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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0659971-202012-344525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5-27 10:03
名 称: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宜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宜良县,交通运输,宜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宜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5-27 10:03 浏览次数:234
字号:[ ]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宜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改办[2005]49号)、《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国家、省、市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有关办法及规定。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完成了听证,广泛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和不断完善,形成了该“办法”。

目标任务

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农村公路长效在养护。目前,我县大部分乡镇没有养护队伍、养护资金,农村公路特别是乡村公路重建轻管现象十分严重,大大缩短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制定出台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管护职责,落实机构及人员,落实资金及奖惩,把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公路建一条、养一条。

主要内容

(一)明确县、乡、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的责任主体及各自的管理、养护责任。

(二)成立专门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队伍。

(三)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的筹资渠道。

(四)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标准。

(五)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奖惩办法。

涉及范围

各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农村公路建设管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执行标准

县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内容。由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对于达到养护标准的,兑现养护补助资金,未达到标准的,扣减该乡(镇、街道办)养护补助资金。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养护质量好的路段列为示范路。

注意事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涉及县道的,由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涉及乡道、村道的,由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授权委托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阻碍农村公路建设、紧急抢修、正常养护作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在农村的不属于农村公路的单位专用道(含公共工程专用道)的养护与管理工作,由其管理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关键词诠释

县、乡(镇、街道办)、村三级养护管理体系

(一)县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二) 县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和管理由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乡道、村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组织村民配合做好本村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四)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公路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

(五)全县各乡镇(街道)均在现有公路所的基础上建立路政管理所,各村委会设置路政协管站,制定了完善的联动协管制度。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关系到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起草制定《宜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对规范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农村公路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并完善农村公路管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文件:宜良县人民政府 关于宜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登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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