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6-08-1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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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 问: | 提问时间: 2016-08-12 | |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家小孩今年3月份生的就住院,因为父母在单位上缴纳。单位上也报不了。就没有在农村交新农合这种情况要怎么报销小孩的住院医疗费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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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 | 答复时间: 2016-09-02 |
根据昆明市现行医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当年因病住院的,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儿住院费用可以随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报销。如果父母双方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或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的住院医疗费必须待其次年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方可追溯报销。你的情况属于第二种,请你在今年最后一个季度为孩子缴纳2017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后,于2017年1月份持相关住院资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费用。咨询电话:67542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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