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110KV月牙(木兴)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宜环保〔2017〕30号)
宜环保〔2017〕30号
宜良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110KV月牙(木兴)输变电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
你单位报送的《110KV月牙(木兴)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收悉。经查阅验收相关资料后,批复如下:
一、 2008年11月10日,《110KV月牙(木兴)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昆环保复〔2008〕194号)。后项目按照“报告书”及批复的相关要求对其环保设施进行了建设。
二、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昆明市宜良县北古城工业区。总投资4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4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月牙变电所(主变压器建成2*50MVA)、110KV进线2回、35KV出线3回、10KV出现9回。。
三、 根据《110KV月牙(木兴)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组验收意见,同意110KV月牙(木兴)输变电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 项目要严格按照《110KV月牙(木兴)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宜环保〔2008〕194号批复及验收组的要求,加强项目内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确保项目外排的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 请宜良县环境监察大队做好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