入国库结转2013年以前扶贫资金专户利息216 614.83元,并纳入预算管理。
2. 及时组织人员对已竣工的9个项目进行验收并拨付项目资金2 690 000元。
3. 缴入财政国库结余结转存量资金914 799.26元,其中2010年结余结转441 760.40元,2012年结余结转353 038.86元, 2013年结余结转120 000元。
三、 审计建议
(一)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规则》设置科目进行账务核算,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二)加强“放管服”政策实施方案和制度的建设,强化项目建设、项目储备和滚动管理,确保扶贫工作中“放管服”政策执行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规范使用下达到县的切块资金。
(三)积极组织对已竣工项目的验收,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四、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捐助资金626 000元作为存量资金上缴财政:该问题,在审计期间按审计建议已将资金申请拨入县扶贫账户,项目资金计划已制定。
超两年财政结转结余存量资金621 261.78元闲置未盘活使用:资金在审计期间已缴入国库,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