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试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试行)》的通知
宜政办通〔2014〕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
《宜良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宜良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试行)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1〕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主线,以缩小学校、城乡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为重点,均衡配置教师、校舍、经费、设备、图书等资源,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建立和完善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为保障,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全体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总体原则
县政府将按照科学布局、均衡发展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将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解决城镇化加速推进带来的县镇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同城镇子女待遇相同问题。统筹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和薄弱学校建设,认真解决优质学校“大班额”的问题,解决农村学校规模发展和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上学远的矛盾。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信息化建设班班通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学区化管理,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4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配备、质量与管理等方面基本达到标准,全县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17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高,顺利通过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认定。
四、工作措施
(一)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办学差距
1.建立健全机制确保教育投入。保障义务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投入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投入,进一步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畴,予以优先保障并及时全额拨付,并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用于基础教育发展。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及校安工程。以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及校安工程为契机,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继续加大对标准化学校装备投入,全力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及多功能教室等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电脑、实验仪器设备、图书和体育设施,提高学校现代化装备水平,达到标准化装备要求。
3.稳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依据《宜良县农村中小学布局布点调整方案》、《宜良县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宜良县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积极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工作力度,使全县中小学布局逐步趋于合理,中小学校布点满足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保证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4.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积极实施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工程。(1)装备项目。全县计划分四批共计改造薄弱学校66所,于2015年底前完成。该装备项目中学按一类标准配备理、化、生和音、体、美设备、图书及部分的多媒体设备;小学按一类标准配备, 小学自然和音、体、美设备、图书及部分的多媒体电子白板设备。(2)食堂改造项目。宜良县2012-2015年共规划新建中小学食堂项目54个,计划建筑面积22470平方米。(3)扩容改造项目。为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全县涉及扩容改造项目的学校有2所(清远小学、匡远南羊街小学),规划于2015年前完成。
5.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2011年至2015年县财政投资9600万元,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实现“班班通”、“校校通”,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提高师生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一网,一库,两平台工作,形成完备的教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和资源共享,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统筹师资资源,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对中小学校每年进行核编、核员。把科学配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举措,按照初中1:13.5,小学1:19的师生比核定学校编制总量。每年按照“按需设岗、定向招考、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法,适量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按需优先补充薄弱农村学校和学科教师紧缺学校,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积极向市编制部门申请重新核定教职工编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师生比配足配齐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使城乡教师资源配置趋于均衡。
2.建立干部和教师交流制度。依据《宜良县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定期交流实施方案》,开展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实行教师由超员学校向缺员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对晋升职称的教师、在同一学校任职满6年以上的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校际逐步交流,均衡配置师资,通过交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加大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宜良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2011—2015)》。落实“国培计划”、省级培训、市级培训、县级培训、全员培训、地方选修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探索名优教师培训的有效方式方法,深化岗位练兵,突出研训结合、全员参与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按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履职晋级培训及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对省、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考核;认真做好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的培训工作;努力打造青年骨干,抓好农村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地做好校、园长培训,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以“立师德,正师风,铸师魂” 为主题,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通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师德风尚,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强化教育内部管理,促进教育公平
1.强化管理,均衡学校管理水平。在中小学校全面推进校长公选制和校长任期责任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监督、流动等管理制度。为薄弱学校选派德才兼备、事业心强,有组织领导能力的校长及其班子成员。强化薄弱学校的管理,全县学校实施精细化管理。
2.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完善就近入学制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学校负责审查、填写、发放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于开学前10天送达法定监护人家中。学校要实行常态编班,有效调配学校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重视班级均衡发展,严禁义务学校设立重点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小升初免试入学,不举办重点校。不得违反规定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加强学籍管理,实现生源质量基本均衡。认真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入开展校本研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应用现代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化。认真落实《宜良县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校园文化建设五项要求:“一读、二宣、三省、四行、五示”建设精品校园文化学校,要使学校日常工作与“一训三风”紧密联系,形成学校精神文化,形成宜良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体系,通过校园文化的营造,规范师生行为,陶冶师生情操,塑造师生心灵 。
4.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1)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积极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和资助比例,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两免一补”、营养餐等权益。一是在入学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在居住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在乡镇的由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居住在城区的:小学,乡鸭湖住户,其子女上一年级安排在匡山小学就读;其余,由匡远街道办中心学校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统筹安排;初中由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在宜良三中和宜良四中。二是在农民工子女初中毕业和初中升高中时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千方百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3)关注留守儿童。探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制度和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发改、财政、教育、妇联、共青团、关工委、乡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管理体系。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积极发展特殊教育。积极筹建宜良县特殊教育学校,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人员,依法保障特教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待遇。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统计工作,健全入学保障机制,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和巩固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均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习。
(四)继续推进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深化新课程改革。各学校必须开齐开足省颁课程计划的全部课程,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和校本课程的课时。全面实施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重视体育锻炼和健康生活的良好习惯,全县各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85%以上。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认真组织实施省级教育改革项目工程,实施有效教学,课堂教学模式,打造高效课堂。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创建民主、轻松、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教学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探索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法。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作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重点,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体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3.实施学区化管理。按照《宜良县学区化管理实施方案》,学区运作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招生、统一研训、统一质量检测”,学区内实现“城乡联动,校际互助,资源共享,共同提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依据《宜良县督学责任区管理实施方案》和《宜良县督学责任区督学考核办法》,实施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县均衡划分设置8个督学责任区,形成以“优质学校为核心、带动一般学校、捆绑农村学校”覆盖全县所有学校的链条式督导网络,责任区通过联席会议、经验交流、典型推介、抓示范,引领推动全县教育工作。
5.实施精细化管理。依据《宜良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意见》及《2014年精细化管理试点学校工作方案》,在“常规管理精细化,细节管理精致化”下功夫,积极实践和探索精细化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全县学校管理水平。
6.实施特色创建工作。在校园绿化、校园文化建设上形成亮点,在体卫艺或学生自主管理方面形成特色。不断强化学校管理、教育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与效益得到不断优化,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宜良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开展,由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教育的副局长任副主任,负责具体实施。
(二)强化部门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县教育局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县发改局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按时拨付。县编办和县人社局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职数。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县地税局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加大对本乡镇中小学学校经费的投入。各职能部门应深入调研,加强协作,认真履行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职责。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教育优先。
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建设需要,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标准建设,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办学装备、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特殊教育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全面推进财务公开,加强审计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
(四)强化督导评估。
加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教育督导作用。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由事后督导向全过程督导转变,增强学校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际间差距的监测。
(五)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机制。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